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蘋果標錯價! 網友問題一大堆!

(台北訊)市議員黃珊珊29日於教育部門質詢時表示,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對蘋果電腦「同意照價出貨表示肯定」的說法可能言之過早了。因為,蘋果標錯價事件恐怕為了要認定哪些資格符合還有得吵,網友的問題也從「蘋果會不會出貨」變成「怎樣的狀況才符合資格」,台北市政府消保官應該再介入協助業者認定出貨資格,以免後續消費爭議再起。

黃珊珊議員指出,昨晚就有網友提出問題,他妹妹正就讀大專院校,因為蘋果網站是以信用卡消費,他妹妹沒有信用卡,所以就幫妹妹訂了一台,現在他看到新聞,「什麼落幕?什麼肯定?」對他來說,他還是不清楚他訂的這台電腦,蘋果會不會出貨?因為就連法規會的新聞稿也指出「依蘋果公司資料本次下單總共有41518台,但對於符合資格之數量,蘋果公司仍在確認中」。

於是我們就把網友提出的各種狀況整理了一下,列出約有下列幾種狀況:

一、 直系尊親屬(父母、祖父母) 幫忙就讀大專院校的卑親屬訂購。

二、 旁系二等親尊親屬(兄、姐)幫忙就讀大專院校的卑親屬訂購。

三、 直系卑親屬(子女)幫擔任學校教職員的尊親屬訂購。

四、 配偶幫擔任學校教職員的另一半訂購。

五、 旁系二等親以下(如叔叔) 幫忙就讀大專院校的卑親屬訂購。

六、 鄰居、朋友(無血緣關係)幫忙訂購。

以上這些情況都是網友實際訂購案例,「從嚴認定」或「從寬認定」其實差別會很大,也勢必會影響消費者與蘋果電腦後續的爭議。此外,究竟是「符合資格者每人一台」還是「符合資格者每筆一台」不僅蘋果說不清楚,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也沒說清楚。這樣不清不處的結果,我們法規會是在肯定什麼?

根據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下午備詢表示,在與蘋果公司代表協商時獲得「從寬認定」的承諾,也就是在上述狀況中的第一種、第二種、第三種以及第四種都符合出貨資格。

黃珊珊議員進一步表示,從戴爾到蘋果這些錯標事件中,其實都可以一些「錯誤」的現象。比如說,就有公司的老闆因為公司需要一次下訂100台,事後還上媒體或是向消保官申訴,但其實這並非是消保法適用對象,消保法適用範圍與對象是限於所謂「最終消費」,也就是個人與企業間的消費行為,公司與公司,或是再轉手營利行為都不歸消保法保障範疇。在這部分希望台北市消保官也能趁此機會做一正確宣導,不能因為「數量」反而讓問題本身失焦。

最後黃珊珊議員表示,經濟部商業司日前完成「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6月21日正式發布,為給業者緩衝期,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正式上路。依照新制規定,將給予業者有所謂「確認機制」,以蘋果電腦為例,下單後必須經業者「確認」或是非具備正當理由,或未在兩天內拒絕消費者,以及付款完成後,此筆交易才正式生效。看來明年起類似這種錯標事件瘋狂下單情形將不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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