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期局限制罷工,交易所工會嗆聲

(本報訊)証券交易所工會今天發佈新聞說,關於行政院通過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法案,其中對於交易所等獨占事業之勞工罷工權,將不予「禁止」,但同時又多加了幾重「限制」,本工會在此肯定勞委會最初將民進黨政府時代的禁止規定予以取消,但對於金管單位仍堅持其民進黨政府時代的禁止交易所員工罷工之初衷,增訂各項限制,表達強烈反對。並且認為這些新增的限制,將使交易所員工之罷工權雖無被禁止之名,但有被禁止之實的全面被剝奪。
事實上交易所等「獨占」事業,在現行法令下其員工本就擁有罷工權,沒有任何禁止或限制規定,也從未發生任何罷工事件。直至民進黨執政時的金管會提議修法,予以禁止,但當時在立法院委員會審查時,即有國民黨委員對於行政部門將禁止限制罷工行業,擴大及於證券期貨行業,有所質疑(詳附錄),因此從未成為法律。
至國民黨政府重新執政後,勞委會體察國際通例及勞工基本人權,取消該項限制,本屬正確做法,不料卻引起金管部門之強烈反彈,強調「放寬」這些機構的罷工權,將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似乎認為如果「不予以修法取消」這些機構員工的罷工權,這些員工馬上會受到鼓勵,而可能會「經常」罷工。這種理論完全不合邏輯,金管會也從未提出強而有利,足以支持其最初修法禁止交易所等證券單位罷工的理由。
依據昨日媒體報導,行政院限縮交易所等金融機構罷工的原因,「主要因為這些金融交易機關,國內都僅有一家獨占,若貿然開放罷工,恐影響投資人權益。目前歐美國家金融交易機關雖皆開放罷工,但不論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都不只一家。」。
這種說法徹底顯示行政部門的行政霸權心態,且對於老百姓的知識太過低估。因為事實上,並無所謂的「貿然開放罷工」,理由已如前述。至於所謂「目前歐美國家金融交易機關不論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都不只一家」,則與我們這些基層證券從業人員的認知頗有出入,近年全球各交易所均風起雲湧的進行策略聯盟及合併,不但各國均已紛紛進行其國內各交易所之合併,甚至進行跨國交易所的合併,不知為何行政部門卻獨昧於這個舉世皆知的事實。何況國內僅有一家交易所的現況,並非交易所主動爭取,維持交易所的獨占也是行政部門的決策與權限。本公司董事長也曾表示希望主管機關開放場外交易,本公司員工亦從未倚仗所謂的獨占力,對於未來需面對國際資本市場更大的競爭,亦早有準備,所以,以交易所獨占即限縮交易所員工的人權,如同把自己的行政責任轉嫁由一個民間機構去承擔,實非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所應為。其真正的原因是否僅在於其行政管理的便利性,卻假全體國民的便利性將受到威脅為名,對交易所等金融機構員工的勞動人權予以剝奪,則可由全民公評。
臺灣證券交易所已成立近五十年,近二十幾年來改採電腦自動交易,本公司員工無日不以維持市場有效率且不間斷的運轉為職志,對於市場發展的責任感及使命感,相信絕不下於金融證券管理的高官,過去的服務品質,相信亦可為全體股民所認同。而且勞工團結協商權的重點在勞資協商,如能於平時建構成熟暢通之勞資協商管道,勞資雙方能表裡如一的確實尊重對方,何需採取罷工或遊行等勞民傷財之下策。此外勞工亦須隨時體察社會觀感及全體投資人的福祉,交易所員工如果貿然行使罷工權,勢將使全體員工承擔社會輿論的譴責及壓力,因此若無絕對重大之合法事由,其發生機率趨近於零。行政主管機關卻不察及此,冀望以一紙禁令,去預防一個幾乎可斷定不會發生的狀況,卻需付出違反國際潮流及普世人權價值的代價,顯為不宜,本工會亦曾透過新聞稿及發函行政部門的方式,請其慎察。而今天既然行政院會仍然通過此種對勞工天賦人權做出不當限制之法案,未來能否予以扭轉,僅有依賴立法機關的把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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