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屠宰衛生檢查率長期偏低,監察院糾正行政院
(本報訊)我國家禽屠宰衛生檢查率長期偏低,行政院未落實既定屠宰管理政策目標,主管機關檢查制度一再反覆,重創政府公信力,更衍生防疫檢疫隱憂,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2年4月16日通過並公布監察委員程仁宏、楊美鈴、洪昭男提案,糾正行政院。
糾正案文指出,畜牧法規定,凡經屠宰供食用家禽,應於屠宰場為之,並應接受屠宰衛生檢查。我國家禽屠宰衛生檢查率長期偏低,100年平均檢查數僅占總販售量不到7成比率,相當於1億1千6百餘萬隻家禽,未經衛生檢查即流入市面,嚴重影響民眾食用安全。
糾正案文指出,禽流感疫情盛行,政府機關倘未妥善規劃防制措施,勢必對國家造成難以預期的危害。行政院禁止私宰活禽政策,經部分產業團體抗爭後,暫緩實施期程,並責成相關機關限期訂定配套措施,但時限屆滿後,行政院仍無法秉持既有立場,致原定政策目標一再反覆,管理措施反覆不一,重創政府公信力。
糾正案文指出,畜牧法規定,凡經屠宰供食用家禽,應於屠宰場為之,並應接受屠宰衛生檢查。我國家禽屠宰衛生檢查率長期偏低,100年平均檢查數僅占總販售量不到7成比率,相當於1億1千6百餘萬隻家禽,未經衛生檢查即流入市面,嚴重影響民眾食用安全。
糾正案文指出,禽流感疫情盛行,政府機關倘未妥善規劃防制措施,勢必對國家造成難以預期的危害。行政院禁止私宰活禽政策,經部分產業團體抗爭後,暫緩實施期程,並責成相關機關限期訂定配套措施,但時限屆滿後,行政院仍無法秉持既有立場,致原定政策目標一再反覆,管理措施反覆不一,重創政府公信力。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