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抓小偷先當小偷!?警察「冏很大!」

警察局發包預算26億,包商光天化日涉嫌私接民宅電表!

(台北訊)身負維護治安重責大任的警察非但改善治安成效不彰,自家砸下重金建置的監視器系統竟然驚爆涉嫌偷接民宅電表。位於內湖路二段巷口民宅張姓屋主幾天前向議員陳情,因為監視器建置的承包商竟然未經同意,就私自將監視器電纜線接到自己住家的電表,疑似要偷接電省成本。市議員王孝維、李文英、張茂楠今日前往現場會勘表示,警察是人民保母,監視器原本是要抓小偷的,沒想到小偷就是警察局的承包商,波麗士大人實在「冏很大!」

王孝維指出,台北市警察局的監視器系統97年7月委託台灣世曦設計規劃,98年8月正式由神通電腦進行建置工程,契約竣工日期為民國100年元月4日。已編列的經費有16億,連同之後中華電信得標的專用傳輸網路服務,總經費高達26億。

李文英說,包商要接電原本就應該取得屋主的同意,神通電腦非但未經同意貿然接電,且於建置監視器期間穿梭於各公寓或大樓,從不通知何時要接電?他陸續接獲很多民眾抱怨,很多住家根本無從判別陌生的工程人員是否在執行市府工程?另外,還有很多人發現自己的電表突然冒出額外的電纜,張先生的陳情絕非個案。

張茂楠表示,郝龍斌不僅讓市民忍受監視器建置期間的治安陣痛期,還讓包商任意干擾市民生活,侵犯市民財產,凡事吃定市民,十足威權心態。警察局不是把工程交出去就算,還是要有監督、有查核,尤其是巡邏的員警究竟在做什麼?連光天化日偷接電都沒看到,還能怎麼抓小偷?

警察局朱鴻達科長表示,監視器系統要明年四月啟用後才會通電,因此市民並不會有損失。該處應該是廠商施作時一樓接成二樓,因為廠商誤接電纜到民眾的電表,他們將全面進行檢查。

王孝維、李文英、張茂楠要求市府應徹查,偷接電事件究竟只是包商自己的行為,還是相關警察局承辦人員默許?同時也應研究承攬合約,看包商是否已經構成重大過失或侵權,後續應予以適當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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