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震清:應補助農損未符法令的災民

非常災情,非常救助

(本報訊)莫拉克颱風造成的農業災損創新紀錄,台灣的糧倉南部縣市重創,全台七個重災區的農業生產幾乎全部泡湯,農民的家園亦遭到破壞、流散。立委蘇震清昨天呼籲農政單位,除了從優、從簡、從速對受災農民予以補助以外,對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未能涵蓋的受災農民,亦應給予必要的補助,協助農業生產儘速重建。
蘇震清指出,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八八水災,在山區,洪水土石不只沖垮、掩埋農民的房舍,也沖垮、流失農民的田園;在平地,則不只造成嚴重水患、泥沙淤積,也造成農民房舍毀損、農作流失、農田設施受損,養殖畜禽業者所養的魚蝦、雞鴨、豬羊更是死傷慘重,許多農民不只今年收成泡湯、一生建立的家園亦全部流失,農業損失嚴重的程度可以說是「空前慘重」。
蘇震清說,災後,農民最關心的就是重建家園,面對此一「非常災情」,絕不能以僅以既有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來補助,有必要對受損災民的農損予以專案方式來補助。
以屏東為例,屏東是台灣畜禽、養殖產業的重鎮,但雞鴨、豬隻的死傷數以萬計,魚蝦更是無處撈補,依照現行的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不只畜禽、養殖業者要有養殖證明才可以申請補助,死傷如此慘重,也只能依照現有規定豬隻一隻1000元,一隻蛋雞35元的基本價格來補助,遠低於畜養成本及災害損失。
進一步以養殖台灣鯛、石斑、泰國蝦為主的屏東九如鄉為例,五百甲養殖漁池幾乎全部受災,但只有三甲領有養殖證明,依照現行農損災害救助,幾乎全部無法得到補助,災民欲哭無淚。
蘇震清要求農政單位,除了從優、從簡、從速對受災農民予以補助以外,對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未能涵蓋的受災農民,亦應給予必要的補助,除了應提高農業損失、畜禽死亡的補助額度之外,沒有養殖執照的養殖業者亦應比照合法業者補助,給予至少三分之二補助,這樣才能「苦民所苦」,幫助弱勢、且嚴重受災的農民,儘速重新投入生產,儘速重建台灣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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