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大的特別委員會不具公信力】---- 蔡孟利

《科學月刊》、《科技報導》總編輯)
台大校長楊泮池在11月19日的記者會中表示,台大已成立特別委員會來處理此系列論文造假疑雲之事件。成員有七位,外部有五位,三位是中研院院士,一位是美國處理過pubpeer倫理問題的主席。會中他表示,僅能透漏這些,無法再對外透露委員的其他資料,也表示,委員會已開過一次會議了。
這段談話顯示了即便楊泮池沒有參與委員會人選的決定,至少也掌握了委員會的確實名單。因此,此段談話已經判定了台大這個特別委員會,將來的結論將不具公信力。
理由在於此特別調查委員會已面臨明顯的利益衝突問題。通常不管是作品優劣的審查或是行為獎懲的審查,委員會成員可以有不匿名或匿名兩種。不匿名的形式就像學校的學生獎懲委員會,成員是誰都是早已公開周知的,審查人的作為受大眾檢視,因此與被審查人是否有利益交換的情事,可在此檢視下,受到相當程度的抑遏。
而匿名審查的制度,則是為避免審查人受被審查人或大眾的干擾與威脅利誘,而無法持公正立場所設。因此,委員會成員至少需在組成之時對被審查人與大眾保密,審查過程也須盡量採以秘密的方式進行(除非必要的約談或訪視)。
然而本案卻在被審查人完全知情,但大眾卻毫不知情的狀況下組成,違反一般對於公正調查制度的基本認知。因此,再度呼籲教育部與科技部聯合組成特別調查委員會,接手調查台大此次系列論文造假疑雲事件,讓本案儘早以合乎程序正義的方式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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