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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司法改革論壇—刑事人權法案」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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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左圖中人)於論壇發表聲明,針對近日臺灣重大司法案件表示民間司改會的立場,並呼籲檢方應立刻檢討現行之羈押法制,拋棄本位主義。 刑事人權法案獲得各方關切支持 (本報訊)由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臺灣大學刑事法研究中心、台北律師公會、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刑事人權法案推動聯盟共同舉辦的「第六屆司法改革論壇—刑事人權法案」研討會,於2008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時在台灣大學凝態科學研究中心暨物理學館國際會議廳舉行。 論壇以「民間版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為主軸,邀集審檢調警辯學針對偵查中律師辯護權、羈押制度改革、刑事訴訟新制下被害人保護機制三個面向進行研討,會場也湧入300多位各界人士與會,一同關心台灣未來司法改革的方向。 論壇開幕時,由民間司改會董事長黃瑞明律師發表聲明(請參見民間司改會聲明稿),針對近日台灣重大司法案件表示民間司改會的立場。 論壇第一場次由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林永頌律師主持,以吳孟勳律師提供在台北市刑大在偵訊過程中被要求在偵訊室外的經驗揭開序幕,反映了目前實務上律師遭遇到檢警調阻撓律師協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真實情境。 曾文杞自訴代理人羅秉成律師則指出,曾文杞律師為了確認他的當事人筆錄內容是否與陳述的意見一致,遭調查員施暴受傷。如果連律師都會碰到這樣的情況,更遑論沒有律師在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他戲稱刑法第245條為「Kitty貓條款」,因為律師雖有在場的權利,但「沒有嘴巴」,無法開口表達意見。羅秉成律師也強調,偵查中律師在場協助當事人的權利,應有更明確的規定。 第一場也邀請到因檢調機關以不當偵訊而造成冤案的當事人,前交通部長途電信管理局局長蒙志忠先生現身說法。 蒙志忠提到,調查員以錯誤的資料認定大哥大採購案相關當事人讓特定廠商短報器材、圖利廠商的問題,並以威嚇、欺騙、脅迫的方式取得其他被告的自白,指控他圖利廠商,而檢察官未仔細調查卷證資料,起訴書錯誤百出,甚至未告知羈押理由,就直接押人長達103天,造成他至今對於司法仍感到恐懼。檢調偵訊不當,以及一審、二審及更一審法官怠惰,造成相關當事人官司纏訟15年,於今年4月才無罪定讞,他衷心表示希望不會再有人遭受同樣的經驗。 論壇第二場由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羅秉成律師擔任主持人,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王兆鵬教授對「偵查中律師辯護權」提供了相當精闢的理論基礎。他在報告中強調

曾馨瑩:我可以選擇我的人生,他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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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rs 》快樂工作人雜誌 獨家人物專訪 【本報訊】 不到一年時間,曾馨瑩從「曾老師」變成「郭夫人」,一路走來,她怎麼看待自己的變化?曾馨瑩懷孕後首度接受《 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專訪,分享心情。《Cheers 》雜誌在獨家專訪曾馨瑩的過程裡,看到的是一個努力面對工作和生活的獨立女性,溫柔卻堅定地以自己的節奏與步伐,在人生中優雅地轉換舞姿。 34歲的曾馨瑩,不管穿著、打扮還是過往戀史,全是媒體追逐的焦點,甚至連懷孕也可以變成新聞跑馬燈打出的快報,這一切只因為:她嫁給了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 鮮少接受媒體專訪的她,特別應《Cheers》快樂工作人 雜誌邀請,大方分享心情。是什麼樣的特質會讓郭台銘動心?從一個平凡的南投鄉下女孩,到豪門首富的另一半,她又是如何看待這極端戲劇化的人生轉折? *舞蹈總是改變我的人生 還沒認識郭台銘之前,曾馨瑩是非常知名的舞蹈老師,費翔、蔡依林等大牌藝人都是她的學生,收入好的時候,月入4、50萬元,空閒時喜歡做SPA 、逛街、喝下午茶,是個典型獨立自主的都會女子。 曾馨瑩說,「舞蹈,改變了我的人生。」也因為舞蹈,無意接下的一場教舞秀,讓曾馨瑩認識郭台銘,開啟她人生的轉捩點。 *我也有很「強」的一面 從教舞與學舞的「師生」變成夫妻,很多人都好奇曾馨瑩如何打動打下2 兆企業帝國的強人?回憶起這段過程,曾馨瑩說:「我當初沒想到,也不會多想。我的個性是不會主動追男生的,可能因為我能力也很強,以前追我的男生無法駕馭我,所以他(指郭台銘)對事業的專注與責任感更吸引我。」 曾馨瑩坦言:「我們會在一起真的是緣分。但如果他不喜歡舞蹈,我們也不會有後續。」對於腦細胞無時無刻處於高轉速的郭台銘來說,「放空」是一件奢侈的事。在跳舞中,他可以找到單純的快樂,慵懶的《女人香》音樂響起,曼妙的探戈舞步開展,強人的武裝慢慢卸下。「有時候我覺得累了,或者不高興,就說今天不陪你跳舞了,他會很難過,」曾馨瑩描述。 一般人都以為當郭台銘遇上曾馨瑩,相處上一定是曾馨瑩居下風。但曾馨瑩卻不同意,反倒說自己有很「強」的一面:「我認為對的,我一定要堅持。」 「做個賢妻良母」一度是她心中的夢想,當走到適婚年齡,事業又正達頂峰,「安定」兩個字重新在心中浮現。曾馨瑩坦率地說:「我是個沒有背景、沒沒無名的人,一般人以為我是因為錢跟他在一起。但如果他只有錢,我也不會跟他在一起。你

民間司改會聲明

(本報訊)民間司改會今日發佈聲明說:數月以來,國內爆發諸多社會矚目之重大貪瀆案件,涉案之人包含前總統、前部會首長、現任縣市長、商界聞人及相關人員多人,其層級之高、牽連之廣,涉案金額之大,均屬前所未見。 台灣歷經全體國民數十年的共同努力,終能走出政治威權體制的陰霾,蛻變為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度。然迄今為止,國民對於司法之信賴猶有不足,其主要原因除了司法的效率與品質向為民眾所詬病以外,對於高官巨賈犯罪是否與一般平民同視,輒令司法威信蒙上一層巨大的陰影。是以,本會對於特偵組及各地方檢察署此次能夠排除萬難偵辦相關弊案,表達高度肯定之意,並期確能勿往勿縱,樹立我國在邁向法治社會路途中的新標竿。 不過,我們也必須在此嚴正指出,特偵組及各地檢署在辦案過程中也有若干程序是值得全體國人共同關注,甚至有明顯瑕疵的,其中包含: 一、未能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偵查不公開原則明定於刑事訴訟法第245條,檢方應予遵守自不待言。遺憾的是,特偵組雖已設有發言人,作為辦案訊息揭露的控管方式,然媒體的報導明顯超越發言人的發言內容,卻是不爭的事實。法務部雖曾於十月份發出二份公函要求特偵組查辦是否有洩密情事,但仍未見特偵組向社會明確交代結果,特偵組疏於防範辦案訊息謝洩漏在先,又未能即時清查洩密管道在後,以致外界質疑特偵組自行洩密的聲音不斷,特偵組實應立刻查明,依法嚴懲相關人員回應外界質疑,否則豈能杜悠悠眾口,辦案之正當性又如何確立。 二 、是否羈押犯罪嫌疑人未有明確一致之標準 特偵組與各地檢署在這段期間羈押多位犯罪嫌疑人,可是對於因他案已被起訴通緝滯留日本不歸,已有脫逃事實的辜仲諒先生卻未能於其返國後聲請羈押,甚至以其妻兒罹患罕見疾病為由未予限制出境,以致外界批評檢方羈押被告的標準何在。再者,特偵組又以被告陳鎮慧已「據實陳述」為停止羈押釋放的理由,此又讓人不禁反問特偵組是否認為被告有自證己罪或據實陳述的義務,如果被告不據實陳述就成為羈押的理由?如此一來,豈不坐實外界押人取供的批評,又置被告的緘默權於何地?不是檢察官應負舉證責任嗎?無罪推定原則到底還是不是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再以雲林縣長蘇治芬未被傳訊即逕行拘提並羈押為例,有人質疑是何標準?檢方竟稱已掌握極強證據,數天後,必將起訴,如其言為真,既已掌握強力證據,被告早無串證空間,為何不立刻起訴,又有何羈押被告之必要?凡此種種,均暴露出現行羈押法制賦與檢方太多的

