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札記 我就是要搞台獨

你不知道的真相(34)    陳水扁

   根據報載,美國前國務卿萊絲前不久出版她的第二部回憶錄《無上榮耀》(No Higher Honor),副題是「我在華府歲月的回憶」。書中批我令美國如芒刺在背,又說我屢將台灣帶到危險邊緣。

   書中特別提到二○○五年三月她甫就任美國國務卿並出訪歐亞,包括中國,當時中國剛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美國擔心我會因為挑釁而吞下北京這個誘餌,後來我「採行了若干危險步驟」,激怒中國,導致美國和我翻臉。她說北京對我恨之入骨,她與胡錦濤會談前,與當時的外交部長李肇星、總理溫家寶、國務委員唐家璇都談過,無一例外,他們都發表了相同談話。

   但其實不然,一位接受《歷史的糾結-台美關係的戰略合作與分歧(二○○○到二○○八)》一書作者劉世忠訪談的小布希政府前任官員,被問及台美共同處理台灣政府因應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言行作為時,用「成功與好極了」(successful and excellent)來形容。劉世忠也譽為這是「最成功的台美戰略合作模式」(參見《歷史的糾結》頁一一八到一一九)。

   這位在當時實際主導此一案例的國安會資深主任,同意以台美「戰略再合作」(strategic re-convergence)來形容華府與台北共同處理《反分裂國家法》的過程。他分析有以下幾個因素,諸如台北與華府間坦誠、良好與事先的溝通;華府透過外交努力,藉由《反分裂國家法》的通過,促使歐盟暫緩解除對北京的武器禁運;民進黨政府接受美國的建議,在兩岸關係上儘量以「台灣民主牌」取代「台灣主權牌」;縱使無法阻擋北京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小布希政府仍然強烈向北京警告通過此法有礙我連任後,在兩岸問題採取善意;以及民進黨政府願意降低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反制程度。

   事實上,在二○○四年三月二十日我以些微勝差贏得連任,遠超過中國政府的預期,一如二○○○年總統大選,江澤民在三月十七日台灣選前最後一夜從其情報系統獲得的情資仍然顯示國民黨籍的候選人會勝出,北京高層明顯誤判情勢。因此中南海方面對民進黨、台聯黨等綠營是否可能在二○○四年年底的立委選舉一舉取得立委的過半席次,轉趨謹慎,並不排除藍營失去國會多數的可能性。國安單位掌握的情資說明中國為了提前因應可能的台灣政治變局,積極研議由人大通過《統一促進法》作為反制。記得二○○四年立委投票前幾天,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包道格告訴我,依據美方及中國方面的最新選情評估,都認為民進黨等綠營立委席次將超過半數。結果民進黨只增加二席,台聯黨反而少了一席,合共一○一席,不及過半的一一三席,才讓北京高層鬆了一口氣,《統一促進法》則改為《反分裂國家法》。

   二○○五年二月國安會祕書長邱義仁奉我之命,率領國安團隊的代表團訪問華府,為了共同因應《反分裂國家法》的可能立法,台美雙方的國安幕僚互動密切,溝通頻繁。華府向北京嚴正表明對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可能後果的嚴重關切,並運作歐盟暫緩解除對北京的武器禁令,同時要求台北方面要有信心,而且能夠自制。

   中國無視國際輿論壓力,仍執意在二○○五年三月十四日由人大通過賦予解放軍武力犯台的法源基礎《反分裂國家法》,其後一星期,國際社會包括美國、日本、加拿大、歐盟、紐西蘭、澳洲、部分歐洲國家及新加坡等,無不撻伐中國政府蠻橫無理,美國政府甚至批判北京當局「玩火自焚」。在台灣內部更看清楚中國政權窮兵黷武的本質,對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的不友善作為,亟思有效的反制之道。當時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很多,包括民進黨團及獨派團體都要求政府採取最嚴厲的因應措施。

