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以南:將追究壹週刊民刑責任

(本報訊)馬大姊馬以南,今天發佈聲明,指壹週刊誹謗,將追究雜誌的各種責任,馬以南
聲明稿如下:
102年4月3日第619期壹週刊所登載本人涉及太極雙星弊案,絕非事實,本人已委請仲理國際法律事務所蔡茂松律師對壹週刊相關人員,將於102年4月8日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誹謗自訴,並另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期盼經由司法程序,釐清事實真相,回復本人清譽,證明壹週刊貶損本人聲譽之相關報導絕非事實,故本人於壹週刊刊載前開不實報導當日即已決定對壹週刊相關人員提起民刑事訴訟,以正視聽。

發行量或收視率是媒體生存的根本,沒有發行量或收視率,媒體便不復存在。為了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媒體會以聳動新聞事件吸引讀者或觀眾注意,這當中若有知名人物穿插其中更能增添新聞效果。但媒體是引導社會風氣的先驅者,是社會良知,若為了發行量或收視率便不惜捏造不實新聞,傷害無辜,縱使未來查證新聞造假,但傷害已造成名譽已難挽回。為了媒體長遠發展,有新聞道德、令人尊敬的媒體,必當報導公正、善盡查證責任,絕不屑為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而以傷害他人為樂事。

本人因身為馬總統大姐,身分特殊,無形中成為焦點,但此不能成為某些媒體創造發行量或收視率的藉口。

壹週刊多次對本人不實的報導均已證明造假,業經台灣高等法院100年度上字第426號民事判決壹週刊應賠償本人名譽之損害。此次壹週刊再次報導不實新聞,傷害本人名譽,本人將再次為維護個人名譽對壹週刊提起民刑事訴訟;並希望各界具公信力與新聞道德的媒體能本諸良知,善盡查證責任,切勿盲目引用,誤導社會輿論!

聲明人:馬以南

中華民國102年4月5日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花旗証券徐恭穎,罰停業3個月

立委離婚,妻愛兩子

數學老師製作的謎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