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再告壹周刊

【北縣訊】針對壹週刊375期指北縣府涉嫌貪瀆之不實報導,臺北縣政府5日上午再度由洪孟啟秘書長、法制局陳坤榮局長、交通局林重昌局長,及新聞處謝秀棋處長共同召開記者會鄭重說明,針對壹週刊子虛烏有、栽贓嫁禍的言論提出舉證並宣佈上午正式提告「侮辱公署罪」。會中主要由陳局長、林局長分別針對百清案及壹週刊報導中指涉的相關人、事提出最新事證與澄清說明。

秘書長洪孟啟在記者會中表示,對於壹週刊所刊登的不實內容表達遺憾,不僅是對於週刊未基於新聞工作者本身的專業、責任至縣府進一步查證感到遺憾外,也對於週刊無形中成為他人的幫手感到遺憾。他接著表示,縣府所整理出更進一步的資料、新事證,將於今日委託律師向法院針對壹週刊提出侮辱公署罪的告訴,以表明縣府的清白。

法制局局長陳坤榮指出,從法制局主動收集到梁美嬌與張清和等人的相關事證當中顯示,梁與百清公司之間的關係已從借貸關係進入刑事訴訟程序,而張與百清公司則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與日前壹週刊指稱北縣府之事況不符,陳坤榮亦強調,這些案例係屬私人法律案件,與北縣府無關。

針對汽車饋贈案,陳坤榮亦提出說明,根據縣府查證後確認壹週刊所指賓士S350汽車係為立登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而且立登公司也提出95年11月8日以四百五十多萬購買賓士的發票,及分期支付支票存根證明,加上前次記者會已證明另外一部車係為格上租車公司所有,上述資料足證壹週刊報導縣府收受兩輛賓士車與事實不符。由於壹週刊未經查證所做的報導對北縣府的名譽及公務人員的清白已造成莫大傷害,北縣府已確定將於今日前往北檢正式向壹週刊提出「侮辱公署罪」。

另經查證結果,交通局局長林重昌指出,事實上自交通局著手解約作業後,不僅百清公司態度惡劣,甚至有前民進黨縣議員呂世喜及現任民進黨縣議員林秀惠「關切」本案,交通局同仁在該案執行過程中飽受壓力,尤其在今年四月一日交通局對百清執行第二次稽查後,承辦人員竟受百清公司提告縣府員工無故侵入住宅、強盜、防害自由等罪,林重昌對此深表沉痛與不捨。

交通局今日於記者會中所提出的證據主要有兩則關鍵性錄音內容,其一為今年四月一日林鼎洪曾以「議會將要開議」、「百清的核心股東有很多縣議員」等言論向交通局承辦人員「施壓」;另一則為今年五月二日前民進黨籍縣議員呂世喜與現任縣議員林秀惠至交通局向承辦科長「關切」百清案的過程,如要求暫停合約,及期間不斷以「保證有好戲看」、「會有什麼手段我也不知道」、「鬧到新聞每天報,你們就找死」等話語,讓奉公守法的公務員心生畏懼。前述引用之錄音紀錄,係為依法可行的業務推動需要所做之錄音,本府也將主動提供檢調了解。

林重昌亦強調,交通局對百清公司案的執行過程一切依法依約,再次透過記者會向媒體及社會大眾說明,百清事件,源自於得標廠商被解約及強制接管後而引起的風波,縣府呼籲檢調單位能儘速展開調查作業,早日還給北縣府一個正義與公道,並且終止耗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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