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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旋轉門變巧門,財金高官變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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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30】 立法委員李俊俋今天 (9/30) 上午在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召開記者 會,對於財政部、金管會官員卸任後轉任民間金融機構, 形同民間金融機構之門神,讓公務員旋轉門條款形同虛設, 要求銓敘部重新函釋相關規定,或者是直接修正相關規定, 避免旋轉門反而成為巧門之亂象。 李俊俋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之 1 規定,「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三年內, 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依據銓敘部於 85 年所作 之函釋,所謂職務直接相關係指「其職務對各該營利事業具有『 監督』或『管理』之權責人員」,離職係指「包括退休 ( 職 ) 、 辭職、資遣、免職、停職、及休職等離開原職者」,但其中另有「 … . 行政機關轉任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仍具有公務員身分, …… 不適用 本條文所稱之『離職』」。使公務員得藉由其仍在職之身分, 但又非該營利事業之主管,三年後可直接轉任到相關民營機構。 李俊俋表示,根據財政部、金管會提供的資料, 轉任金融機構的卸任官員高達 35 位,其中副局 ( 署 ) 長以上達 25 位,以上官員均曾為金融機構之主要監督或管理者, 離退後藉由轉任公股銀行董、監事或董事長或經理人等職務, 於任滿三年後,即可不受旋轉門規範,直接轉進民營銀行。 舉例而言 ,金管會主委如出任公股金控董座,依據銓敘部之函釋, 其仍具公務員身分,亦不構成與其職務直接相關之規定 ( 即非該營利 事業之主管機關且不具該營利事業之監督管理之權責 ) ,三年後「 依法」可直接到民營金融機構任職 ,讓旋轉門規定形同虛設 。 李俊俋認為,銓敘部在1996 年所作出之函釋, 已不符現在的需求,面對卸任官員一再藉由此等巧門, 卸任後到其曾主管之營利事業機構任職,形同企業門神,前有海基 會 董事長 林 中森另組基金會穿梭兩岸, 後有陳威仁至台塑企業擔任顧問,負責都更事業, 而兆豐案中的蔡友才,曾擔任過財政部金融局副局長, 主管全國金融機構,之後均在金融機構任職, 旋轉門對其毫無作用可言。銓敘部應立即檢討相關函釋, 必要時應直接修法,杜絕此一亂象。 補註: ■ 財政部証管會主委丁克華退休後,先後出任:証基會、集保、櫃買董事長,現任金管會主委。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

KMT立法院黨團:不要違憲院長 拒審許宗力

重申許宗力違憲疑義: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2 項:「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 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 無論從立法精神與學理推論, 許宗力卸任大法官五年後獲提名再任大法官兼司法院長, 均有重大違憲疑義與資格上瑕疵。 未來在民進黨占國會多數席次護航下,若通過提名, 恐有損司法公信力、獨立性,此例一開後患無窮。 在期待司法院長崇隆地位的「無暇疵性」與「高道德標準」下, 國民黨立委因此堅持,在未釋憲或蔡總統另提「合憲」人選前, 拒絕審查許宗力的提名資格。 戳破運作空窗期的謊言: 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 7 條第 5 項規定:「司法院院長、 副院長同時出缺時,由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 其代理期間至總統提名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 總統任命之日為止。」 因此根本沒有運作空窗的問題, 執政黨與時代力量一再對外放話,只是惡意栽贓國民黨、 呼攏不明究裡的社會大眾。至於為了不影響大法官會議釋憲案運作, 補任提名的五位大法官, 本黨團早已在朝野協商中同意按協商期程進行提名審查。 呼籲許教授勿留歷史污名: 許宗力教授名重法學界,作育英才無數,若在違憲爭議中強渡關山, 「違憲院長」的污名標籤將緊跟一輩子;許教授、 許大法官將留予後世歷史如何評說?豈能不自覺、自省。 本黨團呼籲許教授,愛惜得來不易的法學大師聲名,莫為權位所誘, 自動退出司法院長提名,消弭嚷嚷不休的紛擾。一個「有瑕疵爭議」 的司法院長,未來如何能取信司法界與人民? 又如何能領導司法改革? 民進黨急什麼?蘇嘉全急什麼? 民進黨與時代力量委員中不乏律師出身與具有法學素養者, 難道對於許宗力再任的資格,心中無一絲疑義? 一定要昧著專業良知順從「黨意」、「蔡意」而忽視「民意」? 究竟是在急什麼? 佔國會多數與議長寶座的民進黨,堂堂大黨竟處處心機, 操弄議事運作;國會議長與黨鞭聯手刻意操作「復議案」、 程序委員會主席鴨霸的破天荒不排院會議程。一切就只為強行審查「 違憲院長」提名案。該是中立的議長、全民的議長,蘇嘉全「 你究竟是在急什麼?」,急著做總統忠實的僕役嗎? 急著讓立法院淪為總統的橡皮圖章? 民進黨一直急著希望通過司法院長審查與投票的期程, 完全無視外界對於許宗力「再任」的疑慮,一再強調「 先走完程序再說」,通過後若釋憲有問題再處理。 這種