   綜整各方的建言提議,至少有一,直接宣布台灣獨立;二,啟動防禦性公投;三,中斷兩岸交流;四,舉辦遊行示威。我交代國安幕僚詳加研議並評估,給我做決策的參考。最後我決定採取第四案,擴大舉辦「三二六」百萬人民站出來的示威抗議大遊行,原先目標才二十萬人,後來增為五十萬人,我要求以一百萬人為目標,兵分十路,那是迄今大遊行人數最多的一場。在我做決定的第一時間,只告知AIT的包道格處長,記得是在台北賓館宴請AIT官員的一個夜晚,美方不反對總統本人也走上街頭嗆中,但希望等到國務卿萊絲的亞洲行,台灣聽取萊絲訪中相關簡報後再公佈,我也做了配合。

   因此萊絲說在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我「採行了若干危險步驟」,激怒中國,導致美國與我翻臉,顯然與事實有重大出入。恐怕是萊絲把有些重大事件及時間點給弄混了!

   萊絲在回憶錄中,又提到當年我推動「入聯公投」時,她認為二○○七年我要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行動,其實是「欲蓋彌彰的策略」,真正目的是要台灣人民就台灣獨立進行公投。這個作法令北京氣壞了,威脅要採行一切報復行動,美國也認為這項公投是挑釁。是她在北京審慎斥責後,「入聯公投」在台灣的支持力量才下滑,因為大部份人都了解,台灣不能站在美國的對立面。為了落實公投的民主理念,我在二○○四年總統大選不但舉辦史上第一次的全國性防禦性公投,當時小布希、溫家寶更在白宮聯手打壓,也讓我的總統大選民調掉了好幾個百分點,我仍然把民主公投列為選戰主軸,最後一個月的造勢晚會,我都在談史上的第一次,全世界都在看的公投議題。二○○八年的「入聯公投」,不是台灣人民不支持,而是總統候選人在最後的兩個月放棄這項公投議題。小布希的打壓對我無效,但萊絲的恫嚇確實對有些人有用。

   二○○七年「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公投,是由下而上,由外而內的提案,和二○○四年「強化國防」與「對等談判」的「防禦性公投」,是由總統依據《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由上而下所提出,完全不一樣。「防禦性公投」沒有經過人民提案及連署,也沒有經過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審議通過,直接由總統發動,逕交行政院院會決議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就要照辦。但「入聯公投」先有十萬人的提案,接著又有二百七十二萬六千四百九十九人的連署,相信是全世界自有公投以來連署公投提案人數最多的一個。

   報紙報導的標題說《萊絲:扁入聯公投,意在獨立公投》。我認為萊絲的說詞並沒有錯,「我就是要搞台獨」。有人說「不救DRAM,不配做總統」,但我要說,「不搞台獨,不配做台灣總統」。其實在三年前,我就在第一本獄中書《台灣的十字架》第一八九頁坦承「入聯公投無異是拒統公投、台獨公投、亦是涉及統獨的公投」。萊絲日前才在她的新書直指「入聯公投」意在「獨立公投」,已經晚了三年,不過我還是很感謝萊絲對我的背書。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我在獄中完稿的《台灣的十字架》,是這樣寫的:「二○○七年我正式以台灣的名義申請加入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並全力推動入聯公投的提案連署,同時在二○○八年三月二十二日舉行入聯公投。不啻宣布台灣獨立,變更國號,以台灣的國家名義,新的國家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而入聯公投無異是拒統公投,台獨公投,亦是涉及統獨的公投。至此,『四不一沒有』,在八年任內,變成『四要都有了』。」

   「我承認我不只在尋求『事實台獨』,更在推動『法理台獨』,中國、美國在我八年任內的批評指控,我一點都不覺冤枉,我就是他們所說的那樣,我就是『台獨論者』,我就是『法理台獨』的『追求者』與『實踐者』。」

   「過去八年,我做的很辛苦,兩邊不是人,特別黨內大老及基本教義派對我的誤會與不諒解,做總統又不能多做解釋,深感無奈。」

   十二月三日二○一二總統的電視辯論會,馬英九在申論時第一次說出,「台灣也是我們的國家」,二○○八年大選,馬英九曾提出「台灣的未來應由台灣人民來決定」。宋楚瑜於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的扁宋會達成「十點共識」的聲明,內容談到「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台灣的未來應由台灣的人民決定」,宋楚瑜也簽字同意。馬、宋兩人目前都是總統候選人,他們的主張,和我在二○○六年元旦談話「台灣是我們的國家,土地面積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台灣的主權屬於兩千三百萬人民,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的前途只有兩千三百萬人民才有權決定,若合符節,則台灣人民以民主公投方式來決定台灣的未來,以民主公投方式來決定是否贊成以台灣的名義加入聯合國,或以中華民國的名義重返聯合國,都是民意的展現。民調顯示七成五左右的台灣人民,支持台灣應參與聯合國,並成為會員國,「入聯公投」與「返聯公投」兩案一併交付公投,為何藍營要杯葛反對?特別「返聯公投」是國民黨所提案,竟也不支持,儼然是史上的最大騙局。

