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對工會4/2抗爭的回應
(本報訊)對於4/2南山企業工會集會,南山人壽之回應如下:
此次集會為南山企業工會自主發起之活動, 南山人壽尊重工會申請集會之權利。
南山人壽長久以來採承攬委任制度,以完善的福利與訓練, 提供業務同仁穏健的創業平台。 此為大多數的南山業務同仁訴求並支持的業務制度。
南山很遺憾極少數業務員在接受現行承攬制度優點的同時, 也要求不符合承攬精神的其他條件。經過多次溝通, 基於業務合約的規定,南山不得不通知與此二位業務同仁終止合約。
針對所謂的「15日條款」,南山人壽的回應如下:
南山人壽與業務同仁係事業夥伴關係, 且南山一向珍惜外勤業務團隊寶貴的人力資源。 然而保險事業之管理涉及社會公益,南山必須將保戶的權益、 同仁的保障與公司整體利益列入考慮。因此, 除因業務同仁的誠信問題破壞夥伴關係、或有其他重大違反合約/法 令規定等有礙公司正常運作之不得已情況外, 公司絕不會輕易終止與任何業務同仁之間的合約關係。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