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慧珠:悠遊卡公司官僚「坑」消費者



684萬張悠遊卡29486未動用,損失誰來關心?

    (台北訊)數月前秦慧珠服務處即曾接到一名中年婦女哭訴,悠遊卡剛加值1000元就遺失,這1000元對他們很重要,她有加值證明可證明卡號,也願意報案、切結自負所有法律責任,但悠遊卡公司一貫堅持無記名悠遊卡就是不能退費,民眾的不解、憤怒與傷心。這種民怨,悠遊卡公司居然無動於衷、不思改善,反而要求民眾先花150元改使用記名悠遊卡。秦慧珠議員質疑,悠遊卡官僚態度,簡直是坑消費者血汗錢。

    而要使用新一代的晶片悠遊卡記名也是極為不便,除了先花錢買卡,還要自己上網登錄資料,有電腦上網、沒讀卡機也不能登錄,只能到悠遊卡公司或公司位於台北車站的服務台才能辦理登錄手續,實在困難重重、門檻極高。民眾即投訴,在悠遊卡公司服務台買了晶片悠遊卡,服務人員要他回家上網登錄資料後再寄回身分證明影本,才能完成記名登記,但實際上網時卻發現,沒有讀卡機根本無法記名,求助客服,客服人員竟說「你可以找親朋好友借」,不然「到總公司(南港)去現場辦理或到台北車站悠遊卡服務台請幫忙登錄,再付25元郵資……」,民眾直呼原來要改用記名悠遊卡的基本門檻真高,這種記名簡直刁難消費者。

    悠遊卡從搭乘捷運、公車使用,演變成小額消費電子錢包,甚至今年底開始還能付萬元以下的行政規費,但大部分民眾使用的悠遊卡,被稱為「無記名悠遊卡」,卡片遺失無法掛失退費,而要使用「記名悠遊卡」,不只要先花100元買晶片悠遊卡、付50元記名處理費及25元郵資,還要自行使用讀卡機上網登錄資料,秦慧珠議員質疑,「無記名悠遊卡」真的無法記名辨識嗎?而要用「記名悠遊卡」至少要先付150元,ㄧ家四口要付600元,弱勢民眾有能力使用嗎?

    秦慧珠議員表示,根據悠遊卡公司統計到今年九月底止,無記名悠遊卡的有效發卡數為25811263張(即實際發行量扣除退卡數),占總發卡數的76.7%,記名悠遊卡(含悠遊聯名卡)發行量為7856095張,占23.3%(請參表一),持有無記名悠遊卡數量為持有記名悠遊卡的3.3倍。而根據悠遊卡公司統計三年來記名悠遊卡掛失共312901張,掛失退款總金額共43832004元(請參表二),如以無記名悠遊卡為記名悠遊卡數量的3.3倍推估,三年來可能有1032573張無記名悠遊卡遺失,失卡儲值總金額可能高達144645613元。但這些悠遊卡公司所謂的「無記名悠遊卡」真的「無法記名」嗎?秦慧珠議員認為,現在數位學生證也非記名晶片悠遊卡失卡都有辨識方式申請退款,而所謂無記名悠遊卡也都可以當台北市圖書館、新北市圖書館借閱證,還能當U-BIKE會員卡,明明別的單位都有可記名辨識的方式或晶片卡,為何獨獨發卡公司無法記名辨識?

    據悠遊卡公司表示「商品卡或租借式押金制悠遊卡等一代悠遊卡,由於卡片空間不足,無欄位空間可註記識別資料,故無法記名」,但秦慧珠議員認為,註記識別資料根本不一定要註記在卡片裡,更何況每張悠遊卡背面右下角都有一組專屬卡號,悠遊卡公司只要讓民眾申請以卡號豋記使用人,在失卡時報案、切結,即可辦理掛失退費,完全不需要艱深的系統程式或容量多大的晶片卡,悠遊卡公司的不為,根本是坑消費者的錢,希望消保官為消費者主持公道。

    秦慧珠議員表示,悠遊卡公司三年來(2010/10/12013/9/30)完全未動用的悠遊卡有6846507張,金額高達294865075元,推測三年未動用卡可能為失卡,可見一代悠遊卡失卡消費者損失有少?悠遊卡圖利自己有少?悠遊卡公司成立本為為服務民眾,故應儘速亡羊補牢,開放「無記名悠遊卡」以卡片、卡號豋記為「記名悠遊卡」。

         表一:

張數
占總發卡數
無記名悠遊卡
25811263
76.7
記名悠遊卡
7856095
23.3
總計
33667358
100

         表二:記名悠遊卡掛失情形

掛失張數
掛失退總金額
100
97699
13251573
101
118156
16220586
1021~9
97046
14359845
總計
312901
438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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