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9月30日)

****************************** ******************************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每日新聞( 9 月 30 日) ****************************** ****************************** ********* 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 10 月 3 日生效。 二、停止公開發行案件:無。 三、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 7443 ,興櫃公司) 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4,000,000 股,每股面額 10 元, 總額新臺幣 40,000,000 元一案, 因有申報書件不完備之情事,該公司業於 105 年 9 月 29 日自行完 成補正,並將副本抄送相關單位,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 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 7 個營業日申報生 效。 四、樂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1529 ) 申報減少資本銷除普通股股份總數 138,946,762 股, 每股面額 10 元,總額新臺幣 1,389,467,620 元乙案, 因該公司未能釐清相關疑義,而仍有原停止申報生效之原因,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 72 條第 3 項準用第 16 條第 2 項暨第 73 條第 8 款規定, 全案予以退回。 ****************************** ****************************** *********

—— 時代力量黨團撤回「國家公園登山管理條例草案」,將另行提出完整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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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黨團聲明】 高山前唯有謙卑 退一步再登高、停一下更完滿 時代力量黨團於今年7月11日時提出《 國家公園登山管理條例草案》送入院會中, 目前尚未進入委員會排案討論。在送出法案之後, 時代力量黨團一直收到來自於登山界的建議, 也有非常多的山友及關心此一議題的朋友們,透過信件、訊息、 投書、連署等各種方式,表達意見。對此種種, 時代力量黨團除了感激,更視之為重要的砥礪,一直掛在心上。 然而,在七月第一會期結束後隨之而來的臨時會,以及預算審議、 國會外交等行程滿檔,遲遲無法和山友們進行直接的對談, 甚感過意不去。在本會期9月13日開議後,即以此為優先工作, 排定上週五(9/23)舉辦公聽會,邀請山友、救難團隊、 行政部門等一同坐下來討論、交流意見, 感謝到現場參加及在線上觀看直播的朋友們, 黨團獲得非常多珍貴的實質建議, 包括高山的管理邏輯及背後的思維為何?管理機關其職責何在? 保險、路線、技術、設備、救援機制和教育訓練等等, 無論是行政部門或者山友們都提出諸多建議。 有鑑於一部法案的擬定應更求好求全, 更能符合相關人的需求和切中問題核心、解決核心問題,因此, 時代力量黨團決定於今(9/29)日撤回原提案, 重新打造一部適合山友也能減輕行政部門負荷的高山條例。 召開公聽會只是第一步,時代力量黨團將持續徵詢山友們、 行政部門、民間救難團隊等的意見, 同時也將持續監督協調行政部門解決目前即可處理的問題, 善用民間能量,一同為立法努力。 在這段時間,黨團接觸也深刻體認到行政部門的為難,在此同時, 更接觸到許多爬山的朋友,他們不約而同地經常提到「自我的責任」 ,令人感動。面對敬畏自然、謙沐堅毅的山友們,時代力量黨團「 自我的責任」則是透過更多的努力、盡最大的努力與溝通, 制訂出完滿的法律。這是我們的自我期許,也是自我的責任。 也請大家繼續不吝指教。 ​ 公聽會影片連結: https://goo.gl/rgI1Pn 公聽會共筆紀錄: https://goo.gl/LHhHB3 (出處:山友、網友協作紀錄)

