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議長陳錦祥收外資百萬,遭北檢緩起訴併罰三十萬元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北報導/ 2017,3,23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陳錦祥,因涉於二O一四年競選連任時,收受歐企投資公司一百萬元政治獻金,因歐企外資股權超過百分之三十,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考量陳坦承犯行,且事後已歸還款項,給予緩起訴處分,須繳交國庫三十萬元。

   連任六屆北市議員陳錦祥,二年半前競選連任時,收受歐企投資公司提供的政治獻金一百萬元,事後被監察院發現,歐企的外資股權超過三成,依《政治獻金法》涉違反政治獻金法中規定「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不得捐贈政治獻金,其不符合且不能返還者,應於收受後二個月內繳交監察院」,將陳函送北檢偵辦。


      檢方認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收受政治獻金者有義務查證資金是否合乎該法規定,他未盡查證義務,且收受後也沒在二個月內繳交監察院,但考量他無前科,事後坦承犯行並退回一百萬元,因此給予緩起訴,為期一年,但須支付公庫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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