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飛飛是否給獎,新聞局說明


(本報訊)新聞局長楊永明昨(24)日表示,有關媒體報導金曲獎能否頒發特別貢獻獎給鳳飛飛一事,他在獲知鳳飛飛病逝消息時,就已要求同仁研議是否可行,但基於維護金曲獎報名評審機制的公平,避免因違法破壞體制,讓獎項公正性受到質疑,決定先主動陳報頒發總統褒揚令,並全力促成紀念演唱會和金曲獎特別單元表達追念。
楊局長強調,新聞局仍會建議評審是否給予特殊考量,但金曲獎特別貢獻獎有規定的推薦和評審程序,22年來已有一定公信力,新聞局無法決定得獎名單。本屆金曲獎報名於100年12月31日截止,該獎項已有4名受推薦人選,各獎項也陸續開始文件審核和評審,新聞局必須尊重評選體制,由評審團作出評選結果,但會商請評審們作例外考量。
楊局長也指出,報載外界認為新聞局處理不夠積極,與事實不符,從獲知訊息至今,新聞局都是以主動積極為最重要原則,第一時間採取並協調相關作為,因此,報導中引述學者批作法官僚是嚴重誤解,必須嚴正澄清。
楊局長強調,鳳飛飛的歌聲是台灣社會不同世代的共同記憶,他本人也是鳳迷,獲知消息時感到十分震驚與難過,當時就親自去電向鳳飛飛兒子致意,也積極協助家屬和各界的追思活動。
楊局長表示,為呈現社會對於鳳飛飛的共同肯定,他立即指示同仁去函內政部研議頒布總統褒揚令,並親自向內政部李鴻源部長拜託加快審議程序,已於2月23日行政院院會通過,表揚鳳飛飛對台灣流行文化的付出與貢獻。
楊局長指出,他也主動出面協調、整合資源,親自致電大大娛樂公司李明智總經理,敲定由新聞局全力提供協助,大大娛樂公司提案主辦5月初的鳳飛飛紀念演唱會,要與大家重溫巨星丰采、溫馨而隆重地追念鳳姐。此外,今年金曲獎頒獎典禮也安排紀念單元,透過流行音樂界的重要場合給予鳳飛飛最誠摯的懷念與追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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