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台北公司治理論壇」,圓滿閉幕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辦的國際型研討會「第三屆台北公司治理論壇」,已於本(2)月10日,假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圓滿舉行竣事。論壇中由倡議公司治理鼻祖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前金融與企業處處長,現任資深顧問William Witherell特就「全球公司治理發展趨勢與OECD最新修訂原則」發表專題演說,並說明OECD在公司治理上所作的努力、公司治理對於經濟發展與成長的重要性及現今全球公司治理發展的重要趨勢。UBS投資銀行亞太區總裁Mr. Rodney Ward亦針對全球金融服務機構如何評估被投資公司之公司治理成效予以說明,並強調董事會管理階層、主管機關、審計人員及機構投資者對公司治理之重要性。

金管會龔主委於開幕致詞時指出,推動國內企業公司治理與國際接軌為金管會成立後推動主要政務之一。亞洲金融風暴、美國安隆公司及世界通訊等事件發生後,更強化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龔主委表示台灣在推動公司治理上,已作了相當的努力,例如:(一)健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提昇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的位階,並改隸董事會,以強化內部稽核的獨立性。
(二)循序推動獨立董事制度:截至2005年底,1194家上市上櫃公司中,已有437 家 (37%)採行獨立董事制度。(三)強化資訊公開制度,提升我國會計資訊及財務報告品質:例如要求揭露董事監察人、高階經理人酬金等。修正及增訂財務會計準則7號公報,34、35、36號公報,以加強資訊揭露的透明度。(四)為保障股東權益,並呼應2004年修訂的OECD新版公司治理準則的建議,訂定更嚴格的規範。(五)推動證券交易法及會計師法修正案的立法工作。龔主委同時強調在積極推動落實的同時,如何在確保公司治理有效執行與給予企業經營彈性間,尋求平衡點,以降低過度規範可能產生的風險及避免政策執行導致增加無法預期企業成本,也是相當重要的課題。因此,金管會將隨時檢討相關政策的執行情形,同時也將定期聽取業界的意見,隨時交換最新公司治理的資訊,這也正是舉辦這個論壇的目的。

第一場研討會東京證券交易所代表由自律組織之觀點來說明公司治理之執法情形,另以四個面向予以說明:對股東及投資者即時且充分之資訊揭露、執行條件及措施須明確界定、確保股東及投資者不會因為併購而遭受損失、反併購措施必須不影響股東投票權。紐約證交所代表以上市公司法律之遵循為主軸,強調上市公司應維持高品質之公司治理,以建立投資者之信心。德國交易所代表指出歐洲為了推動公司治理,歐盟制定公司治理行動計畫(Corporate Governance Action Plan),分短、中、長程,分階段實施,而德國的實施公司治理績效在歐洲名列前茅,主要目標在於增加投資人,特別是外國投資人對德國上市公司的信心,提升投資人對上市公司之評價,以及促進公司治理更加透明及更容易瞭解。

第二場研討會紐約證交所代表就財務標準及公司治理標準發表看法,且說明法律遵循多層次之監理,包括內部控制、董事會監理、主管機關之監理及會計主管機關之監理等。德意志銀行代表則以全球金融機構之角色來談論公司治理之實務。

第三場研討會與談人就機構投資者之未來方向提出看法,說明有關透明度及揭露訊息之高標準及市場自我監視,包括評等機構、分析師、銀行業、資訊提供者及機構投資者等皆為構成市場自我監理之成員,同時提到如何有效管理利益衝突。

本次論壇探討的主題係針對全球各地區證券交易所及監理機構如何推動公司治理及新展望為主軸而設計,以落實國內公司治理與國際接軌為目標,參加本次「台北公司治理論壇」之國內外公司治理產官學專家,均為一時之選。論壇參加對象包括國內上市、櫃公司、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及保險業董事長、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財務長等業者代表,亦包括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經建會、行政院開發基金等推動公司治理之相關政府單位官員,以及學術研究單位代表總計約七百餘人,現場反應熱烈,台上台下互動良好。本次論壇圓滿舉行,除可加強推動改革與落實國內之公司治理,亦可有效提昇我國公司治理水準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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