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銀2行員舞弊罰2百萬

(本報訊)華銀2行員涉嫌舞弊   ,今晚被金管會罰2百萬元

金管會指出,華南銀行台大分行行員莊○○藉由部分櫃員未確實以密碼鎖將現金箱上鎖之疏失,挪用現金新臺幣80萬元;另圓山分行行員孫○○為方便作業,逕自冒蓋主管私章鈐印於行內文件上。

另上述重大偶發事件均未依規定即時通報主管機關。該二案顯示分行主管未能確實督導櫃員依規辦理、未建立妥適之存匯業務內控制度,且未依規定就上該重大偶發事件即時通報主管機關,核有內部控制未確實執行之缺失,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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