候補官,辦大案

(本報台北獨家報導)在前任邢泰釗當檢察長時,雲檢累積案件超過1.5萬件,經行政院核定,於2007,8,13由第三類檢察署變更為第二類檢察署,編制、預算都有已增加,但是存在的問題還是很多。 現在雲檢在職檢察官,共有 檢察長劉家芳和三個主任檢察官:蔣得龍、陳昭廷、林文亮。 一般檢察官: 林豐正、黃裕峰、郭俊男、李鵬程、張鶴齡、呂維凱、葉建成、梁義順、陳宗豪、李文潔、蒲心智、賴政安、梁晉嘉、朱健福、廖弼妍、沙小雯、蕭如娟、董和平、吳淑娟、林俊言、黃顗雯、江柏青和一名新報到者,共27名檢察官。 根據統計,到2007年底,在職檢察官最近3期(司訓所結業期別)的人力佔全署的50%以上,而且實任檢察官僅有林豐正、黃裕峰、郭俊男。如果這項統計正確,則雲林地檢署充滿候補檢察官,甚至連偵辦蘇治芬的檢察官李鵬程也是。 這好像是重病者被送到醫院,醫院裡的醫生多是實習醫生,對病人是多麼危險啊! 蘇治芬碰到充滿理想,想辦大案的「衝組」檢察官,難怪會爆發轟動全國的「蘇案」!

蘇震清提「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

建立著作權財產管理更公平、合理機制 (本報立法院報導)到底公車司機在公車上聽廣播,小吃店、餐廳、商店在店裡放音樂算不算侵害著作權? 現行著作權法有關音樂著作權的利用,收費標準、收費團體的管理制度不夠健全,且訂有刑責,利用人為避免涉訟涉刑,不只爭議不斷,而且影響音樂的利用、傳播,以及鼓勵創作的原則。立委蘇震清已提案修正「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建立利用人、著作權仲團、以及創作者智財保護及利用,更合理、健全的制度。 由於行政院甫結束的科技顧問會議主題為「智慧台灣」,除強化通訊產業之外,亦特別重視文化創意產業;立法院院會已於上周將蘇震清版本併行政院版本交付委員會審查,蘇震清希望此一法案能夠早日通過,讓音樂的利用與創作更為多元。 蘇震清指出,「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是在民國86年10月6日立法通過的法案,立法以來,對國人建立著作權的觀念、以及著作權的保護發揮不少功能。唯,經過了十餘年的運作,也衍生迭出不窮的糾紛。 簡單舉例,今年10月媒體即報導台中客運司機在車上聽警廣廣播,遭音樂仲介團體指控違反著作權法擬控告求償,引發外界司機聽廣播亦需付費之恐慌;另外,亦有連鎖商店因播放音樂遭到音樂仲介團體控告求償,而發起「萬店聯盟」行動,計畫只播經詞曲創作者授權的千餘首歌曲,或乾脆不播音樂,以免觸法,以抵制自救。 他表示,著作權雖屬私權,但我國著作權法訂有刑責,予著作權人或著作權仲介團體擁有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之訴訟手段,「強力保護」著作權。儘管如此,仍有著作權團體表示收不到錢,漲價不易;利用人亦抱怨,著作權仲介團體有六家之多,使用報酬機制不一,多頭馬車,利用人基於利用之需求,被「一條牛被剝數層皮」。 據此,他特別提出修法,建立利用人與著作權仲介團體間,著作財產權管理更公平合理機制。 蘇震清版「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主要的修法內容包括:順應國際潮流,將「著作權仲介」修正為「著作權集體管理」;智慧財產之管理於88年經濟部成立智慧財產局之後,相關組織條例亦明訂將著作權業務由內政部移至經濟部,配合此案,亦將主管機關改為經濟部,並由著作權專責機關辦理相關業務,其他重要修正條文包括: ──新增「主要利用人」定義:修正「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及「著作權集體管理業務」之定義,新增「主要利用人」定義,明訂著作權使用報酬率之訂定,

第12屆兩岸新聞報導獎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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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訊/ 由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主辦和銘傳大學傳播學院承辦的「第十二屆兩岸新聞報導獎」於97年12月26日上午在圓山飯店舉行頒獎典禮,並揭曉7獎項。 7項得獎名單,分別是報紙新聞報導獎-聯合報的汪莉絹、李春,作品為「中南海的權力遊戲」;報紙專題報導獎-經濟日報的林安妮、林則宏、陳慧敏、劉煥彥、劉秀珍、張運祥,作品為「不確定的年代」;平面新聞攝影獎-中國時報的王遠茂,作品為「變與不變」;雜誌報導獎-天下雜誌的江逸之,作品為「烈日照台商」;廣播專題報導獎-中央廣播電台的詹婉如,作品為「兩岸環境媒體交流系列報導」;電視新聞報導獎-為中國電視公司的簡幸玲、邵維強,作品為「四川《汶川地震》採訪紀實」;電視專題報導獎-為中天電視的崔企川、詹育華,作品為「想家─開放大陸探親20年」。得獎者也將獲頒獎座1座及獎狀1只,及獲得獎金十二萬台幣。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於頒獎典禮致詞時表示,參與兩岸新聞報導獎的頒獎典禮感到相當榮幸與親切,還記得當年選填系所時非新聞系不讀的堅持,才能用文字來參與見證台灣民主化之歷史過程並擔任為民喉舌的工作。 她表示,對於新聞人的酸甜苦辣她有切身的感受,她也指出,若沒有言論自由、民主政治是空談,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也將成為空中樓閣,兩岸關係從今年520以後展開新的紀元,陸委會未來也會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上,務實謹慎有步驟的推動兩岸關係正常化。 李銓:兩岸新聞報導獎給予人民「知」的權利  銘傳大學校長李銓表示,感謝陸委會給予銘傳大學承辦兩岸新聞報導獎的機會,銘傳大學已經承辦10年,本年度新政府新氣象的世代交接,今年兩岸新聞獎也邁入第十二屆,本屆共有112件作品參賽,由評審委員經過激烈討論後選出21位入圍作品,最後選出7項得獎名單。李銓也提到兩岸新聞報導獎給予人民知的權利,讓台灣民眾透過新聞從業人員的努力,對於兩岸有更豐富的了解,增加台灣民眾的知識與競爭力。另外,李銓也衷心期盼能夠繼往開來,希望未來透過新聞工作者給予民眾兩岸更多的新聞交流,為兩岸傳播新聞交流盡上一份心力。  本次的頒獎典禮中,與會貴賓包括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賴幸媛、陸委會文教處處長陳會英、陸委會科長王涵江及專員余康寧、王學奮、中國時報社長林聖芬、公廣集團董事長鄭同僚、中央廣播電台蕫事長高惠宇、中央通訊社蕫事長黃肇松先生、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銘傳大學校長李銓、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院長陳耀竹等

