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冠章:寶華銀勞資爭議調解失敗,12/29罷工投票

(台北訊)即將於明年1月底公告標售的寶華銀行,因接管人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遲未回應寶華銀行產業工會於96.11.3會員代表大會所通過之「寶華商業銀行員工安置計劃」,工會於12月初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勞資雙方於12月20日在勞工局進行調解,工會於會議中才獲悉中央存保早已於96.12.7與主管機關就該銀行的員工安置計劃作成決議,完全罔顧工會提出的員工安置計劃版本;在中央存保聲稱無調解可能性後,勞資談判破裂,工會將於12月29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進行罷工投票以保障寶華銀行勞工的權益。

寶華銀工會理事長謝冠章表示,工會提出的員工安置計劃版本,主要訴求就是提高標售後的員工留用比例,希望得標者必須發出8成聘書、實際留用比例不得低於6成,並且保障2年的聘僱期間;以及依法辦理年資結算並比照之前6家問題金融標售的規定,由得標者提供寶華銀行員工0.5N(N為年資)之年資補償金。

寶華銀行現有42家分行執照、具商業銀行運作經驗,員工目前人數約1100多人、平均年資不到5年,若以今年標售的花企、東企員工實際留用比例約7成,中聯信託更是全員留用來看,工會主張對投資人爭取須對全體員工發出8成以上聘書、實際留用至少6成,應較符合寶華銀員工的期待。

詎料,中央存保對於工會訴求不僅相應不理,亦在未知會工會之下早於96.12.7決議對該銀行之員工安置計劃,其中勞方所關心的留用成數及留用後工作權保障,只有留用5成且僅保障1年,對重新聘任的員工,僅規範將一體適用投資人就員工相關事項所訂之工作規則或管理規章,不得有歧視性待遇。這跟工會所提投資人應發出8成聘書,保障聘僱期間不得低於2年及對留用員工薪資、職務、其他勞動條件不得做不利益之變更等隻字未提。試想中聯信託、花蓮企銀被留用員工的遭遇(薪資打折、員工任意調動去做電話行銷人員),工會絕對無法接受官方所定之安置計劃版本。

謝冠章強調,寶華銀行的員工皆為理性及富生產力的一群伙伴,原本期望以理性的態度爭取保障勞工權益,惟主管機關不但不給予基本的尊重,反而打壓工會的訴求。謝冠章表示,為表達員工不滿的情緒及抗議遲未獲得主管機關任何正式回應,工會將訂12月29日進行罷工投票,透過集體行動爭取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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