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對扁案判決聲明

(本報訊)DPP民進黨今天對扁案判決無期徒刑的聲明:
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在處理卸任總統的司法案件,應該謹守客觀的法律原則,避免主觀的政治偏見,才能維護台灣的民主價值。我們看到一審過程中,有許多違反程序正義的瑕疵與爭議,例如延押及換法官的這些事情,在如此的程序瑕疵和爭議的情況下,今天還如此的重判,印證了外界的疑慮,也同時讓人難以信服。

陳水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和馬英九市長的特別費案,由同一個法官審判,但是結果卻完全不同,一個是判無期徒刑,一個是無罪判決。這樣的落差,很難讓社會接受。

民主進步黨對於整體司法制度仍有期待,但對於一審的過程及結果深感遺憾!我們支持陳前總統在二審及其後的司法程序上,捍衛自己在法律上的權益。同時,我們也要求一審過程中不公的這些錯誤,在二審時應該受到監督與改正。

民進黨主張,在一審判決之後,已經沒有繼續羈押陳前總統的必要性,我們要求停止羈押,給予陳前總統完整行使訴訟防禦的權利。

對於二審法官的選任,我們要求高等法院應該以透明公開方式,依照法律程序選任,並接受社會的監督。

我們要呼籲各界,尤其是執政黨,不要企圖政治消費扁案,移轉社會焦點掩飾執政無能。我們也要呼籲,外界不要以刺激性的言論,在傷口上灑鹽,造成社會情緒對立。

不管支持或者反對陳前總統的朋友,我們要誠懇指出,從本案審理過程中我們看到司法制度諸多的缺陷,造成政治干預司法,及法官偏見左右判決,也看到了羈押制度對於人權的傷害。我們希望,社會各界可以聚焦在司法人權,共同支持司法改革。

我們要求兼任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國民黨在立法院擁有四分之三的席次,他有責任支持並促成「刑事訴訟法」以及「法官法」的修改,改革違反人權的羈押制度,並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民進黨在去年已經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我們要求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修法。

我們要特別說明的是,清廉是民主進步黨不變的價值,也是政治人物獲得人民信賴的基礎,清廉與否的判斷,應該透過公正的司法,並且以明確的標準加以檢驗。台灣人民對於民主進步黨是有期待的,這是民主進步黨應該珍惜的託付。陳前總統匯款海外的行為,混淆公私分際,違反民進黨的廉政條例;對於政治資金的管理,引發政商關係的爭議,未能符合社會的期待;疏於對家庭成員的約束,以致於衍生許多負面批評。民主進步黨認為這些仍然是陳前總統應該負起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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