兩岸新聞交流應更為正常化

(台北訊)「新形勢下兩岸關係與傳播交流」研討會於11月26日在圓山大飯店舉行,針對新政府施政後,兩岸關係和傳播交流方面的改變及影響進行探討,不少媒體高層認為,兩岸新聞交流應更為正常化,必須改變目前兩岸對新聞記者的限制,對於兩岸新聞交流方有更良好的影響。  本次研討會討論主題為「新形勢下兩岸關係發展」、「新形勢下兩岸傳播交流」、「兩岸關係前景及兩岸傳播交流前景」,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趙建民擔任主講人,中國時報發行人林聖芬、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高惠宇、中央社董事長黃肇松、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擔任討論人,針對新政府上臺後,兩岸傳播交流進行探討。  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開場時表示,今年5月川北大地震時,許多台灣記者到汶川採訪,雖然人數不多,但在通訊情況非常差的環境之下,記者們展現專業的創造力並與當地台商及新聞同業結合,提供了第一手全球共同採用的獨家新聞,其專業與執著令人佩服。經過兩岸多年來的新聞交流,台灣在此方面有領先的趨勢,也讓大陸新聞界有了借鏡及參考。而這次的地震事件是大陸有史以來第一次對類似的危機事件做大程度的新聞開放,這表示中國大陸自己的新聞媒體跟其他國家媒體關係在改革開放近30年後漸有變化,這樣的新聞交流對於兩岸皆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中央社董事長黃肇松表示,兩岸來往對於新聞交流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新形勢下兩岸關係回到了比較健康的方向,這對未來情勢是個關鍵性指標。要配合兩岸新形勢的發展,第一步要先突破記者駐點的限制,讓兩岸的新聞工作者能長駐。第二步即要對等發行及落地。有了基礎之後,要深入至對方地點辦報。如果上述能推動前進。相信對於兩岸新聞報導會有更進一步的結合,並藉由學術交流的推動促進兩岸和平理性認知的新聞總知。  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高惠宇,中央廣播電台在大陸許多城市皆有聽友會,但在過去10年央廣皆受到大陸軍方干擾。政黨輪替後,未來兩岸交流必會更頻繁,希望大陸能放寬央廣在當地的傳播,達成兩岸交流的平等互惠。  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表示,當詳細檢視新聞交流內涵時,報導常因政治因素而被扭曲,而無法反映實況,而對於對岸記者來台的諸多條例,則會造成新聞限制的傷害。新聞交流與政策常會互受牽制,應讓雙方清楚了解,新聞交流應還原其原本面貌,以防其品質遭受影響而無法做出深入廣泛的報導,在新情勢下,兩岸交流應走向正常化。  林聖芬則認為,對於兩岸關係,雙方應以多面向思維看待,在

11/30(日)楊炯明議員公祭

(台北訊)臺北市議會前議員楊烱明於11/30(日)上午9時,假臺北市立第一殯儀館「景行廳」公祭。楊烱明於10月28日逝世,享年76歲, 楊烱明生於1933年10月4日,世居臺北市大同區,家族世代務農。個性勤儉樸實,對人寬厚慷慨,昔捐地興建景化公園作為鄰里休憩園地之善舉,至今仍為地方人士傳頌稱道,曾榮獲好人好事代表及獲頒內政部勳章等殊榮。賢妻楊林新鸞相夫教子、勤儉持家,並育有四男一女,在社會上都有傑出表現。 楊烱明畢生以服務民眾為職志,於民國1961年當時年方28歲即投入臺北市議員選戰,歷任台灣省轄市議會第5、6屆、台北市臨時市議會、直轄市議會第1、2、3、4、5、6屆議員、行政院顧問、總統府顧問。議壇問政長達34年期間,嚴守監督市政崗位、消弭市政弊端,竭力解決人民陳情案件、為民眾謀福利,媒體尊稱為「楊青天」。其高風亮節、守正不阿的情操,可以「方、正、勤、廉」概述其一生之風範,功業斐然,德業長昭,典範常存。

11/29~30台灣 咱的國家:聲援主權、民主、人權、公義大會

活動通告 「台灣國家聯盟」姚嘉文召集人、「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林芳仲副總幹事及「台灣北社」金恆煒副社長今日代表各參與的民間社團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台灣 咱的國家:聲援主權、民主、人權、公義」群眾晚會,未來三場舉辦的時間與地點: 11月29 日由「凱達格蘭基金會」與「908台灣國」等團體合辦,地點台中市二二八公園。 11月30 日由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凱達格蘭基金會」與呂前副總統「台灣心會」及各民間團體共同主辦,地點:台南縣麻豆海埔池王府廟埕。 12月6 日由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凱達格蘭基金會」與呂前副總統「台灣心會」及各民間團體共同主辦,地點:高雄市光榮碼頭。 11月30日目前已經答應參加的貴賓包括: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李孝忠、林宗正牧師、呂前副總統、陳唐山前秘書長、凱達格蘭基金會李鴻禧董事長、台南縣蘇煥智縣長、台南市許添財市長、雲林縣蘇治芬縣長、立委黃偉哲、陳亭妃、李俊毅、葉宜津、賴清德,台南縣顏純左副縣長、民進黨台南縣議會黨團代表、民進黨台南市議會黨團代表、民進黨台南縣黨部鄭國忠主委,邱垂貞、王明哲、昆濱伯。陳前總統的母親扁媽也將透過VCR影帶的方式向全場的民眾致意。

