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涉A出訪零用金千萬 ?扁辦斥中時李永盛等

2009-07-13╱中國時報╱第A1版╱要聞╱李永盛(責任副總編輯張景為、編輯林佳綠)

另十大機密外交款持續追查
扁涉A出訪零用金千萬
  特偵組偵辦扁政府時代機密外交弊案,查出陳水扁出訪中美洲巴拿馬與貝里斯共十一次,其中每次十萬元美金的犒賞、或宴請僑胞費用,疑有卅餘萬美元未用完,涉嫌被陳水扁納入私囊。特偵組近日將對此部分貪汙犯行追加起訴。

扁辦針對中國時報今日有關「扁涉A出訪零用金千萬」之報導,特表示以下四點聲明:
一、 沸騰喧囂一時的「秘密外交案」最後變成追查陳前總統的「出訪零用金」,不僅顯示特偵組是「虎頭蛇尾」,更凸顯馬政府為了清算鬥爭陳前總統,任何卑劣手段與莫須有罪名都能使出來。
二、 出訪的零用金每次十萬美金,並非陳前總統所獨有,歷任總統均有。此外,若副總統、五院院長由總統指派為特使出訪,亦每次領有八萬美金之零用金,且外交部長出訪,不論是由其單獨出訪或陪同總統出訪,每次亦領有五萬美金之零用金,依慣例該項零用金一經支領即完成核銷,從未有人進一步追查相關支用情形。馬政府基於政治鬥爭、基於對「攻擊型外交」的抹黑與污衊,更基於「外交休兵」急切向中國輸誠交心的需要,因此無所不用其極的由特偵組單獨對陳前總統的出訪零用進行全面的清查,這已不是選擇性的辦案,更是針對性與報復性的辦案。

三、 陳前總統於偵訊時表示,他所領用的零用金除了犒賞隨團出訪人員、駐管人員及相關服務人員等支用外,亦有時以「紅包」的形式餽贈給出訪及到訪外國元首的家人或隨員,相關細節均有清楚交代,但特偵組以無相關受領憑證為由,而誣指陳前總統侵佔相關的零用金,難道陳前總統要向外國元首的家人收取發票和收據嗎?請問這是馬政府「外交休兵」的標準作業程序嗎?
四、 特偵組於偵辦秘密外交案時,相關專案的案情不斷為媒體所披露,對台灣的國家利益傷害至鉅,更嚴重扼殺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對此社會各界應予以嚴正的譴責與批判,並呼籲監察院應對特偵組違法濫權之行為立即進行調查與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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