   美國AIT前處長楊甦棣代表政府在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向我國政府表達,美國全面拒絕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台灣為其一部份,也不接受「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承繼」的詮釋。對美國而言,台灣地位的問題仍然是懸而未決的。台灣既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台灣的國際地位也未定,則由兩千三百萬人民公投決定台灣的未來,包括參與聯合國,乃天經地義之事。

   美國支持台灣的民主,卻又限制台灣的民主。住民自決是聯合國憲章的基本原則與普世價值,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應與世人同享,不應被剝奪限制。美國可以支持東帝汶、科索沃、南蘇丹的獨立,卻反對巴勒斯坦及台灣加入聯合國。只因為以色列反對巴勒斯坦的獨立,中國反對台灣的獨立,美國基於自己的國家利益,必須站在以色列和中國同一邊,巴勒斯坦人已經公投獨立,台灣人民則連公投獨立的權利都要被干涉被剝奪。完成公投獨立不一定進得了聯合國,不完成獨立公投,則永遠成不了主權國家。台灣是我們的國家,享有獨立的主權,加入聯合國成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是台灣人民的政治人權,神聖而不可剝奪。

   蔡英文在首場電視辯論會前夕,緊急召開記者會拋出重大的兩岸主張,她宣示當選後,將成立跨黨派的「兩岸對話工作小組」,為兩岸政治協商鋪路。只要雙方都願意秉持務實的態度,不需要預設前提或排除任何的選項,兩岸之間什麼都可談。馬英九的「一中各表」與宋楚瑜的「終極統一」,都可以納入「台灣共識」討論。蔡英文說她提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的主張,是為了化解國家認同的分歧。我則以過來人的身分特地提醒以下幾點,謹供參酌:

   一、蔡英文十二月三日晚在記者會上所說的,我在二○○○年大選前及就職前後都提過。我對中國拋出的和平橄欖枝,絕不輸給蔡英文。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我發表兩岸政策的「戰略保證」,包括任內不宣布獨立;不推動統獨公投;不宣布改變國號,「兩國論」不入憲,以及在「和平、對等」的前提下,與中國領導人進行任何議題的協商對話,包括「一個中國」的內涵都可談。

   三、二○○○年五二○就職演說宣示「四不一沒有」的保證。二○○○年年底提出「政治統合論」。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就職一週年前一天,更在金門大膽島的「神泉茶坊」發表《大膽宣言》,及邀請江澤民訪台的善意談話。

   四、我的兩岸政策是「立場堅定、務實前進」,在捍衛國家主權方面一定堅守原則和底線,因此我始終拒絕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也不承認有所謂「九二共識」的存在。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要我接受「一中原則」的前提,什麼都可以談。我則表示「一個中國可以是談判的議題,但不應該是前提」。

   五、我在二○○○年也成立「兩岸跨黨派小組」,當年國民黨是拒絕派代表參加的。馬英九選輸了,國民黨會派代表參加「兩岸對話工作小組」嗎?

   六、「一中各表」與「終極統一」可以納入「台灣共識」一併討論,前提是蔡英文政府願意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或包裝「一中原則」的「九二共識」嗎?

   七、中國堅持「一中原則」不可讓,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反對「一中原則」,中國要把國共的「九二共識」變成兩岸的「一中共識」,硬要蔡英文及民進黨吞下去,如何接受?八年執政經驗告訴我,不要「高估自我的善意,低估中國的敵意」。

   八、與其找國親兩黨討論「台灣共識」,不如民進黨內部及綠營之間先有「台灣共識」,再與人民對話,得到人民認可支持,形成絕對多數民意的力量,再去影響、改變國親共的想法,可能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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