雙面諜計瞞妻子 才有後來的諾曼第登陸

2016-09-28╱中央社╱國外政治╱中央社倫敦27日綜合外電報導 (中央社倫敦27日綜合外電報導)最新解密的英國情報檔案顯示,二戰時期知名雙面諜「 嘉寶 」險因妻子難忍思鄉苦身分曝光,他使出苦肉計騙過妻子,才有後來盟軍成功的「諾曼第登陸」。    法新社與英國「衛報」報導,代號「 嘉寶 」(Garbo)的西班牙籍間諜普尤(Juan Pujol)二戰時期替英國軍情五處(MI5)從事諜報工作,他成功唬住德國間諜首腦,讓他們相信他在英國替納粹組織了綿密的情報網。    成功取得信任後,普尤告訴德國人,盟軍反攻歐洲大陸的登陸地點是在法國加萊(Pas de Calais),而非諾曼第(Normandy),納粹信以為真,重兵集結加萊,最後促成了盟軍在1944年6月6日「D-Day」登陸諾曼第成功。    納粹從沒發現普尤的雙面諜身分,甚至曾頒發「鐵十字」(Iron Cross)勳章表揚他的貢獻。    但軍情五處今天公布的檔案顯示,普尤獲英國延攬移居倫敦後,軍情五處將普尤和妻子亞拉瑟里(Araceli Gonzalez de Pujol)以及他們剛出生的兒子安置在安全處所,但亞拉瑟里難以適應英國生活,據說她非常討厭英國食物,曾抱怨「都是義大利通心麵,太多馬鈴薯,魚不夠」,加上人在異鄉舉目無親,又恨透了英國天氣,為了返回西班牙,她揚言公開丈夫當雙面諜的秘密。    為了不讓身分曝光,普尤和軍情五處的上線哈里斯(Tomas Harris)合作,讓亞拉瑟里誤以為,他因她揚言曝光身分下獄,妻子信以為真,還到軍情五處的訊問中心「020營」(Camp 020)探視。    最後亞拉瑟里簽了聲明,表明不會再吵著搬回西班牙,也不會再揚言抖出夫婿的雙面諜身分,普尤才被「釋放」,回去幫軍情五處工作。    普尤原本是雞農,1941年自願為德國軍情單位服務,接受間諜訓練後被派到倫敦,之後前往葡萄牙里斯本,開始傳送有關英國的假情報。    就在那裡,普尤被英國情報單位截獲,延攬為雙面諜,家人也跟著移居倫敦。他和哈里斯在倫敦建立虛構的間諜網,一度有27人跟他匯報。    除了向德國間諜首腦提供情報,指稱盟軍的D-Day攻擊主力會擺在加萊,普尤還讓德國人誤信盟軍可能進占挪威。    戰後,普尤透過軍情五處幫忙前往安哥拉,捏造自己死於瘧疾後,隱姓埋名移居委內瑞

