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英、王孝維: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圖: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才(左)王孝維(右)今晨舉辦記者會

昭凌監工不實,市府刻意放水!?

(台北訊)市議員李文英、王孝維今天針對台北市府回應新生高案向上發展所謂「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召開記者會,踢爆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監工不實。李文英和王孝維說,他們調閱昭凌公司的現場監工日報表發現,非但全是電腦打字,而且在查核材料規格品質的一欄中,應該詳細填寫的取樣位置、代表數量、式樣數量、設計強度等卻一片空白,顯然草率馬虎,企圖混水摸魚。

李文英與王孝維抨擊,昭凌公司按時將監工日報表送交新工處備查,新工處相關人員就應該發現表格中紀錄草率不實,結果竟然完全沒有意識到昭凌公司大有問題,究竟是刻意放水,還是人謀不臧?

李文英說,去年八月植筋膠危機爆發時,她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了解,當時昭凌公司監工人員態度非常囂張,工務局新工處官員反而對他們唯唯諾諾,完全違反常理。因此她開始調閱半年監工日報表,發現多數記載不實之表單,並且反映給市府,結果工務局置之不理,還替他們辯護。李文英說,她繼續要求新工處提供現場監工原始資料,而非電腦打字列印的監工日報表,市府卻完全提供不出來。

李文英、王孝維指出,新生高架橋的設計監造早在95年2月就發包,當時還是馬英九總統當市長的時代,即採限制性招標。李文英質疑簡單的監造設計為什麼需要用限制性招標?而且投標廠商只有昭凌公司一家來投標,案情絕不單純,幕後到底是誰在撐腰?

同時,李文英、王孝維也認為郝市府甫設立的「廉政肅貪互動網路系統」毫無實際功能,只是在現有機制上疊床架屋,巧立名目。既然已經有「三級品管」、「採購稽核小組」和政風處和廉政肅貪中心,如果全都無法發揮功能,民眾如何期待所謂「MSN 檢舉」?可想而知只是市府轉移焦點的工具而已。

市府新工處處長黃一平表示,本標案是依據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九款限制性招標發包,由遴選委員(府內委員佔三分之二)依法所遴選出來。至於監工不實的部份,市府已於去年十月要求昭凌撤換監工主任,並且依契約扣款共27萬元。

李文英、王孝維表示,限制性招標給昭凌的後果,就是出了大弊案,由市府委員主導遴選出來的廠商,是不是就是最可以「配合」,比較好彼此圖利?既然出了事,市府把新生高架工程預算編列責任全都推給昭凌,那就應該問當初是誰有那麼大的能耐讓昭凌來「綁標」?議員認為,馬英九和郝龍斌分別涉嫌圖利昭凌和工信,呼籲市府應誠實面對工程弊案,檢調應繼續向上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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