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工會:金管會失立場 後果誰承擔?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2016,9,24】    
新特偵組  罔法擴權!

    兆豐銀工會發布新聞說行政院臨時設立之兆豐商銀案督導小組,權力已是無限上綱,其既非金融監理機關亦非司法機關,究竟有何立場要求提供依法需受保護之資料?日前督導小組要求兆豐商銀提供九千多筆國外匯款資料予該小組,其法令依據為何督導小組竟然要求兆豐商銀提供連金管會、司法機關都無法向國外調閱或公布的資料,此舉顯然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並讓銀行違反保密義務。如此作為,難道督導小組是新的特偵組
    報載立法院財委會決議要求在下週四秘密會議中,提供兆豐商銀紐約分行遭美國DFS裁罰案之174筆匯款資料。金管會隨之聲明:「金管會對於金融檢查取得之資料,負有保密義務,若違反MOU之約定,將影響與外國主管機關之合作及信任關係,亦可能對於我國銀行在當地營運之分支機構,產生不確定之負面影響,故金管會對於相關資料之公開,務須審慎處理,以符合法令及MOU之要求」。
    既然做了上述之聲明,為何如今行政院、金管會竟又屈從於立委的要求,貿然提供客戶個資,若因此惹惱外國金融監理機構,造成兆豐商銀再遭重罰甚至關閉分行嚴懲,如此沉重之後果叫誰負責?誰能承擔!是丁克華負責?是林全負責?還是立委諸公負責?你們真的承擔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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