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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余騰芳對媒體報導「拿職權威脅金管會核准公司掛牌」之澄清與說明

(本報訊)據媒體(28)日報載:有關段宜康委員提到「…,拿職權威脅金管會核准公司掛牌上市,這樣挑明了說,必有所指,所指何人?就是余騰芳。」,又說「余騰芳最出名的事蹟,就是去和張通榮吃飯;以及彈劾黃世銘時開溜放水」等。監察委員余騰芳指出,上述報導與事實不符,嚴重汙衊本人聲譽,所以本人特提出四點聲明,以正視聽: 一、 本人從未以職權威脅金管會或相關單位核准公司掛牌上市,這種事相信都可以查得到,希望段宜康委員能詳細再查,提出具體證據,不要讓這件事成為亂扣帽子。 二、 本人也從未與張通榮市長吃過飯,我與其他監察委員到基隆市巡察,我們吃便當,自己掏腰包。何況這是舊聞了,之前基隆市政府也出來澄清,我們沒接受他們的宴請。所以這件事段宜康委員可能當時沒注意到這段新聞。 三、 有關黃世銘彈劾案,我是依據監察法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申請迴避的,並非報載段宜康委員所說的開溜放水。 四、 本人保留法律追訴權。

李彥秀:市府員工通勤 需捨近求遠?

(臺北訊)市議員李彥秀今 (31) 日下午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指出, 最近收到許多市府員工陳情,抗議市府交通費補助制度不公, 一定要以最低票價報支,即使家裡樓下就是捷運站,仍得改搭公車, 否則不予補助,顯不合理。   李彥秀議員指出, 97 年 9 月 24 日通過將「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核發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改成為「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並於 98 年 1 月 1 日生效。主要修正重點在明定交通費用係屬「補助」性質, 將原本應以「合理、節省、段數最少」之方式,修正為「最節省、 段數最少」之通勤方式為之。   李彥秀議員表示,該補助非以合理、便捷為衡量基準,也就是說, 只問從你家到辦公室怎樣搭最便宜,而不去考慮實際情形。 案例A小姐:家住台北車站附近,要到市府上班,只能選擇搭公車 ( 一段全票 15 元 ) ,而不能選擇搭捷運 ( 悠遊卡 16 元 ) 。 上下班尖峰時段,搭公車所花費的時間可能是搭捷運的兩倍以上, 卻只為了省那 1 元,有失搭乘大眾運輸便捷、快速、效率的意義。   李彥秀議員說,不僅如此,要花多少時間那是你家的事。案例A中, 假設選擇搭公車通勤,需走 10 分鐘到站牌等 10 分鐘的車, 下車後也要再走 10 分鐘到市府上班,共計得多花 30 分鐘以上時間 ;就算樓下就是捷運站、班次密集幾乎不用等、 出口連通到市府大樓,前後能省下許多走路及等候的時間, 但礙於現行規定,仍不予報支。   案例B先生:原本只要搭一班公車(兩段票)就可直接到辦公室, 卻在新蘆線開闢後,為了省 1 、 2 塊錢, 被迫在半路上轉車改搭捷運。李彥秀議員指出, 由上述兩個例子可見,目前的補助方式,完全不符合效益, 非常不便民!   對此,李彥秀議員質疑,這樣的交通費補助已失去補助的精神。 交通建設不停在做,在修法當下還沒有新蘆線、信義線, 未來松山線通車勢必又會影響更多市府同仁權益, 造成好不容易又開了條新捷運,卻不能搭的事實。 捷運開闢後迫使員工必須改變交通路線有何因應方式?希望郝市長、 人事處每年不僅要要求員工據實申報的,也要徹底進行檢討, 找出最合理、有效益的方式。   李彥秀議員表示,警察局、環保局是編制員額最多的兩個局處, 無論是警察局各分局、消防局各分隊、環保局各區清潔隊, 還是衛

第4屆監察院長王建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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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 先生 王建煊院長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統計系學士 經歷: 經濟部政務次長、常務次長 財政部部長 立法委員 電子信箱: csw@cy.gov.tw ◆王建煊告別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4/07/406.html

第4屆監察院副院長陳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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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利 先生 陳副院長進利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12.01~103.07.31 學歷: 日本九州大學農業博士 經歷: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副教授、教授、系主任 監察院第二、三屆監察委員 國家統一委員會委員 電子信箱: t308@ms.cy.gov.tw

