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企業中華電信派遣工辛酸誰人知


「假派遣、真僱用」派遣勞工心酸知多少
控訴中華電信聽任派遣公司非法欺壓台灣勞工
  (本報訊)根據監察院調查政府派遣勞工問題時發現,農委會及所屬機關派遣勞工達二八五五人,經濟部有二七五七人,勞委會有一八二九人,高居各部會前三名,中央機關派遣勞工則逾萬人。監委更指出,
一.       許多機關都讓派遣勞工從事核心業務,資歷超過十年者比比皆是,卻一再轉換派遣公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政府帶頭規避雇主責任。政府雖與派遣公司簽約一至三年,但派遣勞工卻沒換,不少人資歷達十年,只是一再轉換派遣公司。
二.         監院訪談發現,許多機關的派遣勞工「連派遣公司名稱都不知道」,也不清楚薪資被扣的勞健保費是否真有繳給勞保局、健保局,各機關也沒有落實查核,根本是「假派遣、真僱用」,以派遣之名,規避雇主之實。
三.         勞委會對政府機關的派遣公司勞檢發現,七至八成都有違法情況;監院抽查政府九十九至一百年三十三件勞務派遣案,發現有四件合約決標金額、一件預算金額,竟然低於法定成本(加計薪資、勞退、勞健保),顯示廠商若不把成本轉嫁派遣勞工,將毫無利潤可言,也導致許多派遣工的勞動權益受損。

    官派董事掌握經營權的國內電信業龍頭--中華電信公司,表象上一再強調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但實務上,卻一再視若無睹的聽任派遣公司,違法
欺壓弱勢的派遣勞工,以下是近期發生的欺壓或剝削事件。
1.某女性派遣勞工於12月初因車禍必須開刀休養一陣子,中華電信的派遣公司(吉宏興業)非但未給予實質的協助,反而在12/10發下的十一月份薪資中預扣款3000元,宣稱係考量該勞工於爾後的二個月恐無法出勤上班,自然就再無薪資可供扣抵(資方表示該員10112月及10201月恐無法上班,故不排給班務,並明確要求該勞工提出留職停薪申請,絲毫不關心該勞工應有的病假權益,其悲慘情形尤甚於被迫放無薪假)

2.某一位年屆壯年派遣勞工,難得有一相親機會可以掌握,經於三天前向公司提出相親的事假申請,卻遭公司以必須提出事假證明為由予以拒絕了。或許我們的立法院應該要立法規範,請事假證明的要件,也請勞委會要擬議請事假範本,讓徬徨無助的勞工們得以知所遵循。

3.派遣公司違反勞動契約,違約苛扣某些派遣勞工應得的績效獎金。

4.某一位即將於10218日結束產假的派遣勞工經向派遣公司提出六個月育嬰假申請,卻遭駁回。派遣公司(吉宏興)表示其與要派公司(中華電信)的合約只到1023月,故而只願意核准二個月的育嬰假。這些派遣公司只徒己身利益,無視於派遣勞工正是派遣公司的正職員工,卻一再違法推卸應有的企業責任,

5.某一位派遣勞工的外祖父母在一年內先後往生,當要申請往生在後的外祖母喪假時,派遣公司卻以其外祖父母往生間隔太近了,只願意給予二天喪假,明顯違反勞基法明定的六天喪假。

上揭違法欺壓或剝削情事,大多已向中華電信高層反映,卻遭置若罔聞的無感因應。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強烈訴求:
一、  交通部應立即要求中華電信公司,根據吉宏興業有限公司違反勞動法令,
     解除其勞務契約。
二、  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行政,重罰並公告要派公司中華電信與派遣公司吉宏
興業有限公司違法事實並立即要求依勞基法給予派遣勞工應有待遇。
三、  中華電信公司應立即將經常性客服業務工作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九條
規定,直接納編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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