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火獅舊支票外流,台銀遭罰300萬

(本報訊)已故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留存在臺灣銀行的庫存支票,這些應銷毀之舊票據外流至收藏市場公開拍賣,今天台銀遭金管會罰款300萬元。

金管會今天晚上發佈新聞說,臺灣銀行對倉庫管理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致發生倉庫內保管中之物品遺失,檔案管理、客戶資料保護及內控作業顯有疏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金管會今天委員會通過,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臺銀罰鍰新臺幣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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