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商銀防洗錢4大失當, 遭罰180萬元並糾正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7,4
金管會今天發佈新聞說,,台中商銀辦理洗錢防制及金融商品銷售與交易額度審核作業等有4大缺失,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及1項糾正。

   自兆豐銀行因洗錢防制疏失遭美國重罰57億元後,金管會強化對金融機構洗錢防制金檢,今年來因洗錢防制疏失遭罰的業者有彰銀,遭罰180萬元,北富銀因洗錢防制等疏失遭罰100萬元。

   金管會今天表示,檢查局2016年金檢時發現台中商銀的疏失包含:8筆大額通貨交易未向調查局申報、銷售僅限專業投資人申購的境外結構型商品給非專業客戶、建議70歲以上客戶購買國外有價證券等。

   另外,銀行在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有疏失,如對業務員的獎金發放未將非財務指標全數納入考核,辦理客戶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額度審核作業,對所徵財務報表不合理處未詳加查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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