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粉含黃豆未標明,新北已下架48袋


【新北訊】衛生13日稽查轄內曾進貨含黃豆成分惟未正確標示之「高筋麵粉」違規產品下架情形,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民眾健康。總計稽查大賣場、販售業等共30,下架涉嫌違規產品共48袋。
本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本轄弘大昌貿易有限公司之「登豐高筋麵粉」及耆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耆盛高筋麵粉」驗出含有黃豆DNA,惟外包裝成分未如實標示,為保障市民食品消費權益,新北市政府衛生1110日命廠商立即通知下游業者下架回收問題產品,並責令於12日辦理完成下架作業,另要求業者於2周內完成標示改正,經本審核通過後始得上架販售。
衛生說明,經與廠商充分討論後,廠商聲明即日起至6個月內,消費者可持違規產品包裝至該販售通路或至前揭廠商可免持發票辦理全額退費,同時呼籲,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如查獲外包裝成分標示與實際成分不符,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第45條處新臺幣4元以上4百萬元以下罰鍰。再依同法第52條規定,應通知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屆期未遵守者,沒入銷毀之;新北市政府衛生將持續稽查並抽驗市售食品及標示,以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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