上銀文教基金會捐贈台大醫院高階超音波掃瞄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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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29】 圖 : 由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 周慶雄 秘書長 ( 左二 ) 、呂毓卿總幹事 ( 左一 _ 共同代表捐贈,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 任陳晉興 醫師 ( 右二 ) 、 主治醫 師林裕峰 醫師 ( 右一 ) ,共同代表受贈 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為提升創傷醫療品質,協助醫師迅速評估病情,造福社會大眾特別捐贈價值新台幣 270 萬元高階超音波掃瞄儀一台,供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使用。捐贈儀式於台大醫院舉行,由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周慶雄秘書長、呂毓卿總幹事共同代表捐贈,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陳晉興醫師、主治醫師林裕峰醫師,共同代表受贈。 過去台灣創傷死亡率一直高居十大死因第三位,台大醫院在2011 年由外科部、骨科部及急診部的年輕主治醫師,成立創傷醫學部,專門提供創傷病患醫療服務,大幅降低死亡率。由於醫療環境改變,醫院急診室暫留病人激增,時常苦無床位,人滿為患,為幫助醫師迅速處理病患,簡化檢查流程,避免延誤病情,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這次捐贈可移動式高階超音波掃瞄儀,可在病房間移動,機動為病人精確檢查,提高治療效率。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去年慶祝創立一百週年,為協助改善醫療品質,也捐贈台大醫院二台醫療巡迴車,今年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再度捐贈高階超音波掃瞄儀給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 任陳晉興 醫師特別對上海銀行文教基金會的善行表達由衷謝意!

( 兆豐案)小小的金管會, 無法灑尿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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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Taipei  Times漫畫

賴振昌:如何看懂預算審查

  隨著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開議, 一年一度的國家預算審查大戲將在立法院隆重上演, 朝野立委無不磨刀霍霍,聲稱為人民荷包把關。 但其中多少是真槍實彈,而有多少又是花拳繡腿, 國人往往是眼花撩亂無從判斷。為了提供讀者參考, 本文特整理出三個查核方向說明,作為認識預算查核的方法。    一、合法性:    由於預算的編列一定要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現行法律或立法院決議對預算的編製,常有各種強制性的規定, 例如:依照「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三條的規定, 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 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 歲入淨額平均值的二十三%, 行政院編定的預算就不能違反此項的規範。因此預算審查的第一步, 就是要確認預算與相關法規的規定是否符合。    二、合理性:    審查預算時除了對預算編列是否合法要加以確認外, 也要對它是否合理加以考慮, 很多的政府預算編定雖然符合法規的要求,但卻不合情理; 立法委員審查時,可以運用下列幾項常用的查核技術, 來判斷預算是否合理,要求行政單位說明, 進而找出是否有應加以調整指正的項目。    (1)、預算內容是否與施政計畫相一致?   行政院長的施政報告應該是國家未來的施政方向, 而預算則是落實施政方向的具體計畫,兩者應該緊密配合才對。 但往往由於預算編製單位、時間的影響, 預算無法完全反映政府的施政計畫,例如: 行政院宣示要照顧弱勢族群,但社福的經費不增反減, 顯然地不合理,可以要求行政院說明調整。    (2)、分析性複核程序。   會計上科目與科目之間有其關聯性, 查核時可以透過某一科目的變動,去確定與其相關科目的變化情形, 即是「分析性複核程序」。例如:可以從利息支出金額去換算, 預算中是否有為規避舉債上限,故意隱匿負債的情事。    (3)、趨勢分析,與歷年比較是否合理?   實務上很多的支出項目,除了外在情況變化以外, 它的支出金額原則上每年是不會有大幅變動的。 我們可以透過前後不同年度的數字比較, 觀察是否有異常的變動情形,來加以判斷支出是否合理。 這是屬於長期性的趨勢分析方法。    (4)、結構分析,比率、百分比判斷。   同樣的也有很多的支出項目, 它的支出金額占整個預算金額有一定的比例關係, 我們也可以透過各種支出的比重關係, 來觀察是否有異常的變動情形,來加以判斷支出是否合理。 這是屬於當期性的結構

