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水門案? 馬不知臉長----陳茂雄


~竊聽就像小偷,必須躲避警察;台灣的非法監聽等於警察以打擊犯罪之名公然搶劫,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一般人感到很奇怪,馬英九為何急著追殺王金平,他雖然信誓旦旦的說沒有「滅王計畫」,而是牽涉到「大是大非」的問題。在法律層次看,王金平沒有違法的問題;在政治層次上來分析,王金平的聲望居高不下,反而是馬英九的聲望墊底,顯然的,人民的審判是王金平勝訴,可是馬英九還是拒絕和解。在沒有違法(如背信、脅迫等)的情況下,民意代表關說是很正常,它與馬英九在追殺侯寬仁案件比起來還是小巫見大巫。
有關特別費案,馬英九並未反省公家的錢為何會進入私人口袋,還控告侯寬仁瀆職、偽造文書,該案獲北檢不起訴,馬提再議、聲請交付審判,但皆被駁回,刑事案件確定沒事後,馬英九竟然以行政手段追究侯寬仁,由法務部長王清峰發函給高檢署追究,內容明白寫出馬英九特別費案「筆錄嚴重失實,請查明責任並將懲處結果具報」。高檢署第一次考績會決議:「實務上筆錄本來就無法全部照錄」,決定不議處,卻被法務部打回票,高檢署再開第二次考績會,決議記「申誡」,但法務部檢審會審議後,加重改記「警告」,使侯寬仁當年考績被列為乙等,三年內乙等兩次。
有關追殺侯寬仁問題,馬英九已不是「關說司法」的問題,而是以權力脅迫的手段來「主導司法」,其嚴重性乃數倍於王金平的關說案,他自己都沒有「知所進退」,反而要求王金平「知所進退」,這是什麼世界?況且中國國民黨發生太多違法的關說案,都沒有聽說過馬英九有什麼反應,為何對王金平有特殊的待遇?藍綠雙方都感到迷惑,馬王之間到底有什麼深仇大恨,讓馬英九非殲滅王金平不可?更讓人不解的是為何不能等到王金平犯了較大的錯誤時再開刀,急著選在「關說案」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開戰,搞得自己遍體鱗傷,到了出現「非法監聽」案時大家才恍然大悟。
特偵組的非法監聽案就是以合法掩護非法,一案吃到飽,連立法院的總機都淪陷。檢察總長黃世銘及特偵組表示,並不知道所監聽的電話是立法院的總機,更因為九七二開頭的節費電話錄不到信號,所以立法院總機所錄的光碟是一片空白。這些高等職位的司法人員竟然將人民當作白癡,若是九七二開頭的節費電話偵測不到信號,為何他們會選擇這一門號的電話來監聽,難道他們像丟骰子一般隨便抽一個門號監聽?他們就是從該節費電話聽到不尋常的對話才監聽,這是很簡單的邏輯,連小學生都很清楚,代表這些司法人員謊話連篇。
顯然的,馬團隊就是從立法院的總機聽到令馬英九相當不悅的對話,才對王金平追殺,而對話的內容很特殊,連馬英九都不敢用該項理由來追殺王金平,才草率的以「關說案」為藉口發動殲滅戰。這是民主國家不可能發生的事,膽敢從國會總機竊聽國會議員的對話而發動政治鬥爭,其嚴重性乃百倍於「水門案」。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舉行國際記者會指出,特偵組經法院核發監聽書與美國水門事件私裝竊聽器截然不同,不能相提並論。陳明堂不知是否想到水門事件的竊聽只像是「小偷」,而台灣的非法監聽卻是「強盜」,而且是由司法人員搶得資訊讓政客掀起政治鬥爭。
台灣較為嚴重的是由司法人員公然盜取資訊提供政客鬥爭,這遠比水門案嚴重太多了。美國的司法單位扮演公正的角色,若不是繼任的總統特赦,尼克森還難逃司法審判,台灣的司法單位卻扮演盜取資訊的打手。美國的監察單位(國會)也秉公處理,經參議院通過彈劾後,尼克森當機立斷的辭去總統職位,「水門案」才沒有送眾議院裁定懲處。台灣的公務人員失職問題由監察院處理,可是對總統的監察權乃在於國會,台灣的國會有可能彈劾馬英九嗎?
事實上台灣還有一個現象與美國差很大,美國人較有羞恥之心,犯錯的人普遍低調;台灣完全不一樣,男盜女娼之輩也滿口仁義道德。
(作者為中山大學退休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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