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公平課稅, 實現世代正義


數位網路報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6月21時代力量黨團今(21)日召開黨團會議會後記者會,會中公布對打壓工會的雇主提高罰則的《工會法》第45條修正案、強調租稅公平與世代正義、採累進稅率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及強調大幅改革私立學校現在面臨的問題、實踐教育公共化的《私立學校法》修正案。

關於《工會法》第45條的修正,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從日前的華航罷工事件,可以看到雇主針對工會團結權的行使,進行不當干擾,甚至粗暴地開除工會幹部。為了有效制裁這類的不當勞動行為,如果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違反《工會法》第35條各款所臚列的各種情形時,這次的修法將把現行3萬到15萬的罰鍰,提高到30萬到150萬之間。

在《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方面,黃國昌表示,在2009年,政府把遺產稅一律下修到10%的單一稅率,是錯誤的立法,也是不公不義、為財團、大富豪量身定做的立法。包括中研院院士朱敬一、國民黨前不分區立委曾巨威等人,都針對過去因為遺贈稅調降所提早出現的世代不正義,予以批判。

黃國昌說明,現行的遺贈稅是採10%的單一稅率,而且贈與稅有220萬元的免稅額。時代力量的版本採用三級的累進稅率,在遺產稅方面,從0到1300萬,課徵10%。超過1300萬,到2800萬,就超過的部分,課徵20%,超過2800萬的部分課徵30%。在贈與稅方面,扣除免稅額之後,0到100萬課徵10%。超過100萬到350萬,對超過的部分課徵20%。超過350萬的部分,課徵30%。另外免稅額也降為150萬元。

黃國昌進一步說明實際試算的結果,以財政部公布的資料為例,2014年課徵的遺產稅是124億,若按照時代力量的版本計算,可以課到324.2億。在贈與稅方面,2014年課徵到108.7億,若依照時代力量的算法,可以課到471.2億元。

黃國昌說,這次修法更重要的精神,是要實現社會上的「動態公平」,希望這個社會是讓努力、辛苦工作的人能藉由自己的努力累積財富,而不是讓財富一代一代不斷世襲,造成社會階層流動的不公平。如果行政院有不同看法,也期待財政部提出自己的法案版本。

有媒體詢問,這次遺贈稅的修法,是否會作為長期照護的財源?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的修法,並沒有要把遺產贈與稅與長照做連結。長照財源要如何籌措,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但即使不是作為長照財源,遺產及贈與稅過去為了富人而降到10%的錯誤立法,一樣要予以糾正。

在私立學校法修正案方面,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台灣在私立學校念書的學生佔了多數,尤其在大專院校裡,私立學校學生更占了7成,大學教授、大專老師也有6成以上在私立大學任職。所以私立學校的運作,與大部分師生的權益息息相關。但私立學校長期缺乏公共監督,「董事家族化、學校私產化」,不時傳出董事濫權、財務危機、財產掏空的問題,再加上少子化、招生不佳等問題,在35所受教育部列管的大專院校中,幾乎也都是私立大學。

時代力量的私立學校法修正案,有幾項特色,第一部分是強化民主治理,包括私立學校諮詢會成員增設教育工會代表及學生代表、董事會增設公益董事、勞工董事。

第二是強化監督,降低董事間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的關係人數比例到五分之一。像現在私立學校的董事會幾乎快變成家族會議,現行法令只規定董事成員的直系親屬不能擔任校長,這樣的規範太鬆了。另外還有董事連選連任一次為限、設置公益監察人及勞工監察人、董事回歸無給職等。在公開資訊方面,董事會成員名單應公告在學校網站、董事會會議應全程錄音、董事會會議記錄除法令規定外,也應於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網站。

第四個部分是健全私立學校的退場。例如主管機關教育部,應該重組董事會,接管辦學困難的私校、明定學校停辦的程序與條件、保障停辦學校師生權益、刪除轉型相關條文避免轉型圖利等,像很多私立學校在退場之際衍生很多問題,甚至有圖利問題產生,都應該透過法制健全化來阻止問題發生。以上的法案都已經送出,週五就會進到院會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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