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王美玉調查:蕭曉玲遭不當解聘,為何未能妥適處理?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新墀/ 2017,7,1台北報導 

監察院調查臺北市立中山國中解聘該校教師蕭曉玲之程序,於2013年227日出具調查報告,認臺北市政府及該校處理本案程序核有違失,應予糾正。案經蕭師提起申訴、再申訴及行政訴訟程序,均遭駁回,究上開權責機關審理本案,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規範?監察委員王美玉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於630日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臺北市立中山國中解聘蕭師處分程序,核有違失,並糾正臺北市政府及該校在案。惟縱有該違失情事,蕭師亦迭向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教育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等機關提起行政救濟,終卻均遭駁回,究上開機關就本案有無應調查證據而未調查之情事?是否依據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審認本案所涉事證?認事用法有無悖離現行法規範意旨?監察院將深入調查瞭解,以維蕭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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