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FIRE總經理郭建宏說明









董事會辦公室 2018.1.15

針對 2018 年 1 月 11 日中華電視公司第二十三屆第 14 次董事會議通過終止華視與郭建宏總經理的委任關係一事,媒體有諸多報導不實之處,董事會特說明如下:

一、 依規定辦理年度適任考評,郭總經理與林副總經理一併解任

 1. 雖然總經理有其任期,但華視的委任經理人依「委任經理人委 任、年度考核、解任及報酬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每年還須經 二次考評,第一次為「檢討報告」,第二次為「適任評核」。此一 規定在郭總經理 2017 年 1 月上任時所簽署的聘用合約中也有載 明。

 2. 2017 年 7 月董事會通過郭總經理第一次「檢討報告」,但要求其 加強公司治理及制度化管理。2018 年 1 月 11 日華視董事會對郭 總經理及林副總經理的第二次「適任評核」案,依例早已安排為 既定議程,並非臨時提議。

 3. 董事會依據「委仼辦法及合約」考評郭總經理及林副總經理績 效,經董事會討論,也彙整相關問題請郭總經理現場答辯說明, 然後才投票。全體董事(含二名委託投票)針對郭總經理進行不 計名投票(由監事監票),投票結果 10 比 5 通過「不適任」;另因 合約載明「副總任期同總經理」,故林秀霞副總經理一併解任。


 二、 董事會評核
 依「委任經理人委任、年度考核、解任及報酬實施辦法」第九條規 定,對總經理考評項目包含落實公廣集團誠信經營理念、組織營運 績效、執行財務控管績效等其他重要指標。
 1. 在組織營運績效方面 2017 年 7 月董事會通過郭總第一次「檢討報告」,但要求其加強 公司治理及制度化管理。但此一問題未見改善,對董事會議及監 事會議結論也常有拖延執行的情況。

 2. 在執行財務控管方面 華視過去年虧 3 億,2017 年虧損 1.6 億確是公廣集團 11 年來虧 損最低的一年。但分析其原因是,1 月至 9 月並沒有製播新節 目,所以前 9 個月節目製播成本減少。而 8 月承辦世大運轉播也 因專案收入增加而帶來佳績。然從 10 月至 12 月製播新節目開始 出現每月嚴重虧損。在媒體產業重大變化之際,對 2018 年相關節 目製播又缺乏前瞻思維,2018 年可能的財務虧損狀況仍令人十分 憂心。

 3. 在公廣集團誠信經營理念方面 2017 年,華視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才將監察院、審計部等多年糾 正的「營業收入調解表案」及「仁川亞運補助案」相關事項釐 清。為建立公廣集團的管理制度以昭公信,華視內部稽核人員必 須保持獨立定位,始能有效落實透明化的公司治理。惟,部份管 理團隊人員缺乏對內部稽核功能的認知,偶有干涉內部稽核情事 之虞,影響監察人監督內部,發揮稽核人員的角色與功能。董事 會林常務監事於 2017 年 12 月 13 日請辭,更顯示此一問題不容忽 視。

 三、 節目製作依約處理,不會草率暫停
 華視為一制度化經營公司,凡與本公司合作所簽訂之各項合約,不 會因個別主管異動而生變,本公司均依約執行。郭總經理任內簽訂 製作之節目,依合約及郭總經理之前所提的節目退場機制辦理。期 待節目製作單位能一起努力,製作優質的節目服務觀眾。

 四、 公司治理原則
 華視屬公廣集團,但目前仍依據公司法運營,董事會是最高決策單 位。董事會決議總經理不適任是落實公司治理相關規定,不是搞鬥 爭,然出現所謂告御狀、政府指示、政治高層如何等說法,反而才 是以政治來搞鬥爭,如此陷政府於不義,並嚴重傷害華視上下員工 邁入獨立公共媒體運作的努力。

五、 後續
 自 2018 年 1 月 11 日董事會議通過終止郭總經理與林副總經理的不 適任案,委任合約將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終止,看守期間人事、重 大財務等行政權限由董事長暫時代理。此外,華視將盡速召開臨時 董事會,展開總經理遴選作業,重組新經營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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