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學樟修法設立器官捐贈關懷中心!

健全器官捐贈體系

(本報訊) 日前,臺大醫愛滋病器官移植事件,引起國內對器官捐贈安全的重視,立法委員呂學樟為避免器官捐贈再出現重大瑕疵,將提案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設置器官捐贈關懷中心,讓台灣器官捐贈體系更加健全,並有效促成更多器官捐贈案例,造福更多民眾。

呂學樟表示,臺大移植愛滋器官事件爆發,外界除了對於臺大器官捐贈草率過程多所指責外,更讓協調師及捐贈者家屬承受相當大的外界指責壓力,這樣對於出於善意想遺愛人間的捐贈者家屬及孤軍奮戰的協調師來講,相當的沉重與不公平!他認為,器官捐贈是跨部會的浩大工程,除了「醫療體系」之外,尚需「消防署系統( 119救護車)」、「警察系統」、「法務部系統(檢察官及法醫)」之協同合作,加以「全程家屬陪伴、關懷及協助」,才能畢竟其功。

呂學樟指出,器官捐贈的相關溝通、協調、聯繫是相當繁複的工作,此次台大愛滋器捐事件,「協調師一人處理檢警、醫院和家屬所有大小事」明顯負擔過重且容易出錯;另外,器官捐贈主要來源,以意外事故生命驟逝者居多,家屬意外遭逢劇變,若還要面對繁雜的器捐及司法程序,將不利器官捐贈,若有適當組織第一時間介入,一方面安撫家屬受創心靈,另一方面溝通引導器官捐贈,相信將有助於更多家屬同意器官捐贈。

呂學樟最後表示,他將於近日內提案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之ㄧ條」相關條文,以設立全國性的「器捐關懷中心」,並在各縣市設立「關懷中心」分支機構,其成員包含各醫院器官捐贈社工、各界通過培訓合格之熱心人士,並制定器官捐贈聯繫主要制度程序,與當地「醫療系統」、「消防系統」、「警察系統」、「法務部系統(檢察官及法醫)」之指定窗口每1、2個月舉辦聯繫會報,以把握醫療黃金時間內完成「醫療體系外」的必要程序,他也支持將器官捐贈意願登錄於IC健保卡,讓第一時間器官移植團隊可以清楚捐贈者捐贈意願及病歷,避免再度出現誤用移植器官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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