兆豐大漏洞:蔡友才、周美青還和銀行的基金會勾勾纏

倆人仍任兆豐 、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 兩 基金會正副董事長 , 金管會無法可管 台北地院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5年 法登他 字       601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2668 收件日期 105/05/24 登記日期 105/05/24 公告日期 105/05/24 登記簿 107冊 25頁 任期判定 1 屆期判定 4 法人代表 蔡友才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兆豐慈善基金會 設立登記日期 094/12/14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2段123號14樓 目的 以辦理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為目的。 捐助方法 由兆豐金融控股、交通銀行、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中興票券金融、中國產物保險、倍利國際綜合證券、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兆豐資產管理等8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內政部中華民國94年11月25日內授中社字第0940716268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1000000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案日期 105/05/24 歸檔日期 發證日期 105/05/31 送達代收人姓名 送達代收人住址 郵遞區號 清算人 變更原因 董事賴昭銑卸任,繼任董事 繼任董事印鑑。 註銷日期 撤銷日期 撤(註)銷機關文號 撤(註)銷原因 董監事姓名資料 董監事姓名資料 序號 職稱 姓名 1 董事長 蔡友才 2 副董事長 周美青 3 董 事 張銘杰 4 董 事 孫蘭英 5 董 事 魏美玉 7 董 事 林瑞雲 8 董 事 吳漢卿 台北地院 法人登記資料 登記案號 105年 法登他 字       567號 類別 財團 案由 變更登記 主任 楊志純 登記號數 1686 收件日期 105/05/17 登記日期 105/05/18 公告日期 105/05/18 登記簿 67冊 43頁 任期判定 1 屆期判定 8 法人代表 蔡友才 法人名稱 財團法人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 設立登記日期 081/11/24 主事務所 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00號 目的 以從事社會文教事業為目的。 捐助方法 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捐助 許可機關日期 教育部八十一年十一月九日 台︵八一︶社字第六一五九四號函 存立時期 永久 財產總額 200000000 結案原因 准許 結

尤榮福律師涉偽造文書詐財,嫁禍法院雄院重判6年半

【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28】 高雄地院審理律師破壞司法信譽案並於27日發布新聞: 本院審理 104 年度訴字第 902 號被告尤榮福律師涉犯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行使變造公文書罪案件,茲對今日判決結果說明如下: 一、    被告犯詐欺取財罪、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共 11 罪,應執行有期徒刑 6 年 6 月,犯罪所得新台幣 ( 下同 )14,504,000 元沒收。 二、    法院判決被告罪刑之理由如下: ( 一 ) 被告尤榮福律師在台中、高雄兩地執業,接受當事人委任經辦民事案件時,利用當事人欲保全資產避免被扣押之心態及對其法律專業之信任,藉詞債權人另提出高額本票須支付擔保金始得避免資產被扣押為由,自 99 年 8 月 11 日起至 100 年 6 月 16 日止,多次向當事人詐得 66 萬元至 300 萬元,共計 1450 萬 4 千元。嗣因當事人遲未取得法院繳款收據,多次與被告交涉,惟被告竟託詞法院人員作業疏失或有問題等事由,可請求國家賠償,企圖嫁禍法院,破壞司法信譽。嗣為取信當事人,竟異想天開偽造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之國庫存款收據共 7 張。經當事人察覺有異,被告於對話時仍佯稱係法院人員違失所致,為求拖延,並出具其確有受領 1800 餘萬元之切結書。嗣經當事人前往法院閱卷發覺擔保金額僅有 200 萬元且已經發還,訴請偵辦,由調查官員前往被告住處扣得偽造之國庫存款收款書 2 張,經送鑑定認其他 5 張亦有偽造之嫌,始查獲上情。 ( 二 ) 被告坦認偽造國庫存款書 2 張,及假藉法院疏失為由,拖延清償債款,但否認詐欺取財犯行,辯稱與當事人為借貸關係云云。經法院調閱相關帳戶,比對偽造國庫存款書之特徵,斟酌被告身為執業律師,豈有捨合法借貸憑證不為,卻實施偽造國庫存款收款書之犯罪行為,僅為證明借貸關係之理,所辯顯不足採。考量被告具有法律專業,竟利用當事人對其之信任,多次藉詞訛詐鉅額金錢,犯後竟嫁禍法院相關從業人員,破壞司法信譽,分別論罪科刑,並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 6 年 6 月, 犯罪所得 1450 萬 4 千元沒收。    