第4屆監委沈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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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真 女士 沈美真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台大法律系學士 台大法研所碩士 經歷: 律師(民國74年-97年) 台灣婦女救援協會創會會長 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第四、五屆董事長 台北市護持大乘法脈基金會第一、二、七屆董事長 東吳大學社工系兼任講師(民國80年-97年) 內政部兒童及少年福利促進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台北市律師公會理事 電子信箱: mcshen@cy.gov.tw

第4屆監委李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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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 先生 李炳南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理學士 法學碩士 法學博士 經歷: 文化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所長(2007-2008) 國民大會代表(2005)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長(2004-2007) 芝加哥大學訪問教授(2003)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2002-2004) 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1996-2000) 臺灣大學教授(1994-2008) 電子信箱: bnlee@ms.cy.gov.tw  李炳南  怕什麼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0/04/blog-post_837.html

第4屆監委李復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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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復甸 先生 李復甸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世新大學法學院院長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 交通部顧問兼法規委員會委員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及訴願委員會委員 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座 行政院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講座 第六屆立法委員 電子信箱: fdli@cy.gov.tw

第4屆監委杜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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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善良 先生 杜善良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畢業 經歷: 監察院秘書長,特任(880201~970731) 行政院顧問兼南部服務中心執行秘書(870516~880131) 行政院參事兼第一組組長(840410~870515)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處長,副處長,專門委員,視察(671001~840409) 行政院研考會簡派研究員,科長,專員(580901~670930) 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化大學兼任講師、副教授 電子信箱: liang@ms.cy.gov.tw

第4屆監委吳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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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豐山 先生 吳豐山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畢業(碩士) 經歷: 國民大會代表 自立晚報社長 公共電視董事長 行政院政務委員 電子信箱: frank@ms.cy.gov.tw

第4屆監委余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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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騰芳 先生 余騰芳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東海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 經歷: 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刑警隊員 台灣省議會秘書處總務主任 台灣省議會秘書處專門委員(建設委員會) 台灣省議會建設委員會主任秘書 代理台灣省議會副秘書長 台灣省諮議會副秘書長 立法院總務處處長 立法院顧問(兼總務處處長) 立法院副秘書長(兼總務處處長) 電子信箱: tfyu@cy.gov.tw http://hanreporter.blogspot.tw/2014/06/2008_8101.html

第4屆監委林鉅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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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鉅鋃 先生 林鉅鋃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專門委員、秘書(69.01.01-77.11.30) 行政院參事兼第一組組長(77.12.01~84.04.09)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兼訴願委員會主任委員(84,4,10~86.07.31) 法務部常務次長(86.08.01~88.01.31) 監察院第三屆監察委員(88.02.01~94.01.31) 電子信箱: chu-liang@ms.cy.gov.tw

第4屆監委周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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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陽山 先生 周陽山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 經歷: 台大教授 立法委員 國民大會代表 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金門技術學院教授 電子信箱: yschou@cy.gov.tw

第4屆監委洪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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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昭男 先生 洪昭男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美國阿肯色大學政治碩士 經歷: 立法委員(八連任)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舊金山辦事處秘書 外交部科員、專員、科長 財政部海關總稅務司署高級稅務員 電子信箱: cnhung@cy.gov.tw

第4屆監委洪德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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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德旋 先生 洪德旋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政治研究所碩士 經歷: 考試院院參事兼法規訴願會委員(68.10~73.10) 交通部參事兼法規及訴願會委員(73.10~76.12) 新聞局處長兼法規訴願會委員(77.01~79.05) 行政院參事兼三組組長兼行政院訴願會委員(79.06~80.06)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長(80.06~82.03) 行政院退輔會副主任委員、第一副主委兼管法規會、訴願會(82.04~84.06) 國民黨中央社會工作會主任(84.05~85.05) 國民黨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85.05~87.03) 私立長榮大學教授兼系主任 考試院考試委員(91.09~97.08) 著作: 美國國會調查權之研究(洪德旋譯,1978) 美國國會調查權與司法獨立-兼論我國監院調查權與司法獨立 (洪德旋著,1977) 美國憲法上「重罪惡行」之內含與彈劾權之行使(洪德旋譯,1978)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之判決與國會調查權之演變(洪德旋譯,1972) 中國考試制度史,主編及緒論,漢代選舉制度及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三章執筆(正中,1983) 劫機之防制與立法(三民,1995) 社會政策與立法(洪德旋、林勝義、林振裕合著.空大,1997) 社會福利與行政(江亮演、洪德旋、黃碧霞等合著,空大,1999) 社會問題與對策(江亮演、洪德旋等合著,空大,2001) 電子信箱: tshung@cy.gov.tw