受騙買連動債者的血淚陳情書

(本報記者陳龍特稿)這封一字一淚的陳情書全文如下: 自四月中起向各單位投訴至今已半年多了, 卻仍得不到一個合理的回應. 眼見著家人及自己這數十年來省吃檢用所存下來上千萬的積蓄將化為烏有, 又不敢將真相告知家人, 怕他們也會像我這樣終日忐忑不安, 只能默默的承受這些壓力, 現在我已在崩潰邊緣,多次想就此了結生命,又顧及家中尚有一個心臟病老父及失智老母要照顧,每日承受心中莫大的壓力卻無處可申, 真是生不如死. 深感一輩子奉公守法現在才知道沒權沒勢的平民百姓在台灣是申訴無門的悲哀,只好任由大財團的坑詐. 而 主管機關竟一面倒的偏袒財團 ,現在的社會已無良知及道德了. 本應是講求信用的銀行業者卻可為了高額的手續費而配合國外發行銀行來詐騙台灣民眾的血汗錢,如今卻無人能為我們這些平民百姓出聲. 政府明知此詐騙事實卻為保全銀行業者而犧牲普羅大眾. 公理與正義已蕩然無存了,莫非要逼人走上絕路才會引起社會的注意嗎??? 在此希望委員能為我們這些連動債受騙者查清真相, 還原社會的公理與正義. 以下是本人在97年5月20日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申訴的內容 受文者: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本人王XX多年來皆以保守的定存為主, 從未買過股票. 因就職公司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素有往來, 自93年11月起憑著對中國信託銀行這麼大的財團背景的信任及相信它的理專部的專業素質, 陸續地把我及家人的一生積蓄交由其民族分行管理. 在往來期間也明確地告知銀行, 我及家人的風險屬性是極度保守, 無法忍受任何虧損. 基於相信中國信託理財部之專業, 會對顧客的資金作最妥善的安排. 而初期銀行也都推薦保本保匯保息型產品, 並說利息比定存高. 因多年配合, 慢慢的放下戒心信賴他們. 之後皆由理襄-朱致豪電話中簡潔告知產品名稱, 年限及利率, 然後至我工作地點簽約. 因在上班中所以都由理襄代為在合約上蓋章, 迅速完成交易. 在4/11得知理襄一聲不響的離職, 就趕緊到銀行索取報表, 差點暈倒. 理襄幫我及家人們所買的產品皆是由包裝為保本實際上不保本連動債, 而淨值都只剩40~50%左右. 猶記當初跟理襄強調一定要保本, 而他也信誓旦旦地保證 “這等同定存, 且比定存還好…絕對沒問題” 完全未提及任何風險地誤導我認為這些產品皆為保本債券. 記得去年(96年)底因家中急需現金, 曾向理襄提出要贖回JP2年

立委部長,明蒞雲檢

(獨家報導)雲林地檢署在偵辦 蘇治芬 一案,出現重大瑕疵,立委明日將由部長王清峰陪同,前往該署考察。 法務部長王清峰與檢察司副司長林豐文 ,將和立委們一起搭高鐵南下,在台北搭8:30高鐵,約9:30到達台中,雲檢派車在台中等候,估計開車時間也是1小時,10:30到達雲林地檢署。由劉家芳檢察長簡報與座談約1小時,11:30離開雲檢,轉往水保局雲林分局考察,先在該局用餐,下午座談後返北。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委員共有召 委吳清池、謝國梁、費鴻泰。 其他委員:柯建 銘、翁金珠、蘇震清,林益世、李明星、邱毅、朱鳳芝、李復興、呂學樟、高金素梅。 (有多少委員要去,人數還在統計中)委員會的 主秘劉昊洲、簡任秘書胡薇麗 都會陪同前往! 雲林地方人士應把握這個難得的機會,和立委們多溝通!

蘇震清:法務部向權、貴輸誠 ?

司法還是不是正義的最後防線? (本報立法院報導)立法委員蘇震清昨天(24日)質疑法務部要求檢調系統貫徹「偵查不公開」、捍衛「司法獨立」的決心。他說,法務部遲遲提不出偵查中案件如何維護人權的書面報告,卻在委員會邀請聯電股東曹興誠列席時,主動提供和艦案的調查報告「態度謙遜」,難怪人民會質疑現在的司法單位,維護的是權貴的權益,而非一般百姓的權益。 蘇震清指出,法務部長王清峰過去有「人權律師」的封號,上任之後連一分「司法機關於偵查中實施搜索、扣押、羈押等相關強制處分作為時,如何兼公平正義與人權保障」之書面報告都提出不來;而他本人早就行文請法務部提供就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懲處的檢調合人員名單,也不見法務部提供。 此外,王清峰部長及黃世銘次長都曾對外公開說,司法人員不應公開討論個案,但王部長自己上電視談個案,法務部昨天更是在委員會中主動提供所有立委和艦案的調查報告公開個案,顯然是「說一套,做一套」,教人民如何相信司法單位? 由於司法委員會舉行的專案報告,法務部未提供書面報告,因為邀請了聯電股東曹興誠列席,法務部不只未表達不報告個案的立場,還主動提供「葉盛茂、洪威華、陳宏兆於和艦案偵辦期間有無誤導曹興誠巴結權貴以干預司法等情事」的調查報告,蘇震清氣憤的認為,這如果不是法務部向大企業家、向立法院干預司法獨立「彎腰」的態度,就是法務部有意讓外界誤認為,立法院為曹興誠之個案向法務部施壓,等於是陷司法委員會立委於不義,當場憤而撕毀該分報告。 蘇震清說,他是屏東鄉下選出來的立委,不認識像曹興誠這樣的大集團企業人士,也相信司法委員會召委謝國樑安排專案報告不是要討論企業家的個案,而是要討論通案;做為行政系統的最高司法機構,法務部已完全不知「司法獨立」為何物。 他提醒法務部,如果認為「司法獨立」是重要的,千萬要挺直腰桿來捍衛,不要說一套、做一套,有雙重標準。面對執政者、面對大企業、面對名嘴、面對立委,就為了保官而彎腰,忘了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反而去壓制弱勢的在野者、一般大眾。

李紀珠更正,經濟與工商

2008-11-24╱經濟日報╱第03版╱今日焦點╱特派記者李淑慧∕北京二十三日電 李紀珠領軍 證金百人團登陸 參加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 為明年春簽署MOU暖身 --------------------------------------------------------------------------------  由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領軍的「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證金百人代表團23日抵達北京,國內銀行、證券、保險業高階主管共有116人隨行。此次除了舉行學術會議,兩岸監理機關將為明年春天三次江陳會簽訂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 ),預先暖身 2008-11-24╱工商時報╱第A1版╱要聞╱薛翔之、彭禎伶 台版金融MOU今送北京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將與大陸官方接觸,為明春正式簽署進行溝通--------------------------------------------------------------------------------   被金融圈賦予高度期待的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本周在北京登場,金管會政務副主委李紀珠以學者身分,與多位金管會決策官員隨團出席,陣容之大前所未見。據悉,李紀珠上周五(21日)已就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MOU)的條文內容,與幕僚反覆密商,此行將攜帶「台版MOU」與大陸官方接觸,為明年春天正式簽署進行溝通,這也是此行最受矚目的核心議題。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龍台北報導)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現在正在大陸參加「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今晚罕見的透過金管會更正經濟與工商兩報的錯誤報導。 李紀珠透過金管會發佈的新聞稿如下:針對媒體對於金管會李副主委參加「第十四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之報導,李副主委表示與事實有些出入,特予以澄清: 一、「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已經歷時十四屆,歷屆金管會均曾派員與會,例如2004年及2006年研討會在大陸地區召開時,金管會係指派張前副主委秀蓮及林前專任委員忠正與會。此次金管會只是循往例,指派李副主委與會。 二、本次在大陸北京召開的「第十四屆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係由台灣銀行張董事長秀蓮擔任台灣代表團團長,李副主委只是以學者身分成為團員之一,故媒體報導(記者按:指經濟日報)本次係由李副主委領軍,並非事實。更無所謂「李紀珠領軍証金百人團登陸」之情事。 三、「兩岸金融學術研討會」是目前結合兩岸金融產、官、學等專家的交流平台

