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放紐約 胡宗駒

完全沒想到我還有被外放的機會,1980年初夏,我們一家四人從台北飛往紐約履新,當時我的大兒子只有四歲,小兒子才兩歲半,不僅對我是一大改變,全家都將面對新的挑戰。

不過我的心情是興奮的,覺得很光彩,最主要的原因是那時候出國並不容易,除了留學生之外,就是政府與各單位的外派工作人員,加以那時還是外匯管制的時代,幾乎沒聽說什麼人能作觀光旅行,而一般來說,除了那些有特殊關係或背景能獲得外派機會的人之外,像中央社那樣能依據考試辦法派遣駐外人員的情況可說絕無僅有,因而心中不免有很大的感觸。

我到中央社紐約分社是接前任記者徐維中的工作。維中比我年輕,但我因先當兵後唸大學的緣故,他反而是我的政大學長,後來我進了經濟日報,他在中央社工作,非常傑出;大約在1971年初,我們一同參加了英文中國郵報創辦人黃遹霈、余夢燕夫婦和魏景蒙等燕京大學在台校友所舉辦的燕京新聞英文研習會;我記得,這項在台北市金華街政大公企中心舉辦的研習會也只辦了那麼一屆而已。

參加那個研習會的學員都是各新聞相關單位推薦的在職人員,學員中還有後來聯合報董事長王必成的妻子、聯合文學社社長張寶琴、新聞局的陳建勝和陳亮月、大華晚報編譯、後來變成現任駐印尼代表楊進添夫人的石純純等十多人,研習會講師是政大客座教授、美國南伊利諾州大學教授克萊敦(Charles Clayton)。

研習會結束後,維中在克萊敦教授協助下,到南伊大深造,學成歸國後,曾任中央社國外部副主任,再被派到紐約分社工作。很巧的是八年後我到華府擔任特派員時,又是接替維中兄的工作,不過那是後話。

話說回頭,我們一家飛到美西洛杉磯時,幸虧有洛城特派員丁侃來接機,他把我們帶到城裡稍作喘息,我們在那兒停留兩天後,繼續東飛到紐約,由一位好友安排,立即搬進了紐約市皇后區法拉盛(Flushing, Queens Borough)的一個小公寓。丁侃兄是一位非常優秀的中央社駐外人員,他後來做過總編輯和副社長。

由於紐約分社的要求,我只能利用一個週末安家,等於放下行李馬上就進辦公室開始工作。中央社紐約分社當時租用 The New York Daily News 位於42街和第三大道口的紐約每日新聞大樓辦公室,位於曼哈頓的中城,在中央車站(Grand Central Station)附近,交通便利,中央社租用那兒辦公的另一個理由是當時合眾國際社( The United Press International)也在那兒辦公,而我們必須利用該社的線路發稿,也就是說,我們當時只能用英文撰發新聞稿,台北總社收到後,必須譯成中文才能供給國內各媒體採用。

我記得,當時我們用打字機寫好稿,經分社主任刪改後,即可送到合眾國際社的電訊室,由輸入員打成有孔的字條,放上電傳打字機 (telex)傳送,那些輸入員打字技巧熟練,好像閉上眼睛都能打得飛快,後來我被改派到休士頓工作,必須租用西聯公司(Western Union)的電傳打字機自行在家中發稿時,還真吃足了苦頭,因為在打那有孔的字條時,必須非常小心,記得打的是那些字母,萬一打錯了,還可退回去改,如果記不住,一旦打錯了,就必須重打一條字帶。

當時紐約分社就只有主任和記者兩人,一開始就沒有什麼工作分派,凡是主任交代的就去做,我也不曉得每天該去那兒採訪,只記得必須每天早晨五時起床,飛快梳洗後即趕到地鐵站,買妥紐約時報、紐約每日新聞、長島新聞等日報,利用搭地鐵進城的一小時,把所有報紙都翻閱一遍,找出跟台灣、中國大陸和其他華人居住地區有關的消息,一到辦公室就開始摘寫相關消息,趕在早晨七時以前,也就是台北晚上八時以前,把那些消息全部發回台北總社,讓總社可以在台灣各報截稿前收到中央社紐約專電。正因為時差的關係,每天早晨的時間總是非常緊湊,有時趕稿趕到喘不過氣來。

住過美東地區的人都曉得,在紐約冬季大雪紛飛的日子裡,早上五時餘出門還是一片漆黑,寒風刺骨,吹得人站都站不穩,從我所住公寓走到地鐵站那短短數百公尺有時必須花半小時,但心裡急著趕去辦公室發稿,步履更加踉蹌,喘出的熱氣在眼鏡上形成了水霧。

摘發了那些洋報上的相關新聞後,就必須接著採訪當地新聞,基本上,我們很少採訪當地華僑社團的一般活動,尤其不報導一些僑社的紛爭,我們總是與政府派駐紐約的一些單位,例如由原來總領事館改稱的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紐約辦事處、新聞局紐約新聞處、經濟部投資貿易處、僑委會等,保持密切的連絡。我們也注意中國大陸與美建交後派駐紐約人員的動態,但那些消息發回總社後,不一定會對外發稿,有些就變成了參訊。

我每天下午還奉派坐地鐵到中國城去買當地發行的華文報紙,那些報紙有的親台北,有的親北京,還有自認為不偏不倚的所謂中立報紙,我們都得買回來讀,摘發一些台灣關注的消息。到了晚上,必須採訪的活動還不算少,有時採訪完了,還得趕回辦公室發稿,往往會忙到午夜以後才能搭地鐵回家。

那時紐約的治安非常差,搶劫、殺人時有所聞,我還親眼看過下午約三時發生在42街上的搶案,去過紐約的人都曉得,42街是曼哈頓一條很熱鬧的大街,行人穿梭往來不絕,但很令人難以相信的是當搶匪當街亮刀行搶時,路過的行人居然視若無睹。由是也可以想像,深夜搭地鐵時,心裡有多恐懼,所幸我在紐約期間,都是有驚無險,平安度過三年時光。

紐新處位於列辛頓大道(Lexington Ave.),當時的主任是後來做過駐南非大使的陸以正,聽新聞局同人說,陸以正對部屬非常嚴苛,要求很高,但在他手下調教出來的張敏智、黃肇松等人後來都有很傑出的表現,張敏智後來做過紐新處主任,黃肇松後來投效美洲中國時報,做過台北中國時報總編輯、社長等職,現任中央社董事長。我那時經常步行幾個街口到紐新處去與新聞局同人交換新聞資訊,有一次冒著大風雪走過去,到了那兒,走進大廳脫大衣時,大衣上凝結的冰塊掉落在磁磚地上,發出叮叮的聲響,使我印象深刻。

在紐約採訪有時還得冒著生命的危險。有一次,我奉派於夜間到中央公園(Central Park)去採訪一場有台灣選手與賽的網球比賽,根據地圖找到比賽場地,弄清楚該在那一個地鐵站下車,如何走到比賽場地後就出發去採訪,但即使作了那樣的準備,還是花了許多時間才找到比賽場地,因為中央公園實在太大了,其中小徑曲折,夜色昏暗,還得提防可能從一旁樹叢裡跳出來的搶匪。我記得,那場比賽結束時,已是半夜了,我還得找路走出公園去坐地鐵回家。

可以想見那時我根本顧不了妻小,內人是我的政大新聞系同班同學,做過中國時報、聯合報編輯,到了紐約後,只能做全職家庭主婦,她必須張羅全家生活所需,還得牽一個、抱一個地帶著孩子去替他們找學校和托兒機構,那種辛苦的日子,永難忘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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