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衝突雙方說法

臺中市警察局新聞稿:刑大小隊長陳諸想,因執行取締民眾燃放炮竹等涉及公共危險罪遭推落成傷案說明本(22)日晚間19時21分,於台中市中港路裕元酒店旁,因陳抗民眾駕民主戰車,向該酒店方向施放大型沖天炮,並有引燃火花及巨大爆炸聲響等安全顧慮。市刑大小隊長陳諸想,見狀立即依法制止,惟民眾抗拒制止並於民主戰車上將陳員推下車,導致陳員右額頭嚴重撕裂傷,目前送中港澄清醫院治療,嫌犯及相關關係人共六名,已被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刑法185條)、妨礙公務(刑法135條)、傷害罪(刑法277條第一項)等罪嫌之現行犯予以逮捕。警方初步暸解,燃放沖天炮之民眾係「908台灣國」成員周姓民眾(其餘身份尚待查證中),駕駛車輛係為其自編車號「908-USNG」,該車輛今晨開始即於高速公路參訪車隊前往三義途中,有挑釁、衝撞警車等動作,復於下午於大甲鎮瀾宮前,意圖衝撞警車,遭警制止。警方刻正依法偵訊中,並報請檢察官到場指揮偵辦,警方特再度呼籲抗議民眾,應保持理性平和,勿以暴力挑釁公權力,警察一貫之立場為「保障合法、取締非法、防制暴力」,希望民眾在理性克制之下,表現成熟民主的風度。


【聯合聲明】警民衝突

 本土社團要馬負全責台灣北社 台灣中社 台灣南社 台灣東社(台東) 台灣社台灣客社 台灣綠盾 公投護台灣聯盟  台北水噹噹姊妹聯盟

本月23日晚上台中市警方以燃放煙火有公共危險之虞,逮捕了「908台灣國」六名成員,還以現行犯之名戴上手銬,整個過程野蠻粗暴,台灣北社要求馬政府出面說清楚、講明白,給國人一個交待!一、「908台灣國」及其他團體從20日開始即在警方及媒體面前施放沖天炮,已經整整四天了,前幾天都沒有犯法,為何第四天才聲稱違法?警方為何突然無預警的製造衝突、強制抓人?施放煙火究竟犯了什麼法?憑哪一條法律扣車抓人?二、逢年過節、選舉造勢、陣頭廟會、喜慶宴客等施放鞭炮、煙火是台灣特有的習俗,為何中國的小狗官一來,放煙火竟成了非法行為?三、施放煙火若真有安全考量,為何不先勸導、制止,而是直接上車抓人?請問紅衣暴民打人時,警察為什麼不衝進去捉人?四、裕元酒店前的天橋是警方採證的制高點,民眾的一舉一動都看得清清楚楚,警方為何只公佈被柱子檔到的這支十六秒的帶子?本土社團嚴正聲明,人民有意見表達之自由及權利,是憲法及聯合國人權兩公約(於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生效)所標舉的普世價值!警方故意引發衝突、上車抓人、上手銬、扣留車子、強行將民眾以現行犯抓走,此等濫用公權力之行徑,不但不符合行政程序法之「比例原則」,更是嚴重違憲!北社表示,警方所公布的錄影帶是經過選擇的片面之詞,且有斷章取義之嫌,請警方公布完整的事件經過,否則不足採信!現今馬政府及統媒均將焦點鎖定在陳諸想小隊長究竟是被民眾推下車亦或自己跌落,但馬英九不顧人民反對,執意讓江陳會在台灣舉行,為保護共匪,擴大管制區域,延長管制時間,民眾的抗爭行為是馬政府激化後的自衛行為,馬英九必須為所有事件負起全部的責任!中國國民黨祕書長金溥聰早在三天前就預告過這樣的事,可見此衝突行為乃馬政府精心預謀設計,意在抹黑台灣人民,把理性平和的民眾當成暴民,以達到恐嚇威脅之效,本土社團強調,絕對會和人民站在一起,捍衛自由人權!維護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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