二審 顏萬進判12年8月

見司法院96矚上訴字第13號

中投總經理告贏中網

【裁判字號】 96,重訴,1408 【裁判日期】 970421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6年度重訴字第1408號 原   告 戊○○ 訴訟代理人 魏憶龍律師       林合民律師 被   告 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告 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瑤律師       蔡佳君律師 被   告 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   告 丙○○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葉大殷律師       賴中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97年4月7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甲○○應連帶給付原告新 臺幣參拾萬元,及自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甲○○應連帶將如附件所 示之道歉啟事刊登於中時電子報(http://www.chinatimes.com )首頁一天。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甲○○連帶負 擔百分之三,餘由原告負擔。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被告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被 告甲○○如以新臺幣參拾萬元或同額之華南銀行萬華分行可轉讓 定期存單為原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被告中時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時網科公司)之法 定代理人原為鄭家鐘,嗣訴訟進行中變更為乙○○,有其提 出之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可稽(見本院卷第122至127頁), 並聲明由乙○○承受訴訟(見同卷第159頁),於法並無不 合,應予准許。 二、原告主張: (一)被告丙○○為被告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央投資公 司)總經理,於民國96年6月12日代表中央投資公司於國民 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下稱系爭記者會),於被告中時網 科公司擔任記者之被告甲○○則獲派採訪記者會實況。詎被 告毛家慶未查證被告丙○○於系爭記者會所提供訊息之真實 性,率於當日中時電子報(網址:http://www.chinatimes. com)刊登「黨產交易爆醜聞中投告戊○○掏空」之新聞標 題,並為國民黨「自家立委扮演禿鷹掏空案」「戊○○想要 介入經營權,挪用二千萬元公司資產,損及股東權益,中投 公司因而對戊

謝金河誹謗曹興誠,判2月定讞

【裁判字號】 96,上易,1753 【裁判日期】 970104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6年度上易字第1753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丙謝金河 選任辯護人 鄭惠蓉律師 上列上訴人即檢察官因被告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九十五年度易字第八七一號,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日第 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九十四年度偵字 第一九六四八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丙○○連續犯誹謗罪,處有期徒刑肆月,減為有期徒刑貳月,如 易科罰金,以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 丙○○於九十三年間身兼財訊文化事業執行長、今週刊發行人等 財經媒體要職,並常以投資專家之身分屢向傳媒發表言論,明知 其對一般投資大眾深具影響力,於藉由公開場合發表言論時更應 審慎為之,惟因員工分紅配股之政策與時任股票上市公司聯華電 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電公司)董事長乙曹興誠意見相左,竟基 於概括犯意,未經詳細謹慎查證各項相關資料,致足以在客觀上 認為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之事,而連續輕率傳述以下不實之內 容及顯非適當之評論,足以毀損乙○○之名譽: 一、於九十三年九月某日,在日盛證券「從全球資金看台灣人錢 途」演講中,以言詞陳述:「:::我昨天跟老曹講,:: :曹董事長在十幾年前,原來是工研院財務經理,沒什麼錢 ,聯電弄幾年,現在是一百億身價,從哪裏來,當然員工分 紅配股,還有你買股票被他賺走了:::」等不實之內容。 二、於九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老謝先探讀友會」演講中,以言 詞傳述:「:::老曹的成功的崛起,第一個勒,第一階段 他真的比較糟,第一個階段他竊佔國家資源喔,為什麼呢? 聯電以前是國營事業啊,經濟部啊,對不對,經濟部被他搞 兩下勒,聯電突然變乙○○的,有沒有阿,公營企業變私營 企業,而且勒變成老曹私人企業,這就叫竊佔國家資源,有 沒有。第二個啊,第二階段,:::」等語。 理 由 甲、本院得心證之理由: 壹、查告訴人乙○○自七十二年起任職聯電公司總經理,並自 八十年起接任該公司董事長,其間雖於八十九至九十年間 短暫辭任董事長,惟稍後仍繼續接任,直至九十五年一月 間始未在聯電公司任職董事長或董事職務,此業經原審向 經濟部調閱聯電公司歷年變更登記表,經新竹科學工業園 區

醫改會:樂見兒童健康人權提升

醫改會公佈最新兒童用藥調查結果,健保常用兒童專用藥種類一年內雙位數成長,「小孩吃大人藥」的陋習應可逐步改善 ( 本報訊)11月20日是世界兒童人權日,依據聯合國兒童人權宣言,兒童應享有獲得適當醫療服務的權利。但台灣近年兒童人權指標調查顯示,兒童健康權的保障明顯低於其他兒童人權項目1,顯然台灣兒童的健康權值得更多的關注。醫改會因此公佈2008年「兒童用藥守護神」調查結果(如附件一),發現健保給付「安全、好吃、容易餵服」的兒童常見專用藥種類,已由去年同期的102種增加至119種(成長率17%);願意主動公佈所採用的兒童專用藥資訊,供家長參考選擇的醫療院所,也由138家增至156家(成長率13%),醫學中心全數入列。顯示台灣兒童用藥安全與權益,已有明顯的進步。 除了這些數據上的成長外,醫改會建議健保局在網站上建置查詢兒童專用藥資訊的功能、修改藥品給付與審查規定、提高支付標準以鼓勵醫師開兒童製劑等制度改革,也在今年全部落實上路。醫改會劉梅君執行長形容說,2008年可說是「台灣兒童用藥安全元年」,也是對民間團體推動兒童健康人權的一大鼓舞。 推廣兒童專用藥 是維護台灣兒童醫療人權的第一步 依據世衛組織(WHO)兒童用藥安全報告2:由於小兒劑量不易計算,導致兒童用藥錯誤發生率為成人三倍;加上歷年來國內兒童用藥安全事件頻傳(如附件三),顯見台灣傳統將大人藥減量、磨粉、分包的給藥模式,不僅影響兒童用藥安全與品質,小孩必須忍受藥粉的苦味、怪味,在「哭鬧嗆吐」中吃藥,卻不能享受健保原本就有給付「好吞服、免吃苦、藥量剛剛好」的咀嚼錠、糖漿、顆粒劑等專用藥品,其實是對兒童健康人權的傷害;這也是醫改會要推動兒童專用藥的主要原因。 樂見各界一起響應 『愛兒藥行動』 劉梅君執行長指出,今年推廣兒童專用藥能有具體的成果,除了政府願意將4.77億元的藥價調查結餘款,用來鼓勵基層醫師使用兒童製劑3外,更重要的是各地方政府與醫藥團體也有志一同、共襄盛舉。例如桃園衛生局辦了110場兒童用藥講座,還完成了全縣的兒童用藥安全調查。不僅大型醫院陸續舉辦推廣兒童專用藥宣導,更有診所直接在門面玻璃上貼有「使用兒童專用藥劑」的宣傳文字(如附件二)。兒童最常就醫領藥的基層院所4的兒童製劑的種類也愈見齊全,北縣有家診所就準備了15種兒童製劑(原本只有2種),彰化的地區醫院準備了33種(原本只有20種),用心程度不輸醫學中心

