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財政部、土地銀行

復華金與元京證券合併案 公股權益受損嚴重


(本報訊)二次金改,復華金控與元大集團旗下元京證券合併為元大金控案,財政部派吳杰擔任土地銀行轉投資復華金股權代表,吳杰以公股派任股東身分,卻長期支領元大或馬家相關事業高薪,且於關鍵股東會召開前隔海請辭,導致公股權益受到巨大損失,土銀刻意粉飾及掩護,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昨(18)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馬秀如、馬以工提案,糾正財政部、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元大集團合併復華金控案,造成公股股權鉅額損失,元大獲得龐大利益。

二、元大以金錢拉攏第一家庭,利用總統職務藉親信幕僚傳話而干預部長政務,不當壓制金控公司間之自由競爭,嚴重破壞金融市場之程序。財政部派吳杰擔任土銀轉投資復華金股權代表,土銀審核不實,漠視吳杰不符資格條件之事實,甚且刻意粉飾及掩護,捨副總楊照不用,相關決策及行政程序顯有不周;土銀明知吳杰不當支領兼職高薪,卻未及時依法追討,核有重大違失。

三、吳杰以公股派任復華金董事之身分,長期支領元大或馬家相關事業高薪,並於關鍵股東會前,在未先知會土銀或財政部下,透過復華金控董事長顏慶章,隔海向土銀提辭呈,等同向市場昭告財政部棄守之態度,導致公股權益受到巨大損失,應嚴予議處。

四、財政部對於公股管理,派任資格明顯不符之吳杰擔任土銀轉投資復華金之公股代表,未善盡監督職責,核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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