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浮微粒納入災防法,劉建國提案初審過關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6,1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懸浮微粒物質、火山災害納入災害項目。

立法委員劉建國在內政委員會表示,近年國內開始重視懸浮微粒對健康造成危害的問題,研究顯示,無論長期或短期暴露在空氣污染物環境下,都會提高呼吸道疾病及死亡風險,應將懸浮微粒物質災害列為災害之一。

立法委員劉建國以美國911為例,因為大樓倒塌引發大量懸浮微粒飄散,事後有兩千多名救災人員罹患癌症等疾病,懸浮微粒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因此不僅是在空污法中有相關規定,更要積極的入災防法中,當空氣品質惡化時,明確的規範應該要如何避難、救災。


立法委員劉建國說,不論是長期的大氣監控或是突發性的災難,都應該要有一套SOP,當懸浮微粒超標時,從學校、機關、醫院、工地等等,應該採取怎樣的應變;一但有突發性的災害造成超標懸浮微粒時,又該由誰負責,多少範圍內的住戶應該通知緊閉門窗等,都希望藉促成懸浮微粒入災防法來保障人民的呼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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