李登輝、馬英九與蔣經國     陳茂雄

 前總統馬英九出席東吳大學全球徵聯活動,致詞時提到,前總統蔣經國去世時,時任總統的李登輝送了一副對聯,時至今日,他的感受還是很深,不過「深得不太一樣」。前總統李登輝當時署名的對聯是「厚澤豈能忘,四十年汗盡血枯,注斯土斯民始有今日。遺言猶在耳,億萬人水深火熱,誓一心一德早復中原。」  馬英九意有所指地說,那時看到對聯感受很深,現在還是很深,但「深得不太一樣」。馬英九所指的當然就是「億萬人水深火熱,誓一心一德早復中原」那句話,依馬英九的意思,李前總統早期是跟著蔣經國的腳步走,中心思想放在「恢復中原」,後來李前總統將重心放在台灣主體意識,與蔣經國精神脫節。  事實上真正忘本的是馬英九,因為他一直宣稱是蔣經國的信徒,卻扮演蔣家的叛徒。蔣介石時代認定中國共產黨是叛亂組織,因而稱他們為「共匪」,所以蔣介石的重心放在「反攻大陸,解救同胞」以及「消滅朱毛匪幫」。雖然蔣介石的主張屬神話,不過當時卻有人相信,甚至於隨時準備回家鄉。  事實上任何人都很清楚「反攻大陸」是世紀大笑話,所以到蔣經國時代,絕口不提「反攻大陸」,但也堅決抗拒「和平統一」,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切割,當年北京政權提出「三通」時,蔣經國以「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來回應北京政權所提出的「三通」,其重點在抗拒「和平統一」。  蔣經國去世時丟下兩個謎團:第一個謎團是接班人的問題,獨裁體制的特色就是獨裁者會指定接班人,蔣經國也援例指定蔣孝武為接班人,並安排李前總統依循嚴家淦模式看守政權。但因為發生江南案件,造成蔣孝武接不了班,蔣經國卻沒有更換接班人,因而在他去世後,李前總統由「看守接班人」變成「法定接班人」,只是在接班過程中要面對保守勢力的頑抗,因為在保守勢力的心目中,李前總統並非蔣經國所指定的接班人。  蔣經國所留下的第二個謎團是台灣何去何從,蔣經國歷經蘇聯共產黨的薰陶,知道如何面對群眾,蔣介石所提的「反攻大陸,解救同胞」那一套愚民口號已不再提了,因為大家很清楚「反攻大陸」屬神話,也就是不可能反攻大陸。然而從「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精神,很清楚表示出堅決抗拒「和平統一」。這是耐人尋味的事,既然不能「反攻大陸」,又堅決抗拒「和平統一」,那台灣何去何從?留給大家解釋的空間。  李前總統自稱是蔣經國學校的學生,可是統派人士卻表示他違背蔣經國精神,因為他將台灣帶往獨立的路線。事實上他完全沒有背離蔣經國精神,因

