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治芬:金管會裝傻包庇 信合社耍詐免稅

數位網路記者陳漢墀台北報導/ 2017,10,27
    立委蘇治芬今天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邀請立委蔡易餘,針對信用合作社目前問題提出質疑,要求金管會加強管理監督。
   
    立委蘇治芬提出金管會助長不公平競爭,讓國家蒙受稅務上的損失,根據「信用合作社法」第30條,信用合作社若符合一定條件得聲請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之商業銀行。本法立意原是鼓勵信合社發展組織並健全國家金融體系,但在金管會的放水之下,讓信合社一方面私下擴張規模,一方面規避法令拒絕「轉大人」,造成與守法的商業銀行不公平競爭之情事。

    立委蘇治芬認為,箇中關鍵即在於金管會主管的「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第2條第1項,變更標準之一為「最低實收股金達新台幣二十億元」,然而查諸家信合社不乏出現淨值高於股金2~3倍的現況,該標準是否有修正的必要性。

    立委蔡易餘指出商業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在業務上多有重疊,主要差別在信用合作社業務僅限於我國,為健全國家金融體系金管會應協助輔導申請變更為商業銀行,但依現行規定股金金額需達20億才可變更,社員平均需達5萬以上其困難高。

    立委蘇治芬說明,依「信用合作社法」第31條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免徵營業稅,會造成與守法的商業銀行在稅制上不公平競爭之情事。

    立委蘇治芬要求金管會:
一、檢討與修正「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之標準及辦法」第2條第1項。
二、主動要求金管會依據信用合作社自身狀況申請變更為商業銀行。

三、徹查信用合作社是否有超出主管機關許可之營業區域或項目,以維合法商業銀行以及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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