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營杉簽署「台尼自由貿易協定」

(台北訊)經濟部部長黃營杉與尼加拉瓜共和國工商部部長艾爾圭佑先生,昨(16)日在經濟部代表兩國政府,共同簽署「台尼自由貿易協定」, 這是繼台瓜(瓜地馬拉)自由貿易協定後,我國與中美洲五國友邦所簽署的第二份「自由貿易協定」,也是中華民國(台灣)所簽署的第三份自由貿易協定,除象徵著台尼兩國經貿合作關係密切之外,亦顯示臺灣在國際經貿舞台上又往前邁進一大步。
二十一世紀是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的時代,世界各國都必須順應這些新世代的國際潮流。台灣和尼加拉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就是藉由排除貿易障礙來追求兩國經濟互補性,強化貿易、投資及技術的合作關係,為兩國企業增加更多的商機,從而創造就業機會,增進人民福祉。這也有助於提高兩國國際競爭力,使台灣和尼加拉瓜都能更有效因應全球化和自由化的挑戰。
「台尼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後,尼國對我產品約有3,374項(占51.1)立即免關稅待遇。我國亦對尼國提供5,797項(占65.6%)貨品立即撤除關稅;15年後將有97.3%完全開放給尼國產品自由進入我國市場,相對地尼國亦將有95.1%完全開放給我國產品自由進入,兩國同蒙其利,不論在工業、農業、金融、電信、環境、勞工、智慧財產權及投資等方面都可望創造雙贏局面。
由於尼加拉瓜和美國簽署的中美洲自由貿易協定(CAFTA)已於2006年4月1日起生效,昨天我國和尼加拉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提供雙方政府和民間企業一個重要的課題,那就是研究如何共同開發北美市場,促成台尼之間的合資和投資。而台商在亞太地區佈局已久,熟悉亞太市場特性及行銷通路,台尼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後,假如台尼企業界能夠掌握先機,進行企業策略聯盟,尼國的產品輸往亞太市場就有一個更便利的通道。同樣地,台灣的產品也將更有機會進入拉丁美洲市場。
儘管台灣和尼加拉瓜之間地理距離遙遠,但是透過此項協定的執行,將對未來兩國經貿往來與交流創造有利條件,形成互利共榮的緊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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