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奇昌:司法疏漏重要事證! 台糖售地案再審遞狀
(本報訊)前立委洪奇昌因台糖售地案被判背信, 今日上午洪奇昌前往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遞狀要求再審, 並於同日下午於紫藤廬召開記者會說明聲請再審理由;此外, 蔡詩萍、紫藤廬主人周渝、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前立委林濁水、 立委林岱樺、全國中小企業協會副理事長張大為、 台北醫學院院長曾啟瑞及北醫校友、 玄奘大學校長劉得任等各界人士同場聲援, 呼籲台中高分院秉於司法獨立及維繫司法品質受理本案再審。
洪奇昌表示,台糖案原判決未審酌1.經濟部已廢止「 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提供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及2.證人張 桂蘭、蔡貴美等人證述台糖公司已無只租不售之土地政策,3.台糖 公司內部自90年起陸續出售土地情形等證據,導致判決誤認台糖公 司是在洪奇昌於92年5月7日陪同春龍公司拜會後才改變轉租不售 政策。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第421條所稱「證據漏未審酌」 之情狀及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發現確實之新證據, 洪奇昌就本案聲請再審。
與會各界人士也認為,司法品質和司法獨立是同等重要的, 然而法院判決過程竟忽略前述足以影響判決結果的重要證據, 讓原本清白的人淪為有罪, 如此裁判實在是讓人懷疑司法審判的品質是否足以確保老百姓的權益 !
洪奇昌表示,紫藤廬是台灣民主運動、反對運動的重要精神地標,他在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場所召開記者會, 意在宣誓他從來沒有忘記當年參政為台灣民主政治與社會發展奮鬥的 初衷。 洪奇昌於本案雖因法院審判過程忽略重要事證而蒙上不白之冤, 經二審判決有罪,但洪奇昌堅持為一生信仰與名譽奮鬥, 他仍然期待司法審判是有品質、講證據的, 故依法向台中高分院提出再審,「不信公義喚不回」!
來賓名單:
文化人蔡詩萍、紫藤廬廬主周渝、前立法委員林濁水、 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立法委員林岱樺、 全國中小企業協會副理事長張大為、工商建研會會長蕭文昌、 台北醫學院院長曾啟瑞、前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邱孝震、 北醫大董事林元清、北醫大校友會總會長王伯綸、 前北醫大校友會總會長簡承盈、玄奘大學校長劉得任、 北京清華大學台灣校友會會長李祖嘉、媒體人葛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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