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園教養院性侵案件 主管機關失職 監察院糾正

(本報訊)新竹縣香園教養院爆發性侵害案件,內政部未積極查核督管,新竹縣政府也未積極對被害人及加害人治療、輔導,皆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4)日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內政部、新竹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內政部自98年起多次稽查,明知香園教養院教保員及生活服務員人數不足、資格不符,卻任由該院持續收容個案,自99年3月至100年1月共發生8件院生遭性侵害事件,事發後未依規定處理,內政部未積極查核,也未給予罰鍰處分,有重大疏失。

二、新竹縣政府自99年3月起即陸續接獲香園教養院院生遭性侵害之通報,縣府卻以無其他機構可收容為由,延宕至99年8月31日才將加害人轉院,且未即時對被害人及加害人進行治療、輔導,有嚴重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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