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等於「放了」? 陳其邁:馬仇恨凌駕法律


加深社會對立
(本報訊)立法委員陳其邁今(28)日進入北監探視陳總統,轉述陳總統認為假釋與保外就醫完全不同,且都有明確的定義,對於曾任法務部長的馬總統所言保外就醫等於「放了」的說法,深表不解與遺憾。所謂保外就醫是因受刑人罹患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這是醫療的問題,也是人權的一部分,必須就受刑人的身、心狀況做整體評估判斷,且就醫期間並未併入刑期計算;假釋是指刑期未執行完畢前,司法單位考量受刑人於獄中有改過向善的良好表現,並已服刑達一定程度,始給予暫時提早出獄的制度,顯見此兩者完全不同。 
陳其邁並描述,陳總統自承在獄中生不如死,瀕臨崩潰邊緣。在與陳總統談話的過程中,陳總統的注意力顯然無法集中,講話時並多次停頓。陳其邁認為,陳前總統的心理狀況極為不佳,就日前醫療小組所診斷出的13種病症中,尤其以「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度憂鬱症」之精神疾病的病徵十分明顯,實有立即就醫的必要性。 
陳其邁痛批,馬英九身為哈佛法律系高材生,又是個不時將以法治國常掛嘴邊的總統,卻以政治語言恣意曲解法律,除混淆保外就醫與假釋的概念外,還玩弄法律文字遊戲,意圖將假釋與釋放兩者劃上等號,企圖影響專業判斷,根本就是想要把扁關到死、關到瘋,毫無人性!顯見馬總統已被仇恨蒙蔽心性,視法律於無物,只為了遂行其政治目的,卻更加深社會對立! 
另針對法務部日前在官方網站中設置「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資訊專區」,將陳總統在監處遇報告公開上網,報告內容中並將陳總統於戶外運動情形及自費延醫、戒護外醫等照片公布於眾,陳其邁認為此舉明顯違反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第603號解釋,嚴重侵害陳總統的隱私權。且依據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政府機關就有關醫療及健康檢查的個人資料,根本就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此外,關於陳總統所住舍房、生活空間、戶外運動、飲食狀況等資訊,在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之下,亦不得蒐集或處理。 
對此,陳其邁表示,法務部不顧陳總統個人資訊隱私,無疑是迎合馬意,想藉此羞辱陳總統,此舉將更激化社會藍綠對立的氛圍,因此強烈要求,法務部應立即關閉「陳水扁先生收容處遇專區」網站外,法務部長也應為此出面說明並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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