第4屆監委馬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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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以工 女士 馬以工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中原大學建築工程系畢業 美國新澤西州立大學都市及區域計畫碩士 經歷: 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小組委員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景觀審議小組主任委員 第三屆監察委員 中華大學景觀建築系主任 行政院環保署環評會委員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研究員、委員 大自然季刊總編輯、副社長 電子信箱: myk@ms.cy.gov.tw

第4屆監委馬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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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秀如 女士 馬秀如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美國阿拉巴馬州立大學會計學院博士 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教授(86/7-現)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高級查帳員(61/7-64/10)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講師(64/10-79/7)、副教授(79/8-86/7)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委員(80-97/4)、副主任委員(94/4-97/4)、評價準則委員會委員(96-現)、董事(97/5-97/7)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調處委員(95/5-98/5) 台灣證券交易所推動上市公司採用XBRL申報財務報告委員會委員(96/3/1-99/2/28) 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講師(例如,96年金融專業基礎研習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委員(至97/4止) 中油公司(89/6-95/6)、第一銀行監察人(至94/2/1止,惟於93/12/28辭職) 其他:略 電子信箱: sma@ms.cy.gov.tw

第4屆監委陳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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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祥 先生 陳永祥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12.01~103.07.31 學歷: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工學博士 經歷: 台大土木工程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民國59年~96年) 台大嚴慶齡工業研究中心主任(民國90年~96年)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局長(民國84年~87年) 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中心主任(民國78年~81年) 電子信箱: yhchen@cy.gov.tw

第4屆監委陳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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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健民 先生 陳健民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台大法律學系畢業 中國文化學院法律研究所畢業 經歷: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金門、花蓮、嘉義、台南各地方法院院長 法務部主任秘書 立法委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 電子信箱: chen609@ms.cy.gov.tw

第4屆監委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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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仁宏 先生 程仁宏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中國文化大學地學研究所理學博士 經歷: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行政院消保會委員 台北市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委員會委員 電子信箱: jhcheng@cy.gov.tw

第4屆監委黃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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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次 先生 黃武次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經歷: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台灣高等法院法官(60.01.04~79.03.18) 最高法院法官(79.03.19~83.06.16;自82.02.13起兼任書記官長)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83.06.17~85.02.15)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85.02.15~85.12.09) 司法院副秘書長(85.12.09~88.02.01) 第三屆監察委員(88.02.01~94.01.31) 電子信箱: wthuang@cy.gov.tw

第4屆監委黃煌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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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煌雄 先生 黃煌雄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 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70.02.01-73.01.31) 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76.02.01-79.01.31) 第二屆國民大會代表(81.01.01-82.01.31) 第二屆立法委員(82.02.01-85.01.31) 第三屆監察委員(88.02.01-94.01.31) 電子信箱: huanghh@ms.cy.gov.tw

第4屆監委葛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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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永光 先生 葛永光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校區政治學博士 經歷: 台大政治系教授、國家發展研究所所長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研考會委員 任務型國大代表主席團主席 外交部NGO委員會諮詢委員 電子信箱: ykger@ms.cy.gov.tw

第4屆監委葉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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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耀鵬 先生 葉耀鵬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12.01~103.07.31 學歷: 東大中學 高等考試及格 經歷: 律師 立法委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員 第二屆監察委員 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 三一九真相調查委員會委員 電子信箱: ypyeh@cy.gov.tw

第4屆監委趙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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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昌平 先生 趙昌平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日本近畿大學法學部畢業 經歷: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金門、台東、宜蘭地檢署檢察長 國民大會代表、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 司法院司法改革委員 開南大學法律系兼任客座教授 第二、三屆監察委員 電子信箱: cpchao@cy.gov.tw

