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昌:捷運蔡胖說了算!高層加薪自肥?

(本報台北市議會報導)捷運公司官股佔九成九,員工薪水高、福利好,是人人搶的『金』飯碗,公司的運作偏向『總經理制』,內部員工總流傳著『很多事蔡輝昇(綽號蔡胖)說了算數!』,近日組織擴編,人事制度、薪資竟傳出高層自肥乙事,市議員李建昌在今日(4/17)交通部門質詢,針對酬庸、自肥等情事,要求捷運公司蔡總經理說清楚講明白。
李建昌議員指出捷運公司組織擴編,雖然目前員工人數不變仍維持3,973人,但內部升遷選賢制度在總經理蔡輝昇的主導下卻大幅度的變更。對照捷運公司修正前後『從業人員遴用基準表』,以往職務升遷考試限制員工需在新職務一年後,方可以參與新職務的考試,如今『僅需曾經擔任遴選所必須職務之經歷,即可參與晉升甄試』,如此一來將造成人員一年連續晉升三、四階之職務,人事制度即將崩盤,無疑是『政通人和』的蔡總預先替特定人士開闢『走後門』之機會,未來職務將淪為酬庸交換之惡徒。
李建昌議員表示捷運公司薪資除了每年固定的考績與年終獎金外,每月還有工作表現的獎金『工作獎金』(註一),每年工作獎金百萬元。(註二)獎懲標準由蔡總核定公告,看似一切合法,但說穿了就是主管訂立,在未有任何優缺記錄下,最低工作獎金為2,481元(服務員),最高工作獎金11,822元(副總經理),低層員工就算表現良好記再多嘉獎,也比不上主管一次嘉獎,且有些主管督導相同業務事蹟還可以核予一、二次之獎懲,實在是員工做到流汗,主管加薪加不完。反觀之,主管犯錯重重舉起,輕輕放下,根本無依照標準獎懲,以『有關92年至95年留職停薪復職人員之特別休假日數核給標準認定錯誤失職人員懲處』,該承辦主管僅記缺點兩次,若依獎懲應屬辦理業務疏失,導致不良後果,情節輕微者需申誡乙次,卻僅記缺點兩次,且頂頭上司無任何懲處或失職之處,令人錯愕。完全是連獎法,無連坐法之懲罰!
李建昌議員更指出獎懲制度根本就是主管變相加薪、自肥,就97年1、2月公告之主管懲處表來看,人事部門主管完成組織調整案、設施部門推動合約品質督導、甚至各處長順利完成加強民眾禮讓博愛座、站內禁止飲食之觀念皆可記優點、嘉獎一至兩次,原是部門主管盡職督導職責所在,卻說功不可沒!且擔任考核會之主管,還完全不避諱替自己出任考核委員乙事記嘉獎或優點。而最後防線考核會委員15人中,卻僅有勞方代表5名,比率懸殊,流於形式,根本就是主管說的算!毫無考核之機制,如何讓基層信服?

捷運組織日漸擴編,公司治理是一件大事,僅由總經理一人即決行核定,一人獨大,過於草率!李建昌議員要求捷運公司重新檢討公司事務權責,在關愛主管時,也別忘了基層辛苦努力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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