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機?假有機?市售有機蔬菜湯大檢視」

現代人常擔心食用的蔬果有農藥殘留問題,而標榜健康、養生、無農葯的「有機食品」就成為時下的都會新寵,連帶「有機飲食」、「有機生活」更讓大多數人趨之若鶩。市場上標榜「有機」的產品如雨後春筍紛紛出現,並有良莠不齊的現象,日前更發生有假冒有機食品驗證的新聞,讓消費者對於原本就不甚熟悉的有機食品,在購買時更缺乏安全感。
有機市場的亂象在混亂多年之後,為了解決紛亂的有機市場,立法院院會在1月5日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條文中明訂國內外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分裝、流通等過程,必須符合主管機關或國際有機認證組織之驗證,才能以「有機」之名販賣,如果違反規定,可處以6萬到30萬元罰款。農委會並輔導四家驗證機構可發給有機標章(如附件)。
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立委李鎮楠辦公室助理在市場上購買市售各廠牌號稱「有機蔬菜湯」的產品,由於內容物都經過乾燥、切塊,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表示無法針對內容物做農藥反應分析,因此僅能針對標示部分進行過濾。
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生產有機蔬菜湯的「常景國際健康」及「菜香耕」兩家廠商產品,涉嫌偽造日本農林規格協會(簡稱JAS協會)有機標籤,有欺騙消費者的狀況。另有「富上國際」在包裝上標示其內容物均經有機認證,但經農委會農糧署及內政部社會司查證後,發現包裝上標示的「台灣省有機農產生產協會」,實際上根本未設立,也有欺騙消費者的狀況。
李鎮楠委員表示,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確可為民眾消費權益把關,但是卻在第27條讓業者有2年審查的「空窗期」,讓業者有法律漏洞可鑽,因此針對市售有機蔬菜湯等產品,李鎮楠除將提案刪除「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27條」條文,並要求農委會及衛生署應做到以下各點:
一、依法查辦在包裝上欺騙消費者之廠商,並要求將產品下架。
二、請生產業者將內容物有機蔬菜之認證字號,明確標示在包裝上。
三、教導民眾如何利用農委會網站查詢包裝上之有機認證字號。
對此,行政院衛生食品衛生處技正陳志朗說,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標示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或醫療效能的標示,地方縣市政府衛生局可限期一週要求廠商收回更正。逾期不更正,依法可沒入銷毀;若食品宣稱療效,依法可處二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鍰。
記者會時間:九十六年二月二日(星期五)上午十點
記者會地點:立法院 中興大樓 103貴賓室
參加來賓
行政院 公平交易委員會 第三處 葉添福 科長
衛生署 食品衛生處 陳志朗 簡任技正
農委會 畜牧處 食品加工科 陳惠玲 簡任技正
農委會 農糧署 作物生產組 陳俊士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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