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文山區淹水,水利處長黃治峰丟官

萬芳路淹水涉人為疏失 水利處長調非主管職

(臺北訊)副市長陳威仁12日傍晚由發言人張其強及交通局長林志盈等相關局處首長陪同,說明文山區萬芳路淹水調查結果及部分公車路線改道情形,並宣布今(12)日晚間仍繼續停止上班上課,13日則恢復正常。依據調查結果,萬芳路淹水確屬人為疏失,水利處處長黃治峰調為非主管職務。

陳威仁表示,文山區萬芳路與木柵路交叉口發生嚴重積水現象,經查明是操作人員操作壓力箱涵閘門時疏忽所致,屬人為疏失,已執行相關人事處分。壓力箱涵破損情況,需待水退去後立即查明。

張其強補充表示,對於今天清晨在文山區萬芳路與木柵路交叉口一帶發生嚴重積水的現象,經過工務局初步調查,確實為抽水站人員壓力箱涵操作失當,屬人為疏失。由於事證明確、情節嚴重,市府決定對於抽水站值班張姓技工解僱解雇處分,同時水利處處長黃治峰調為非主管職務。

張其強並說明,臺北市12日晚間仍繼續停止上班上課,另依據災防中心臺大氣象團隊提供資料,明日雨勢將減緩,所以,13日恢復上班上課,之後的情況將根據天氣演變隨時補充說明。

林志盈則指出,因路基坍方,目前木柵路萬芳路口實施道路封閉,基於安全救災為首要目標,所以,公車及一般汽機車需改道行駛。木柵路來自新店方向往國道三號的車輛,須繞行萬壽橋、新光路、萬福橋後回到木柵路接上國道。而自萬芳醫院附近興隆路經萬芳路往國道三號的車輛,則需由萬芳社區的萬和路接萬美街,至軍功路回到木柵路上國道三號。

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補充說明,本次住戶淹水依中央頒佈之「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及市府現行規定,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但建物分別獨立,或非屬獨立而為不同獨立生活戶者,應依其事實認定之。故住屋淹水達50-100公分發放救助金新臺幣1萬元、淹水達100公分以上發放救助金新臺幣2萬元。另市府為體恤市民住屋淹水受災,淹水未達50公分之住戶則發放慰問金6,000元。後續將由各區公所派員實地查勘,提醒市民可先將淹水之水痕拍照留存,以供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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