第4屆監委趙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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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榮耀 先生 趙榮耀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系畢業(1965)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1968) 美國杜克(Duke)大學電機工程博士(1971) 經歷: 淡江大學資訊工程系講座教授(2005-08) 第二、三屆監察委員(1993-2005) 淡江大學校長(1989-92) 淡江大學資訊工程系主任、工學院院長、教務長、副校長(1972-89) 交通部科技顧問(1989-93) 電子信箱: chaory@ms.cy.gov.tw

第4屆監委劉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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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山 先生 劉玉山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商學士 (56.06) 國立中興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法學碩士 (59.06) 亞洲理工學院系統工程暨管理研究所工程碩士 (63.08) 國立成功大學土木工程研究所工程博士 (74.06) 經歷: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住宅及都市發展處副處長 (72.10-79.12)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秘書 (80.01-85.06)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85.06-88.06) 行政院副秘書長 (88.06-95.01) 行政院秘書長 (95.01-96.05) 行政院政務委員 (96.05-97.05) 中華民國都市計劃學會理事長 (87.12-89.12) 國立台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兼任副教授 (87.08-96.06) 電子信箱: ysliu@cy.gov.tw

第4屆監委劉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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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興善 先生 劉興善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法律研究所肄業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碩士(M.C.L.) 美國維吉尼亞大學法學博士(S.J.D.) 經歷: 考試院第九屆、第十屆考試委員(85.09.01~97.07.31)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立法院立法委員九年(73.02.01~82.01.31)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人口政策委員會委員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青輔會訴願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電子信箱: hsliu@cy.gov.tw

第4屆監委錢林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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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林慧君 女士 錢林慧君委員照片 屆次:第4屆 任期:97.08.01~103.07.31 學歷: 日本長崎大學醫學博士 經歷: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 第五屆立法委員 第三屆國大代表 第十三屆台南市市議員 電子信箱: clwj@cy.gov.tw

賴素如:北市垃圾減半 士北居民卻受難

焚化廠大賺售電財 回饋金卻腰斬 (台北訊)市議員賴素如今(31)日於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 針對台北市自90年至102年止垃圾減量46%, 但北投焚化廠的焚化量卻只少燒16.9%, 突顯北市垃圾都送北投燒的情況,陌視北投士林地區居民的權益; 更奇怪的是,焚化回饋金理應燒多少回饋多少,但12年來, 焚化量少16.9%,回饋金卻大大少了41.7%, 明顯不成比例,讓士林北投各里的建設經費大量縮水, 質疑環保局回饋金編列公式有問題,要求環保局重新檢討。 賴素如首先表示,台北市近年來垃圾減量, 成為台北市引以為傲的政績, 自90年至102年止垃圾減量達46%(附表一), 總體垃圾減量的成效甚至達65%。然而, 北投士林的居民卻無法享受到垃圾減量的成果, 因為北投焚化廠的焚化量只有少燒16.9%, 突顯北投廠要燒的垃圾還包括其他行政區的垃圾, 陌視北投士林地區居民的生命健康及生活權益。 賴素如接著表示,近來有士林北投里長向她陳情, 說北投焚化廠的焚化回饋金一年比一年少,實際了解後發現, 焚化回饋金自90年到102年可說大幅縮減, 以90年發放回饋金與102年比較, 自90年1億632萬元縮減至102年6195萬元(附表二), 數字可說腰斬,減少42%,如此大幅的縮減, 證實里長陳情並非空穴來風,回饋金確實有減少, 影響北投士林各里的發展。 賴素如進一步表示,焚化回饋金是依照焚燒的垃圾量來計算, 每焚燒一公噸的垃圾就會編列200元的回饋金。 若回饋金減少了42%,理應焚化量也應該減少42%左右, 但北投焚化廠90年及102年焚燒的焚化量卻僅減少了16.9% !為何焚化量減少16.9%,回饋金卻大幅縮水42%, 環保局到底是用什麼樣的公式來發放回饋金?令人不解。 賴素如說,鄰近里拿到的回饋金減少了, 但焚化廠卻因為單位售電金額提高(電價調漲), 靠著燒垃圾而增加了收益,平均售電單價從90年每度1. 31元增加為102年每度2.10元。相較之下, 居民除了回饋金大幅減少外,北投廠燒的垃圾並沒有相對減少, 甚至還賺進了大把銀子;尤其,在全市生活品質提升的同時, 鄰近居民不但享受不到垃圾減量所提升的生活品質, 卻連回饋金都被大砍近一半,市府豈不欺人太甚? 最後,賴素如說,回饋金不是福利,而是補償。 回饋金的減少好比牛排換成陽春麵,這不是回饋減少的問題,

