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加強查核太陽眼鏡,並加速國家標準制定

(台北訊)關於消基會於昨(19)日發布抽檢太陽眼鏡8成5標示不合格,並呼籲政府應訂定規範,嚴格執法。標準檢驗局已立即派員會同縣市政府消保官、工商管理單位查核市售太陽眼鏡及購樣檢測,俾加強查核取締標示不符之太陽眼鏡。另該局已參考歐盟相關規範,擬訂太陽眼鏡國家標準草案,並已完成徵詢產學研各界意見之工作,訂於9月26日召開標準草案審查會議,加速太陽眼鏡國家標準之制定,以確保消費者安全。
近年來由於國內眼鏡族日益增加,但是對於眼鏡品質及安全性卻不甚清楚。根據中華民國眼鏡發展協會之資料顯示,平均每三位戴眼鏡的人當中,就有一位可能是配戴劣質眼鏡,而造成皮膚過敏、紅腫、潰爛等病症,消費者不能不小心。該局為瞭解市售太陽眼鏡之品質安全,業於92、93年辦理2次比較試驗。第1次係檢測太陽眼鏡鏡框之耐腐蝕性及抗汗水性;第2次則檢測太陽眼鏡鏡片對紫外線、可見光及色光之透光率,並將比較試驗結果分析,提供消費者參考。
該局表示,太陽眼鏡可見光透光率與均勻度都很重要,太陽眼鏡顏色深度雖然會使太陽光線變暗,但不一定就具有抗紫外線功能。選購太陽眼鏡除了注意抗紫外線性外,也要注意透光率,否則可能會影響視力。另外,消費者對於太陽眼鏡的材質,應留意是否適合自身的體質,例如是否對鎳金屬過敏等,以免引起不適現象。消費者選購太陽眼鏡時,盡量選擇有信譽的店家,不要選擇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楚的產品,例如未標示產地、廠牌或型號等產品,以免損害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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