台聯:用消費券買台貨,創造就業

(本報訊)針對政府擬發放消費券以刺激景氣一事,台灣團結聯盟表示,政府希望藉由發放消費券刺激國內消費是對的,但是,要能真正帶動國內經濟,必須以消費帶動生產,真正能對台灣的生產有提升效果,才能增加就業、提升國內所得,對台灣經濟才有真正的幫助,因此,台聯呼籲,消費券的消費應該以購買「台灣製產品」為主,否則市場上充斥著中國商品,消費的效果是帶動了中國經濟,救了中國經濟! 台聯另外指出,美國政府為了確保消費者的安全,已經在日前嚴令所有中國進口乳製品相關的產品,一律不准進口,必須在海關等待至逐批檢驗沒有有害物質才能進口。另外,美國食品檢驗局也於近日在中國北京正式成立第一個海外分支單位,來檢驗確保中國出口至美國的商品的安全。台聯再度呼籲政府,既然兩岸已簽署食品檢驗相關協定,應該仿效美國的作法,對所有中國進口之食品嚴加把關,絕不能讓三氯氰安的事件再度發生。 台聯指出,近日來中國食品的安全已經成為國際事作,從在美國發現寵物食品含有毒物質、到香港發現連雞蛋及肉類的都含有過量的三聚氰胺之後,美國對中國進口的海鮮、肉類等檢驗也發現不合格的有害物質。因此,美國政府才會採取大動作,在北京設立檢驗單位,直接從源頭開始監督食品製程作業,以確保消費者的安全。 有闗政府發放消費券,台聯提醒政府,消費券的效果在於藉由刺激消費提升國內經濟,因此,要讓這829億有經濟上的加乘效果,如果民眾只去購買中國製廉價商品,只是幫助了在中國的製造業、創造中國的就業機會,對台灣的經濟沒有幫助。對此曾在台聯協助下爭取WTO反傾銷稅成功的「台灣寢具產業團結聯盟」執行長黃光藝表示,希望政府落實擴大內需、刺激消費作為,2003年商品標示法修正至今仍無法充分發揮產銷管控功能,讓台灣廠商非常無奈,政府應保障民眾消費券用在真正的台灣製產品,如此才能協助勞工充分就業。 台聯強調,由於台聯長期協助傳統產業,關心台灣製造業,所以要呼籲政府及全民,消費券固然立意佳,但如果不能用於幫助台灣製造業、創造就業機會,也只會是曇花一現的短期效果,不能有助於台灣經濟。政府如果不認清此點,三個月後將會面臨比現在更惡劣的經濟環境。

吳思瑤:馬上台 台北郝淒慘

馬郝聯手半年台北生活總體檢 (台北訊) 馬政府上台迄今剛好整整半年,「馬上好」的競選口號猶言在耳,「擴大內需」、「近貧專案」等等一連串的銀彈補助,每個月都推出搶救經濟新菜單,甚至預計舉債890億發送消費券,但是究竟效果如何? 台北市議員吳思瑤今天就列舉台北市相關社會、經濟、勞工數字檢視馬前市長,現任馬總統對台北市民貢獻了些什麼政績? 馬上好=馬上倒 公司、行號平均一天倒閉18家根據台北市商業處統計今年6月至10月台北市倒閉的公司、行號總計2778家,平均一天倒閉18家【如表1】。吳思瑤表示:景氣寒冬,許多服務業生意不是難做,是根本沒辦法做,依據商仲業者調查,從今年六月份至今,主要辦公商圈店面退租、倒店比例大增,已有14個路段空置率在12%以上,最高到達25%,平均四間店面就有一間租不出去。實地查訪後火車站(承德路)、捷運中山站(南京東路)及台大、師大(羅斯福路)等商圈確實發現店面空租、空置現象前所未見,生意相當冷清。 馬市長船過水無痕,郝市府不管企業死活, 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為了扶植中小企業特地制定了『台北市政府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但是,吳思瑤指出,該條例從93年實施以來僅僅19家公司申請、13家獲得補助【如表2】,原因在於申請補助的門檻過高,企業看的到,卻吃不到,獎勵條例形同具文,吳思瑤更批評市府慢如牛步的官僚程序,「我ㄧ上任就發現這個條例大有問題,一再要求立刻修改條例,但是兩年過去了,修正條例不僅沒修,原『台北市政府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預計在明年1月就要落日,但新的『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卻還躺在市府的法規會出不了大門,今年的獎勵執行率更是低到僅2.15%【如表3】 馬市長船過水無痕,郝市府不管企業死活,中小企業自生自滅」 勞工局不管勞工死活 景氣冷勞工心更冷雖然97年1~6月台北市的失業率3.7%是全國最低,但是從近年領取取失業津貼的人數來看失業人口依舊持續升高【如表4】,但是明年市府勞工局所有失業勞工的照顧補助編列160萬,實在是少的可憐,佔勞工局年度預算的0.000067%,對此吳思瑤砲火全開「勞工局往年預算大約57億左右,今年大幅編列238億,成長大約4倍,我原本以為多編預算要來照顧勞工,樂觀其成,但是翻開預算書才知道,勞工局是要為了分年攤還欠中央800億健保費,不僅如此,原本已經夠少的失業勞工補助97年284萬,今年更縮水僅編列

認證豆漿喝六週 血油上班族壞膽固醇降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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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企業與健康吉美健檢中心共同公佈十大產業健康紅綠燈 200萬血油民眾 估計可減2公噸壞膽固醇 (本報訊)秋冬是心血管疾病的好發季節,加上近期金融風暴以及失業率節節高升,氣溫與壓力恐產生加乘效果,導致心血管病情惡化。健康吉美健檢中心院長 楊培鎮醫師特別列舉五大心血管疾病紅燈警戒產業,並提醒國人, 長時間情緒壓力緊繃,會對心血管健康造成不良的影響,今年心血管疾病發生率恐再創新高。為協助民眾由日常飲食做起,徹底改善血脂異常問題,統一企業舉辦第二屆打擊血太油活動。連續六週提供經國家健康食品認證之低糖高纖豆漿,成功幫助血脂超標之上班族改善膽固醇,壞膽固醇平均降幅達16.17%。 200萬高血脂上班族,六週共可減掉2噸壞膽固醇 統一企業與健康吉美健檢中心於今年7月,舉辦第二屆「打擊血太油」活動,連續六週提供低糖高纖豆漿予高血脂的上班族飲用。經活動前後民眾血液報告顯示,參與者總膽固醇平均減少15.21 mg/dl,降幅達 6.9%;低密度膽固醇(LDL,俗稱壞膽固醇)也大幅下降22.82 mg/dl ,降幅達16.17%。 健康吉美健檢中心院長 楊培鎮醫師表示,豆漿內含豐富的大豆蛋白與大豆異黃酮,經研究證實,對人體膽固醇的調節有很好的助益。此外,根據醫學報導指出,每降低1% 壞膽固醇,可減少1% 的心血管疾病發生率。如以本次活動成果的降幅來推估,全國200萬高血脂上班族一同連續飲用認證豆漿,六週共可減掉2公噸的壞膽固醇,且心血管疾病發生風險可望降低16%! 景氣不好壓力大,五大產業慎防心血管疾病潮 96年大台北地區民眾膽固醇異常率近三成,估計全台 25至45歲共有 200萬上班族有高血脂的問題,打擊血太油儼然成了全民運動。秋冬早晚溫差大,本是心血管疾病的好發季節,加上近期全球金融風暴襲捲、失業率節節高升,國人在民生、心理上普遍承受極大的壓力。根據醫學研究指出,長期累積的壓力會使人體的自主神經系統異常、腎上腺素分泌增加,導致血管收縮、心跳速度加快,加重心臟負擔,容易誘發心血管疾病。楊院長表示,今年冬天,溫差與壓力恐出現加乘效果,國人宜從改善日常飲食作起,避免爆發心血管疾病潮。 為提醒國人注意氣溫與情緒壓力對健康的威脅,健康吉美健檢中心特別針對97年10大產業的血液檢驗數據進行風險評估。結果發現,大眾傳播、批發零售、物流倉儲、傳統製造及醫療環保等五大產業,員工的膽固醇平均超過19

