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逮捕報告,警察不認錯


人權總評:不及格!不合理!不接受!


(台北訊)對於724逮捕學生、民眾、記者所引發的爭議事件,台北市警察局26日提出調查報告。然而,吳思瑤批評,從人權與法治的觀點來看,這份調查報告只有三句話可說:「不及格!不合理!不接受!」綜觀全文,台北市警察局非但不認錯,更自詡秉持著「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原則,所提出的調查報告,等於是陷柯文哲市長於不義!吳思瑤指出,市警局執法觀念不符進步的人權觀念,期待柯市長下週提出市府層級的完整調查報告時,切莫聽信警方ㄧ面之詞,能正面回應社會期待,徹底嚴肅檢討。

(問題ㄧ)束帶是不是合法警械?調查報告沒回答

調查報告記載,「在場司法警察適時對違法群眾以手銬、束帶實施管束,其比例原則依法尚無違誤之處」(頁6);但調查報告沒有說的是,束帶根本不是合法警械!吳思瑤指出,依據《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應勤器械的項目只有警銬、警繩、防暴網,沒有束帶。再者,依據《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束帶也不屬於由民間申請許可製造販售的警械。換言之,束帶根本不是合法警械,而是警察便宜行事的工具。

(問題二)上銬有沒有合乎比例原則?調查報告有欠周詳

吳思瑤強調,不只是束帶有問題,上銬的審酌也有問題。調查報告記載,「為避免群眾持續有不理性及非法脫序而恐生自傷或傷人情形發生,且初期到場警力尚未形成絕對優勢」,所以才要以手銬管束學生(6)。但是對於「學生外觀顯然未滿十八歲」、「學生顯然有明確的陳情訴求」、「學生顯然有非暴力抗爭的意識」,調查報告卻是不聞不問。況且,縱使案發當時警力尚未形成絕對優勢,但學生遭逮捕壓制後,現場警力已經增補到數百位,使用警銬之原因已經消滅,依據《警械使用條例》早就要停止使用。

(問題三)限制民眾通訊?調查報告重重提起輕輕放下

調查報告爭議事項說明第二點,就明白提起「警方有無以警械逮捕學生或未成年人?並有沒收手機、限制通訊等情事?」細查內文,調查報告卻只有記載「勤務中無扣押民眾之手機、相機」(頁7),限制通訊卻不置一詞。但無論是被逮捕的學生、民眾、記者,都曾表示警察阻止他們撥打電話。試問:就算是合法逮捕,嫌犯都有聯絡律師的權利了,為什麼警察可以限制通訊?吳思瑤認為,調查報告只談「沒收手機」不談「限制通訊」,根本就是雷聲大雨點小。重重提起,輕輕放下!

(問題四)逮捕記者適法正當?調查報告邏輯跳躍

調查報告爭議事項說明第三點,亦即「警方逮捕在場採訪記者,適法性為何」。調查報告只以「經查事先未有向教育部申請之證明,違法行為事證該當」(頁7),就直接認定警方逮捕記者為適法正當,顯然是邏輯跳躍。吳思瑤質疑,難道只有教育部許可的記者才是記者,未經許可的記者通通都要抓走嗎?記者基於採訪目的,跟隨學生進入建築物,沒有破壞毀損,也沒有參與犯罪的謀劃執行,為什麼要被逮捕?為什麼就可以阻卻憲法保障的新聞自由?

(問題五)拘束人身自由有無必要?調查報告不當一回事

調查報告洋洋灑灑三千多字,卻完全沒交代拘束人身自由有無必要。學生與民眾進入建築物遭受逮捕,只要查驗身分登記身分,就可以驅離建築物了,為什麼還要留置這麼久?為什麼還要移送保安大隊?吳思瑤批評,留置移送形同人身拘束,如果欠缺必要性,警察還有可能因此而構成強制罪。這些問題,調查報告一概不理。踐踏人權、輕蔑法治,莫此為甚!

吳思瑤指出,這份由北市警局提出的調查報告,避重就輕、問題百出。由此可見,即使台北市貴為首善之都,基層警政執法人員法治觀錯置與人權觀薄弱的現象仍然相當嚴重。對此,柯文哲市長已宣示組成專案小組,在約談記者、學生說法後,於(8/3)前將提出市政府層級的完整報告。

吳思瑤要求,希望柯市府切莫偏聽,在匯整相關當事人多方說法後,針對上述五大問題,確實調查檢討。吳思瑤也期許下週提出的市政府層級完整報告,能端正北市警執法過當之處,正面回應社會大眾的期待,進而落實法治與人權保障的理念,「勿讓北市警淪為教育部洗腦教育的打手與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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