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合併中信局,建構未來發展藍圖

(本報訊)臺灣銀行與中央信託局經財政部於2005年11月17日宣布兩家銀行採取「吸收合併」的方式進行整合,合併後將以臺銀為存續銀行。換股比例為2股中信局股票換取1股臺銀股票。
合併後臺銀資本額將達新臺幣530億元,全部股權仍由財政部持有,合併基準日訂為2007年7月1日。雙方銀行合併後,總資產預計將超過新臺幣2.93兆元,市占率10.86%,而銀行存款餘額合計達新臺幣2.29兆元,市占率為11.04%;放款餘額合計為新臺幣1.67兆元,市占率為9.80%,成為國內第一大商業銀行。而且合併後臺銀業務領域將跨足銀行、證券、信託、保險等,預期各項金融商品的競爭力與市場地位將顯著提升,有助於創造出國家級領導銀行的實力。
臺銀與中信局之結合,在對等的基礎下,由雙方管理層協力經營公司,以創造合併之綜效,提昇經營績效。其中人力資產實為未來拓展營運之重要基礎,因此合併後現有員工將全數留用。本合併案已分別於2006年5月15日取得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原則同意進行合併結合,2006年12月22日取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原則同意合併,以及2007年1月12日取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原則同意合併增資發行新股。另臺銀預計於2007年6月初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變更登記,並於7月1日正式與中信局完成合併。合併以後臺銀將持續進行組織再造工程,突破現行功能性組織架構型態,朝向顧客導向型組織型態發展,例如未來行銷要朝一條鞭方向規劃、前後台人員分離、授信後管理包括預警制度、覆審及催理,朝一元化方向規劃,同時將參考國際大型銀行經驗,規劃IT及網路銀行發展藍圖;其次在業務發展方面將藉由與中央信託局合併之機會,強化銀行與非銀行雙核心業務,尤其在國際化佈局方面,將呼應台商金融服務需求,評估於東南亞地區增設營業據點,加強服務台商及爭取主辦海外台商聯貸業務。臺銀與中央信託局合併後,總資產及淨值均排名國內銀行第一,具備成為「國家級領導銀行(National Champion)」的條件,此外,合併後業務範疇將涵蓋銀行、證券、信託、壽險及貿易、採購等非銀行業務,已具備金融控股公司雛形,因此規劃於下半年完成金融控股公司申設事宜,初期將規劃於金融控股公司轄下,除商業銀行外,另成立綜合證券子公司、人壽保險子公司及資產管理子公司,未來並將考量各子公司資源整合成效、金融市場發展情勢、金融控股公司資源等因素後,適時申請增設其他金融子公司,以建構完整之金融事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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