鄭文龍律師回應董介白報導

2008-11-14╱聯合晚報╱第02版╱話題╱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違法? 扁律師代發聲明 法部查 法界認為律師充當收押禁見刑事被告‘傳令兵’若涉串證 有被撤照風險    關於某新聞報導指稱本人代陳前總統發表聲明涉有撤照乙事,本人特聲明澄清如下: 1、本人代理本案,目的無非希對台灣的法治進步有所貢獻並期能降低社會藍綠對立衝突,故本人自始皆戰戰兢兢,慎重其事,不敢逾越。而查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羈押法等相關法令並未限制律師自為或代為發表聲明之行為,律師在不串證、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及不交付違禁品之情況下,應該保有言論自由及執業空間,而本人代陳前總統發表之聲明,只是單純傳達陳前總統之身心狀況及感受,完全沒有涉及案情內容,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或有足以影響偵查之情事,自無違法或違反倫理規範之情節。 2、因陳前總統之特殊身份,外界對於陳前總統之身心狀況及感受極為關心,本人代陳前總統向諸多關心且關注本案發展之大眾,傳達陳前總統對於遭受羈押的感受,並向大眾說明陳前總統在所之情況,有助於社會大眾了解其受羈押之身心狀況,避免社會上過度之揣測,徒增紛擾,且本人之行為也未影響偵查及審判之進行,故應無違法之處。 3、況且,依據律師法第39條之規定,律師受懲戒處分必須有違反律師法或律師倫理規範情節重大之情事,且程序上應依循律師懲戒規則所規範之程序,由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進行判斷。法務部在未明確指明本人違反何法令規範之情況下,擅自指稱本人有違律師責任,已對本人的律師名譽造成極大的傷害,而且有藉此威嚇律師噤聲之不良效果,嚴重影響律師執業空間及意見表達自由,極為不妥,本人嚴正抗議。 4、關於陳前總統乙案,幾乎每日皆見媒體名嘴指揮辦案。而檢方偵查中不應公開之秘密,亦日日見於媒體及名嘴口中,法務部卻不見處理,社會大眾早有怨言。今反倒是藉此來警嚇一個律師,殊屬不合法理,相信社會自會有公評。仍希法務部儘速導正,以免誤導視聽。 鄭文龍律師聲明稿 97.11.14

總統出席「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第41屆年會」開幕式

(本報訊)馬英九總統11/18上午應邀在世界中文報業協會第41屆年會上致詞表示,面臨世界經濟不景氣,報業也遭遇困境與挑戰,肩頭更為沈重,但啟迪民智、為民喉舌,以及協助政府改進施政,是報業不可逃避的責任,也是民眾的期待。   總統強調,我們一定要捍衛新聞自由,政府不會干預媒體。從世界各地華僑對國內電視談話性節目的密切收看以及對國內發展的關心,使我們感到責任重大,因為台灣自由與民主的發展,關連到華人的未來。台灣的民主不是最好的或沒有缺點,仍有討論改善的空間;台灣的民主不是一開始就順利,也曾遭遇困難,但絕對值得繼續推動。他也期許,中文報業能立足在華人歷史文化基礎上,協助推動華人地區的民主化與自由化。   對於第一次參加世界中文報業協會年會活動,總統感到榮幸並表示,上次在台灣舉行年會已是13年前,當時的台灣已解嚴7年、解除報禁6年,自1988年1月1 日起報紙不再受張數限制,如今台灣的報紙常常超過50頁、甚至上百頁。   總統進一步表示,過去的13年,台灣也發生很多變化,有四次的總統直接民選、兩次政黨輪替,政治情勢有幾次重大的改變,而目前的金融風暴及經濟不景氣,對報業確實帶來很大挑戰,此時在台舉行年會討論因應之道,有其重要意義。總統指出,與西方報紙比較,中文報有其特色,除了文字的不同,編輯形態包括副刊在內,則是西文報紙所沒有的,報紙雖面臨來自電子媒體的競爭壓力,但無可否認的,報紙在輿論掌握及議題設定方面,不是電子媒體所能比擬的。  談到報業所面臨的經濟大環境,總統也指出,世界經濟情勢變化快速,他剛上任時的挑戰是應付通貨膨脹,但現在則是如何處理經濟衰退;他說,衰退不是好現象,象徵經濟不景氣,不過他也強調,台灣經濟體質不差,有2800億外匯存底、無外債、高達29.5%儲蓄率、消費者物價指數亞洲第二低、銀行大致穩定,為對抗外貿衰退,政府採取擴大內需政策,除了剛上任後不久追加580億元投入內需市場,「愛台12項計畫」未來8年將再投資4兆新台幣、約1250億美元,未來4年每年政府的投資以5%的速度成長,而最近研議由政府發放消費券的目的主要在刺激消費,特別在零售及餐飲業方面,政府一定會致力維持台灣經濟的穩定。

管碧玲成功為券商爭取保全補助 更符合券商的需求

(本報訊)日前財政部有意補助彩券商六千元的安全設施的經費,卻規定只能用在監視錄影設備上,9月初彩券經銷商集體向管碧玲委員陳情該補助辦法根本無法滿足其實際需求,而且裝設監視器動輒要上萬元,也超過其能力負擔;管碧玲認為政府的補助不應閉門造車,因此多次向財政部國庫署等主管單位爭取與溝通,財政部日前終於同意放寬補助項目,除了裝設錄影監視設備外,也同意讓彩券經銷商自行決定購買保險箱、警報器、安裝保全系統。 管碧玲表示財政部為了提昇彩券經銷商的安全防護,在今年8月25日頒布「回饋金補助公益彩券經銷商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費用申請辦法」,但在該辦法頒布後,多數券商即向她反應該辦法強制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不但補助費遠低於裝設費,增加其經濟負擔外;強制裝設監視錄影設備亦不符合券商實際需求。 管碧玲表示裝設錄影設備原意在於保障券商經營的安全,但券商安全的保障應可採多種途徑達成,應該按券商之實際需求給予彈性的調整,例如在相同額度的補助內,開放其可申請保全、購置保險箱…等等,而不應強制其必須裝置監視錄影設備。 因此她在接獲陳情後,即多次向財政部爭取放寬6000元的經費補助項目,並在今年10月16日發文要求財政部應重新召開「公益彩券回饋金利用及管理作業小組」會議,財政部亦同意在10月30日重開會議,重新修改辦法,而在11月10頒布新辦法,同意讓彩券經銷商有更多的選擇,讓他們自行決定購買保險箱、警報器、安裝保全系統。管碧玲對財政部能傾聽民意、從善如流的作法,十分肯定。

