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文基會吃郝預算,文化錢非常好賺

(台北訊)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許淑華今(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長期接受政府補助,且接受文化局的委辦案件,理應受到文化局的監督與查核,但是李永萍從擔任台北市文化局以來,多同時擔任文化基金會的執行長或董事長,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而文化基金會接受文化局委辦的業務,通常只要再轉包給其他藝文團體,就可大賺一筆「仲介」費。光是花博期間,文化局委託文化基金會的花博標案就高達4億5174萬3215元,而文化基金會再轉包給其他藝文團體,只花了3億8477萬5466元,一來一往就賺了6696萬7749元(如附表一)。再以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之相關建置案為例,文化局委託文基會的標案總經費是6349萬元,而文基會轉包出去只用了2829萬元,價差3520萬元。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文化局委託文化基金會辦理「台北藝術節-戶外公共藝術活動企畫『天空展覽』-<慢舞>Slow Dancing」,文基金於2009年7月29日取得標案,金額是320萬元,而文基會在同年8月10日就將這個的案子決標給「Sunny Artist Management」,決標金額只有197萬9824元。決標日期只差不到兩個禮拜,標案名稱連改都沒改,一過水,就賺122萬元的「仲介費」。這種簡單的招標案,難道文化局自己不會做嗎? 此案當時的文化局長就是李永萍,同時她也擔任文基會執行長,很明顯圖利自己人。

議員指出,文化局在花博期間違反政府採購法的行為屢見不鮮,其中2009年9月4日由文化局長李永萍親自批准,將預算金額高達1億9千萬元的花博開閉幕組工作委由文化基會會代辦。同時在簽呈上指名邀請林懷民擔任顧問、蔡國強、林克華共同策劃,並以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方式採限制性招標,直接委託乙太顧問公司為本案承辦廠商。當時文化局會計室還在公文會簽時註記「乙太顧問公司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4款資格宜再釐清。另本案總金額1億9500萬元,屬巨額採購,既已指定乙太顧問公司承辦,宜依規定程序辦理採購,似無需再委由基金會代辦。」沒想到李永萍還是一意孤行,涉嫌圖利蔡國強等人,遭到台北市審計處糾正。審計處甚至要求市府採購稽核小組深入調查。

議員表示,2008年元月迄今,文化局委託給文化基金會的標案一共是12億3千7百萬元,而文基會轉包出去的金額只有4億6242萬2181元。這四年來,文化基金會從文化局的委託案中一共賺了將近8億元。平均一年賺2億元,再加上台北市政府每年補助文化基金會大約2億元,總計4億元。這些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而歷年文化基金會的預算裡僅列有總目,未像其他局處編有細部預算,說穿了,文基會像是文化局的私人保險庫,文化局將大量預算藏在文基會,以逃避議會監督。

三位議員指出,這個逃避監督的黑機關,每年的人事費高達1億1800萬元,相當於一個鄉鎮一年的人事預算。文基會截至今年九月有員工大約156人,扣掉提撥勞退金,再扣掉勞健保費之後,平均下來,每人月薪高達5萬5143元,若加上雇主(基金會)負擔的勞健保費,則平均月薪高達6萬元。相較今年六月勞委會公布薪水行情:大學畢業生平均薪資約2萬6455元;碩士畢業生平均也才3萬1679元。主計處統計今年1到8月全國就業人口平均薪資也才3萬6942元,文化基金會的平均月薪可說是大獲全勝(如附表三)。而文化基金會的人事權,就掌握在李永萍手上,資源可說相當豐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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