台企銀工會:林部長,你錯了

(台北訊)財政部長林全在賤賣臺灣企銀未達預定目標後,竟然出言反指臺灣企銀並不是一隻金雞母,難道部長完全忘記在拍賣臺灣企銀之前,財政部及操盤手透過媒體不斷吹捧臺企銀的好、炒熱臺企銀的市場行情時說過的每一句話嗎?買賣不成仁義在,豈可如宮雪花般選擇性失憶!

首先,林部長於對外發言時口口聲聲皆指稱本行為「台灣企業銀行」,本會在此必需提醒部長,本行迄今尚未改名,全銜仍是「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此般失誤對於執掌全台金融的首長而言,可是大大地失責,恐淪有指鹿為馬之譏。

部長表示臺灣企銀自90年開始連續四年只有一年小賺一億多,其中有一年還虧了一百多億,這分明是只以結果論一切,而不問過程為何的粗暴抹黑手段。本會在此必須指出,臺企銀在91年至93年的提存盈餘分別為68億、90億及94億,此即證明臺企銀是一獲利穩定的銀行。

臺企銀為了配合政府「二五八金改政策」(第一次金改)曾在93年時大幅打消呆帳而虧損了林全,你錯了70餘億,這是為了配合政策,以及為了改善資產品質健全財務結構而做的破?沈舟之計,是為了追求更長遠、更永續經營的目標,與經營能力無關,更遑論是經營效率的問題。

若財政部真要翻臉追究臺企銀的呆帳來源,此更與員工生產力不善毫不相干。臺灣企銀身負了銀行法第96條的中小企業專業銀行的政策責任,此般的專業性可從臺企銀在金融市場中對中小企業放款市占率高達12%,僅次於合作金庫之後的第二大放款銀行顯現;其次,由臺企銀服務以及可從臺灣企銀的放款總額中有近60%是對中小企業放款來看,更是無人能出其右。也就是說臺企銀奉獻最多的資源,以其125家分行的通路,深入各鄉各鎮為全台約13萬家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據此,財政部實難抹滅臺灣企銀對台灣中小企業的重要性。

然而,也就是因為服務對象多為中小企業主,其特色即是財務報表不很健全,致使臺企銀呆帳增加的風險加大;另一方面,因為財政部規定中小企銀對於中小企業的放款比率不得低於60%,使得臺企銀過去無法在扶助中小企業穩定成長成為獲利更加穩定的中大型企業後,台企銀無法再持續對其放款,以致錯失許多商機。這全然是政策責任下所造成的經營結構,也是背負專業銀行的必然使命。

必須提及的是,臺灣企銀成立多年每年所創造出的盈餘皆上繳國庫,增加國家收入以興百利、擴大建設,然而每年所累積下來的呆帳卻不見歷屆官派董事用心處理,以致年年積累,而在近一、二年中一舉打銷。財政部公然違反銀行法要逐年打銷一定比例呆帳的規定可說是由來已久,政府帶頭違法,又怎麼要求銀行體質良善?一味責怪員工,不為台灣中小企業以及臺灣企銀的未來找「錢」途,反而在為私營金融財團「挖金礦」,這的確不是一個高喊「愛台灣」的政府應當的作為。

揆諸扁政府執政五年,台灣中小企業民不聊生,連帶造成臺灣企業逾放比迅速增加,政府並未徹底反省自己諸多失當的政策,依舊強渡關山,推出圖利財團的「二次金改」,在變賣不成之際,給台灣企銀戴上「經營不善」的大帽子,臺灣企銀所背負的政策責任突然間搖身一變成為財政部用來指責、貶抑臺企銀的藉口。若財政部仍說這是經營不善的問題,那麼身為臺企銀最大股東的財政部更是難辭其咎(經營者全為官派),難道部長不該下台以示負責嗎?

最後,在臺企銀標售案流標後,財政部及董事長鍾甦生不思反省標售過程有無重大瑕疵、不思檢討二次金改政策有無嚴重偏頗之處,反而推卸責任反咬工會,直指工會「需索無度」造成此一結果。本會在此必需澄清,9月14日勞資談判時,工會所堅守的皆是依據9月12日與財政部談判後所獲得的共識版本,只是在進一步確定細節時而出現雙方落差。況且據工商時報報導(94.9.15)此一流標是財政部與買主之間無法達成協議,在工會與董事長正在協商中,財政部與買主雙方早已談判破裂,再加上標售過程不透明,引起社會大眾、輿論及立委的關切,如今財政部及董事長卻將此項標售案失敗歸咎於工會發動罷工,既是欲加之罪,又何患無辭呢?

臺企銀員工歷年來辛勤的付出不容林部長一語而輕易被抹煞,廣大中小企業客戶對臺企銀的肯定與信賴更是此一付出後的無價資產,財政部不應再以一般的商業銀行經營邏輯看待臺企銀,更應給臺企銀員工一個道歉,他們可說是輔導中小企業進而創造了台灣經濟奇蹟的幕後功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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