管碧玲:謊言堆砌的四項協議

尊嚴對等? 主權一吋不讓? (本報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17)就「兩岸四項協議」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由於管碧玲非該委員會成員,發言順序與時間都遭壓縮,但管碧玲仍以書面質詢質疑這四項協議不僅徹底違背台灣的利益,更加速落入中國設定的經濟統戰架構,管碧玲也對於馬英九聲稱「維護台灣主權尊嚴,一吋都不會讓」嗤之以鼻,因為四項協議就徹底讓馬英九的謊言破功。 管碧玲表示,無論是航運或海運,都已經陷入「中國主權國內化」的牢籠難以掙脫,而且越談判就越陷越深。管碧玲指出,空運協議的所謂「北線飛航路線」,因台灣者刻意避開日本福岡(第三國)飛航情報區,使該航線形成不折不扣之國內航線,縱使高孔廉與毛治國分別於11/3、11/4辯稱該航線為「兩岸特別航線」,也不能解釋這不是國內航線,因為「不是國際航線,就是國內航線」,管碧玲要求交通部舉出世界上有哪個「既非國際也非國內航線」的例子,不然只是製造笑話、欺騙國人而已。 而海運的協議也同樣落入國內化且更不堪,管碧玲表示,海運協議中對最有利於台灣商船的承攬三合一之貨物,隻字未提,置台灣航商及航運產業於不顧。更嚴重的是,佔台灣船舶比例高達9成的「權宜輪」,在民進黨主政時期的談判一向主張必須列入兩岸海運,既顧及台灣航運的歷史特殊性與最大利益,也避免兩岸海運完全成為「中國國內海運」,但馬英九主導的談判竟然放棄此關鍵性立場,權宜輪還須經中國特許才能經營,將迫使台灣的權宜輪為競爭貨運市場,必須在香港註冊並向中國臣服,等於將台灣的海運產業命脈交由中國「欽點恩准」實質掌控,對台灣主權與產業利益,是何等的傷害! 管碧玲指出,海運協議將立即造成台灣航運產業「四大利空」,第一,由於台灣300噸以上國籍輪僅165艘,中國為2,326艘,數量是台灣的14倍,因此絕大多數貨運將由中國承攬。第二,1000噸以上權宜輪台灣435艘,中國1,045艘,是台灣的2.4倍,中國基於落實「國內化」,其權宜輪不會與台灣競爭,但台灣權宜輪卻須經中國特許,這等於扼殺台灣生機並拱手將命運交給中國。第三,台灣權宜輪多數為散裝貨輪,僅16艘符合「境外航運中心運輸、兩岸三地貨櫃班輪運輸、砂石運輸」的參與營運條件,以今年1-8月兩岸進出口量,台灣出口至中國為547億美元、中國進口至台灣為223億美元,這16艘台灣船舶如何可能承攬? 其結果就是讓給中國船隻賺大錢;再加上

臺灣企銀主辦「羅東鋼鐵廠聯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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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臺灣企銀統籌主辦羅東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為興建80噸電爐煉鋼廠資金需要,籌組總金額新台幣21億元聯合授信案,已於民國97年11月14日於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總行舉行聯合授信簽約典禮 。 本聯合授信案是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統籌主辦,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共同主辦,共獲得包括主辦銀行在內之四家銀行熱烈參貸,順利完成籌組。 羅東鋼鐵廠公司成立於民國65年3月,成立至今已超過30多年,是台灣東部地區最大的專業鋼鐵廠商;公司此次籌建80噸電爐煉鋼廠,積極往上游整合,預定投資金額近新台幣32億元,全部建廠計劃預定於民國98年底前建置完成;計畫順利量產後,將是台灣東部地區唯一擁有煉鋼廠的業者,對公司未來營運之發展,無論是原料(小鋼胚)來源取得及競爭力提昇等方面,助益均非常大。 本案簽約典禮,係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 蘇金豐主持,出席貴賓包括羅東鋼鐵廠公司董事長丁裕權、副董事長丁向文、監察人吳傑銘、董事洪國嵩、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副總經理周叔璋及其他二家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之經理人出席參與,簽約順利圓滿。

佛教徒林文亮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龍台北評論)偵辦蘇治芬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林文亮,是個虔誠的佛教徒,他雖有菩薩心,但是對於不法案件,仍然會斬妖除魔,為民除害! 1964年生在嘉義,1983年離開嘉義到東海大學法律系讀到畢業,當完兵後,考上母校法律研究所,研究離婚問題。1993年以「兩願離婚要件之研究」取得碩士學位。指導教授為郭振恭。非常信奉佛法,師事印順法師。相信因果。那天會一早六時許到縣長公館,率領黃裕峰、李鵬程、李文潔檢察官蒐索,據說是為了縣長尊嚴,免得大批縣民看到不好,這種「為她著想」的作法,不知蘇縣長的感想如何呢?

黃如萍誹謗王拓,判刑2月緩刑2年定讞

【裁判字號】 97,上易,684 【裁判日期】 971104 【裁判案由】 妨害名譽 【裁判全文】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上易字第684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丙即黃如萍 被   告 乙即夏珍  二人共同 選任辯護人 黃虹霞律師 上列上訴人等因被告等妨害名譽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5 年度易字第2018、2321號,中華民國97年1月9日第一審判決(起 訴案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95年度偵字第870號;追加起 訴案號:同署95年度偵字第1813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 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黃如萍緩刑貳年;並應向被害人甲即王拓道歉,方式與內容如理由欄 貳、二、(三)所示。 事 實 一、黃如萍受雇於中國時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萬華區大理街132號,下稱中國時報),擔任教科文組記者。緣黃如萍所撰寫標題為「計軸器弊案爆內幕交長辦公室政商搓湯圓」、刊登於中國時報民國(下同)94年6月2日綜合新聞A8版之報導:「蔡錦鴻坦承,阿爾卡特公司為取得臺鐵計軸案合約,共支付新臺幣(下同)1億1千萬餘元。其中近千萬元交付他,由他分給阿爾卡特亞洲區負責人Mutter、爾卡特大中華地區負責人張國平及兩位立委。另外7千萬 由西門子公司分配,4千萬給西門子臺灣總代理登揚公司負人吳定發,3千萬給了另1位立委」,其中「3千萬給了另1 位立委」部分,因中國時報政治組記者陳嘉宏於94年6月1日向立法委員王拓及其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劉大福查證,比對蔡錦鴻相關調查筆錄後,認為情節不符,故回報中國時報,編輯台遂將王拓姓名刪除,僅刊登「另1位立委」,而未直接指摘王拓。 二、詎黃如萍明知上情,竟仍未經進一步比對、查證其消息來源 及所掌握之資料是否正確,復於民國94年10月15日以「臺鐵 計軸器藍綠皆抽佣」為標題,撰寫內容包含「蔡錦鴻在調查 局筆錄中坦承,阿爾卡特公司同意拿出臺幣1億1千萬元作為 佣金,其中,近4千萬元由其交給阿爾卡特亞洲區負責人張 國平、立委卓伯源、黃政哲(透過張國平支付),另7千萬 元則交由西門子公司處理,支付對象包括立委王拓、王拓助 理劉大福、西門子臺灣區代理登陽老闆吳定發等人」之報導 ,直接指摘甲○涉及臺鐵計軸器採購案且收取佣金對價之不 實事項,並刊登於翌日即94年10月16日發行之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