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李劍非的投書談起-----吳育剛

2013/04/24 18:49:32
哈佛大學法律碩士生李劍非在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發生後的封城緝兇那天,根據觀看 CNN 一整天的即時新聞報導寫了一篇投書,讚揚 CNN 在報導該事件的新聞專業表現,並轉過來檢視及質疑台灣媒體在碰到類似事件時是否能有那樣的專業水準。
他這篇投書有幾個重點,其一是為了配合警方封城緝兇,CNN 只是在封鎖線外採用可以獲得的畫面與資訊作報導,同時告訴觀眾,它不便播映若干相關影片,而以早先獲得的畫面代替,也是為了配合警方行動。
其次,媒體和民眾並沒有因為嫌犯的恐怖行為而失去理智,憤怒謾罵,或在嫌犯落網被捕後追打嫌犯;CNN 隨後所作新聞報導的重點不是警方如何抓到嫌犯的過程,卻著重於嫌犯與警方交火時所受槍傷沒有得到即時的救治。
再者,嫌犯被捕送到醫院後,CNN 並沒急著探問嫌犯的傷勢與救治過程等細節,也沒有到處追問檢警偵查的進展與內情。
李劍非強調,CNN 的報導中,有時可能多了一些大美國主義,但卻沒有太多催情或逾越新聞採訪與報導的專業分際,純就事件的真相呈現「事實」;他說,CNN 在一整天的即時新聞中,只是報導事實,沒有批評。就這一點來說,他不是學新聞的,可能不瞭解報導與評論的差別,一般來說,新聞報導純為事件真相,不能摻入任何個人觀點或意見,而針對新聞事件發生後,專家學者或相關人士所作的評論,當然可以表達個人意見。這跟目前很多夾評夾述的報導方式明顯不同。
問題在台媒體生態的變化讓台灣媒體幾乎做不到像李劍非所說CNN的那種表現,從過去台灣發生過的若干重大事件中可以觀察到,一旦大事發生後,媒體可能像一般民眾那樣驚恐,在惶亂中展開了沒頭蒼蠅似的採訪與報導,拍到什麼就播報什麼,問到什麼就報導什麼,完全不管是否事實真相,根本不理會報導錯了有什麼後果。一旦犯了錯,被反駁或控訴時,就把責任推給警方,辯稱是依據警方辦案進展作報導。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樣講可能有點誇張,但有一些事實可以作為例證;在台灣,發生重大案件後,別說媒體採訪記者,連一般民眾也可能並不理會警方的封鎖線,警方越封鎖,人們越好奇,偏越要跨越過去一探究竟;每次火災或交通事故發生時,總會引來一群人圍觀,根本不管是否妨礙了救難或救災人員的任務,這可能是因為在台灣有人擅闖警方封鎖管制,頂多被喝止而已,可是在美國就會被立即逮捕,並受到處罰。
這次在波士頓,警方下令封城緝捕嫌犯,要民眾留在家中,緊閉門窗,從電視畫面上可見,街道上除了武裝的執法人員之外,根本看不到任何一個當地居民;這情況如果發生在台灣,恐怕就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了,很可能不僅有記者緊跟在警察身後攝取影頭,更或跑得比警方人員還快地去搶拍一些「獨家」畫面,一般民眾也有樣學樣,跟著看熱 鬧。
同樣的,在台灣,每一次颱風來襲時,總有民眾不理會警方勸阻,或冒著風雨去爬山,或跑到海邊觀浪,記者則以作秀的方式,站在洪水中播報新聞;更荒唐的是在大陸試射飛彈時,居然有台灣民眾包租了渔船,趕去飛彈試射目標海域找刺激。
就像立委踹破了法務部長辦公室門後辯稱是替人民行使民意代表職權一樣,媒體受到批評時,也總是以維護民眾知的權力作護身符,以充滿了羶色腥的報導把閱聽大眾餵得口味越來越重,以譁眾取竉的方式養出一群濫情理盲的閱聽大眾。所以有人說,有什麼樣的閱聽大眾就有什麼樣的媒體,反之亦然。
李劍非看了CNN 的新聞處理方式後,有很深的感慨,覺得那是媒體專業水準問題,其實這也是一個民主與法治的問題,台灣民主化走到如今,人人都有自由,卻不懂得尊重別人的自由,人人都會喊法
治的口號,卻從來不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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