秦慧珠:「茶湯會」缺良心、占臺北市民便宜

知名連鎖茶飲店未用專用垃圾袋丟垃圾     (台北訊) 為協助傳統市場清運垃圾, 環保局清潔隊會在市場收攤時協助清運廢棄物, 但秦慧珠議員卻發現,環保局的方便美意被部分少數的市民、 店家利用,趁機丟棄自家、店裡的垃圾, 連知名連鎖飲料店春水堂家族品牌「茶湯會」店家竟也如此( 如照片一)。 33 公升專用垃圾袋一個平均 11.85 元,一個月 3 0 天僅需 355.5 元、 76 公升袋一個也才 27.3 元,一個月用 30 個需花 819 元,秦慧珠議員痛批, 臺北市政府用市民納稅錢清運、處理垃圾,而春水堂家族「茶湯會」 是有名的連鎖飲料店,生意興隆、排隊人潮不斷, 居然連每個月不到一千元買專用垃圾袋的錢都不肯花, 明顯是揩臺北市民的油、占臺北市民的便宜。      秦慧珠議員進一步表示, 以前也曾有民眾發現摩斯漢堡將垃圾袋放在清潔隊清運街道垃圾地點 中魚目混珠(如照片二),現在又有知名的春水堂家族品牌「 茶湯會」趁著市場清運垃圾順便丟入店裡垃圾,秦慧珠議員質疑, 即使一天一個 76 公升專用垃圾袋,一個月 819 元,一年 9828 元對知名連鎖企業不是大錢也是應負擔的成本,但「茶湯會」 連小錢也省、揩市民納稅錢的油,實在缺乏企業良心, 應該向臺北市民道歉,並要求環保局協助清運市場垃圾時應更謹慎, 對於趁機混水摸魚、 不用專用垃圾袋丟垃圾的民眾或店家更應主動舉發裁罰 。

秦慧珠:「AED安心場所認證」,臺北應列入機關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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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訊) 緊急救護法第 14-1 條明訂,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的八大類公共場所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 顫器(以下簡稱 AED ),實施之初,郝龍斌市長 102 年 3 月宣示 從各捷運站開始設置 AED ,臺北市要在三年內設置 1000 台 AE D ,台北市不僅提早達成任務,更開始推出「 AED 安心場所認證」 ,並在 7 月 28 日首次授證記者會中表揚台北市 11 家安心場所, 但這 11 家中, 6 家為民營企業、 3 家為為衛生福利部所屬、 2 家為 台鐵車站(詳附表),竟連一個臺北市政府單位都沒有。 秦慧珠議員質疑,台北市政府所屬設有 AED 機關、 場館及委外場館共有 125 處,難道沒有一處是「 AED 安心場所」 嗎?市政府的政策連自家機關都不捧場, 如何能鼓勵推廣其他私人機關認證?因此要求台北市政府應將「 AE D 安心場所認證」列入機關評比,讓台北市「 AED 安心場所」 從公家做起。      秦慧珠醫院進一步表示, AED 又稱「傻瓜電擊器」, 在許多先進國家都很普遍,主要是因使用方式簡單, 當民眾遇到緊急病患,能在黃金時間內進行救援, 幫助後續醫療救護,搶救生命,因此 緊急救護法才會有此規定, 台北市推廣「 AED 安心場所認證」值得讚許, 但台北市政府各機關態度消極, 僅在認證記者會後才有士林區戶政事務所 1 處完成認證程序, 獲頒證書。秦慧珠議員認為,台北市公有機關、場館、委外場館共有 125 處設有 AED ,但卻僅有一處「安心認證」, 政策推廣卻未從市政府自身做起,應檢討改進。 附表一 :7 月28 日 台北市AED 安心場所授證之「 AED 安心場所 」名單 編號 行政區 安心場所名稱認證 日期 1 萬華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運務段萬華站 3.31 2 南港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4.24 3 南港區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昆陽園區 5.21 4 松山區 歐艾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6.30 5 南港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運務段南港站 7.2 6 松山區 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4 7 內湖區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