性侵案 輔大校長江漢聲公開致歉全文

輔大性侵案發展至今,在台灣社會已引起軒然大波。輔大校長江漢聲於二十五日凌晨發表公開信,表示該案已使輔大全校師生,校友和愛護輔大的社會人士備受困擾,他透過這封公開信代表學校表達誠摯的歉意。輔大校長江漢聲公開信內容如下:  我是輔大校長江漢聲,最近因輔大心理系去年所發生的一件學生性侵案,在受害者的網站公開道歉後又引一起社會媒體的許多爭議,使全校師生,校友和愛護輔大的社會人士備受困擾,我在這裏代表學校表達誠摯的歉意。尤其是針對性侵案的受害人,學校未盡保護之責,讓她承受諸多不必要的二度傷害,身為校長在此有必要代表學校表示痛心、遺憾及最深的歉意。  這事件的發生,對輔大而言是個傷痛,在當時我們學務系統就做了立即的通報和處理,但是在本校性平會介入之前心理系組成的工作小組透過他們的專業想幫助受害人,這個過程本校已自承而教育部也已確認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處,本校亦難辭督導不周之責。惟當時受害人已畢業離校,學校亦多次透過心理系都無法直接聯絡到受害人,確認其是否願意啟動性平程序。終在二○一五年九月底受害人啟動性平程序,性平會也因此做了適當的處置。今年五月底受害人的友人在臉書上攻擊社科院的夏林清院長,夏院長曾經找我說那不是事實,並要召開記者會還她自己一個清白,我囑咐她由於這事已進入司法程序,教育部性平會也將對此事啟動調查,她表達清白之後希望讓事件告一段落,學校也出具公文希望心理系不要再就這議題做爭辯,以免影響教育部的調查,更重要的,我們心繫受害的學生,實在不願意讓她受到更多的壓力,造成再度的傷害。  而在過去的這段時間內,事違人願,夏院長仍不斷地對這事件做回顧和批評,並且和某些社會人士進行爭辯,以致日前受害者在網站公開道歉時,本校性平會緊急開會,將夏院長停職,並重申老師學生不得再就此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做任何評論,以確保調查的公正性和當事人的人權。我們覺得,即使夏院長和心理系同仁出於學術專業的權威,或基於對院內同學的關愛,想尋求另一個管道來幫助受害者,釐清事件的真相,在這時間點都不是很合適。我們是一個以學生為中心的天主教大學,基於保護學生,愛護學生的立場,我們以受害學生的感受,心情能在平靜中復原為最大考量,所以不容許再有干擾受害者的事情發生。  也許有人質疑我們因輿論關係才將夏院長停職,事實不然,在我們看到受害人在網站公開道歉時就決定做此處置,夏院長在國際學術上是知名的

(來論) 陳永昌:蘋果日報 應向社會公開道歉!

  在林克穎案報導有失公正形象,   縱容 司法迫害 ,危害 臺灣 司法 改革    蘋果日報常有特殊事件爆料,也不分黨派, 遂能建立其有一定程度的公正形象及市場佔有率。 但 9 月 24 日 蘋果日報 報導英商林克穎 案 表示英法院欺台 , 林克穎竟 免引渡 ,   撞死孝子 , 嫌我牢房太小 , 簡直欺人太甚、英國法匠胡亂判案! ( http://www.appledaily.com.tw/ 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 20160924/37393502/   )      2012 年 8 月 在友人幫忙 偽裝 , 潛逃出境,轟動台、英、國際 , 馬英九 又 公開嗆聲追捕的英國商人林克穎 ( ZAIN TAJ DEAN ) 案 ,整個劇情有如奧斯卡獎最佳影片。 臺灣法院 判 林克穎 撞死孝子 ,但實際是否如此?      臺灣 檢察官、 法 官,在民調上形象極差,到底是 蘋果日報所寫 英國 法匠胡亂判案 或是 臺灣 法匠胡亂判案 ?!      撞死孝子 的人是否是判決書所寫一開始從酒店 開車送 林克穎 回家 的 酒 店 泊車小弟 ?或其他人? 是否是酒店 與轄區 大安分局 警察 、 檢察官、 法 官等全部 勾結 ,再嫁禍 林克穎 ? 台北市 四平街口酒店至車禍地點忠孝東路四段頂好商圈 , 兩地距離實 際   只約 2. 6 公里 (1.6 25 miles) ( 可用 GPS 、 Google Map 、開車或實地測 ) ,但 檢察   官在媒體公開表示兩地距離為 5.2 公里   (3.25 miles)    ( 99 年 4 月 20 日 華視   ( 新聞   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裕豐、林育泉 ) http://news.cts.com.tw/ nownews/society/201004/ 201004200454772.html   ) 及 5 公里多   ( 99 年 4 月 20 日   20:20  自由時報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 com.tw/liveNews/news.php?no= 355916&type   )   。 檢察官 公然 偽造距離證據, 包庇 酒店卓姓泊車員 , 再對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